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绛一男子不听妻子劝 被交警记分又罚款

(三晋都市报运城记者站讯:闫东山 通讯员 焦芮岩)

2019年5月6日13时40分许,新绛县开发区居民郭某(男,42岁)驾驶车牌号为晋M8X***东风雪铁龙牌小型普通轿车由北环路返回家中,当行驶至108国道新桥收费站口时,被正在执勤的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国道中队民警拦截检查。经检查,细心的民警发现驾驶人眼圈两边有红韵,存在酒驾嫌疑,遂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结果为43.7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据询问郭某得知,此日中午他与几个亲戚在县城一饭馆喝了些酒,离别时妻子劝他先不要开车,在饭馆多休息会儿,待酒劲散去后再开车回家,可执拗的郭某就是不听妻子的劝阻,执意驾车回家,结果没走多远就被逮住。

新绛一男子不听妻子劝  被交警记分又罚款

新绛一男子不听妻子劝  被交警记分又罚款

新绛一男子不听妻子劝  被交警记分又罚款


面对民警作出的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面对站在面前贤惠的妻子,郭某不停地捶打着脑袋感到无比的悔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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