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靖邊:果斷出重拳 惟願“天下無黑無惡”

榆林靖邊:果斷出重拳 惟願“天下無黑無惡”

2019年3月28日,靖邊縣人民法院對我院提起公訴的一起涉惡案件依法作出了有罪判決:被告人姬某某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0元。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60000元。被告人宋某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0元。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60000元。被告人王某某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0元。並責令三被告人按照判決查明的數額向各被害人退賠。

榆林靖邊:果斷出重拳 惟願“天下無黑無惡”

榆林靖邊:果斷出重拳 惟願“天下無黑無惡”

本起涉惡案件的三名被告人自2015年以來,便以相對固定的形式經常糾集在一起,假冒執行公務的人民警察,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在靖邊縣城周邊多次實施搶劫、敲詐勒索的違法犯罪活動,且分工明確,事後平均分贓,嚴重擾亂了社會生活秩序,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

對該起涉惡案件,我院認真貫徹落實了關於“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相關精神,依法履行了檢察職能,在全力審查,固定犯罪事實和證據的情況下,堅持依法快捕快訴,有力懲治了犯罪,沉重打擊了涉惡勢力的氣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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