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拍賣房屋
是案件執行中財產處置的重要一環
落槌成交那一刻便是一道分水嶺
意味著一套房屋從此易主
近日,錫山區法院執行人員
進行了一場大規模的清場“售後服務”
將一處房產裡面的物品清空
被執行人是一對七旬夫婦
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情
他們必須離開曾經住過的房子呢?
七旬夫婦兩套房產“被迫”拍賣
這對老夫婦居住在宜興,他們的外甥之前開有公司,夫婦倆經不住外甥多次上門請求,拿出了位於宜興某老小區的兩套房子,替外甥向擔保公司做了一筆銀行貸款的擔保。
可是外甥的公司經營不善,眼看著還款期限將近,這筆錢卻沒能如期歸還,後來外甥一家也不知去向。
擔保公司支付了銀行貸款,隨後把老夫婦及其外甥告上了法庭。案件審理過程中,老夫婦幾次辯解稱沒有做擔保,卻拿不出有力的證據。最終法院判決擔保公司有權處置老夫婦抵押的兩套房產,以協議折價或拍賣、變賣房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我們也是案件的受害者”
“我們倆歲數加起來有150歲了”
“我的心臟做過搭橋手術,可受不得刺激”……
老夫婦看起來無奈又苦惱
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後
考慮到夫婦倆年事已高
而且不是主債務人
執行人員重點查找老夫婦外甥的行蹤
以及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
可是一番查找下來發現
老夫婦外甥自己的房子早已抵押掉了
名下沒有其他可執行的財產
經申請人申請
法院只得裁定對老夫婦的兩套房產進行拍賣
法院來“清場”時有人性化舉措
執行人員為了解決這起案件來回跑了多次,老夫婦終於向法院作出承諾,表示拍賣成交後會自行搬離。兩套房產通過網上司法拍賣都成交了,一套面積較小的房產順利交付完畢,可老夫婦一直住在另一套100多平方米的房子裡,半年過去了,仍不見他們搬走。
日前,老夫婦再次承諾的搬遷日期到了,然而這次他們還是說話沒算數。司法不排斥溫情,但司法更要講求效率和威嚴。於是,今年以來錫山區法院最大規模的異地執行隊伍向宜興出發了。
為應對搬遷現場可能遇到的突發狀況,執行人員做了充足準備。考慮到老夫婦可能情緒激動引發身體不適,現場備好擔架、氧氣包,醫療急救人員隨時待命。周圍拉起了警戒線,放置發光標誌牌,防止引起圍觀群眾誤解,執行人員還請來社區和物業人員一同進入房屋,見證執行清場工作。
好在清場當天,老夫婦並未現身。4個小時過去了,屋內大小物品被搬遷一空,門鎖也換成了全新的。房屋買主趕到現場,從執行人員手中接過了大門鑰匙,道謝過後已開始考慮裝修問題。
老夫婦的住宿問題怎麼解決呢?
當天20多名執行幹警做好了
現場搜查、清點、記錄等工作
房產中搬出的大小物件
都放在小區裡一處指定的地方
便於老夫婦事後拿走
法官之前也聯繫了老夫婦的子女說明情況
清場結束後
法院將按5-8年同類地區房屋租金標準
對老夫婦進行貨幣安置
為實現司法拍賣房產順利交付
執行人員的房屋清場工作
往往很早就開始著手
在與被執行人的首次執行談話中提醒
在房產評估的過程中預警
在掛網拍賣前下達最後通牒
通常情況下被執行人是較為配合的。但凡事會有例外,有的房產已拍賣過戶,裡面卻住著人,東西遲遲不清空,這種一賴到底的做法讓買房者頭疼不已,所以才會向法院申請清場執行。
替人擔保一定要掌握債務情況
這起執行案件中,老夫婦不肯搬離的一個心結在於錢不是他們借的,在某種程度上老夫婦是值得同情的。為此法官提醒,給人做擔保一定要謹慎。有的老年人手頭有存款,名下有房產,經濟條件不錯而且願意給小輩提供支援。可擔保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即便是平時很信任的親友,如果不能清楚掌握對方的債務情況,那麼千萬不要因為抹不開面子而答應對方的請求,或者聽信對方許諾的某些好處,就輕易答應做擔保,導致給自己的財產帶來嚴重損失。
END
記者:念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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