北京西城發佈小學入學信息採集公告,集體戶口需先預約現場審核

今天起,北京市義務教育入學服務平臺開始入學信息採集。西城區教育考試中心上午發佈適齡兒童小學入學信息採集、審核、登記的通知,對各類學生採集事項作出說明。

北京西城發佈小學入學信息採集公告,集體戶口需先預約現場審核

資料圖,曲經緯 陳聖禹 攝

【西城有戶有房】

本市個人居民戶籍符合戶籍在西城區或法定監護人在西城區具有獨立產權房的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需要於5月6日至31日登錄市級平臺,完成學齡人口信息採集,待信息審核通過後打印《學齡人口信息採集表》。根據各小學5月31日新生登記入學通告公佈的招生服務範圍,於6月15、16日(週六、週日)持《學齡人口信息採集表》、適齡兒童及法定監護人戶口簿、房屋產權證等通告中要求攜帶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複印件到劃片學校報名登記。7月初由市級平臺發送短信通知錄取情況。未到學校登記審核的,不予辦理登記入學手續。

【戶籍地址未納入學校招生範圍】

戶籍地址未納入任何學校招生服務範圍(因拆遷、房產權屬等特殊原因造成)的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需要於6月12日、13日(週三、週四)持適齡兒童及法定監護人戶口簿、房屋產權證、《出生醫學證明》等原件及複印件到西城區教育考試中心(地點暫定),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後安排登記學校,並與其他本市個人居民戶籍適齡兒童享受同等待遇。

【集體戶口】

單位集體戶籍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需要於5月6日(週一)至13日(週一)登錄西城區教育考試中心網站,預約現場審核到場時間段;審核時間為5月14日、15日。按照網上預約的時間段,家長持集體戶口首頁複印件加蓋單位公章、適齡兒童及法定監護人個人頁、《出生醫學證明》、法定監護人所在西城區集體戶籍單位人事部門開具的在職證明、在西城區的實際居住證明(指法定監護人(父母)名下的具有獨立產權的西城區《房屋所有權證書》或《不動產權證書》,或以法定監護人為承租人的西城區《公有住宅租賃合同》,或所在單位開具的《單位集體公寓宿舍證明材料》)等證件證明原件及複印件到西城區教育考試中心審核登記。審核通過後登錄市級平臺,完成學齡人口信息採集並打印《學齡人口信息採集表》。根據學校學位情況,在全區範圍內按計劃派位入學。7月初由市級平臺發送短信通知錄取情況。未進行現場審核登記的,不予辦理入學手續。

【按本市戶籍對待】

按本市戶籍對待的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需要於5月6日(週一)至15日(週三)登錄市級平臺,進入“按本市戶籍對待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證明證件材料審核入口”,註冊並完善信息。同時,還要於5月6日(週一)至13日(週一)登錄西城區教育考試中心網站預約現場審核到場時間段;審核時間為5月16日、17日。按照網上預約的時間段,持市級平臺採集編碼、全家戶口簿、《出生醫學證明》等證明證件原件及複印件到西城區教育考試中心審核登記。審核通過後,家長需要登錄市級平臺打印《學齡人口信息採集表》,完成全部審核流程。根據學校學位情況,在全區範圍內按計劃派位入學。7月初由市級平臺發送短信通知錄取情況。擅自撤銷已審核登記賬號或未進行現場審核登記的,不予辦理入學手續。

【超齡兒童等特殊情況】

其他無法網上自行信息採集的特殊情況(西城區超齡兒童、父母為西城區戶籍子女無戶籍等)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需要於5月16日、17日(週四、週五),持全家戶口簿、房屋產權證、《出生醫學證明》等證明證件原件及複印件到西城區教育考試中心審核、建號、登記。之後自行登錄市級平臺,完成學齡人口信息採集並打印《學齡人口信息採集表》,完成全部審核流程。西城區超齡兒童與其他本市個人居民戶籍適齡兒童享受同等待遇。其他特殊情況適齡兒童,根據學校學位情況,在全區範圍內按計劃派位入學。

【非西城戶籍無房家庭】

本市非西城區戶籍無房家庭適齡兒童的法定監護人,需要於5月7日、8日(週二、週三),持證明證件到西城區教育考試中心進行現場初審,初審符合要求者予以註冊賬號;取得註冊賬號的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於5月7日、8日(週二、週三)憑賬號登錄市級平臺完善信息。各委辦局於5月9日(週四)至12日(週日)對通過現場初審且完善信息的適齡兒童信息進行網上審核,5月15日前,街道辦事處依據網上聯審結果入戶瞭解申請人實際居住情況。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於5月16日、17日(週四、週五)登錄市級平臺打印《學齡人口信息採集表》,併到西城區教育考試中心領取《本市無房家庭適齡兒童在西城區入學同意書》,完成全部審核流程。根據學校學位情況,在全區範圍內按計劃派位入學。7月初由市級平臺發送短信通知錄取情況。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全部審核流程的,不予辦理入學手續。審核不通過者無法打印《學齡人口信息採集表》,應在規定時間內在適齡兒童戶籍所在區完成信息採集併入學。

本市非西城區戶籍無房家庭適齡兒童在西城區申請入學需滿足:1.法定監護人(父母雙方)、適齡兒童及其兄弟姐妹在北京市範圍內名下無產權房、無公租房(持《公有住宅租賃合同》),且三年內無房屋交易轉讓記錄;2.適齡兒童及其法定監護人為本市非西城區戶籍,適齡兒童年齡符合當年入學規定(出生日期為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3.法定監護人(父或母)連續單獨承租並實際居住在西城區三年以上,且出租房屋人均使用面積不得低於5平方米,住所應適宜居住,能保障適齡兒童的安全;4.法定監護人(至少父母一方)在西城區務工就業滿三年。

監製:丁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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