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能继承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问题

第一,家庭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发生继承问题。

家庭承包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进行的承包,以农户家庭为承包单位,系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的主要经济来源和生活保障。通过家庭承包的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家庭的某个或部分家庭成员死亡时,承包土地的合同继续有效,所以经营权不发生继承问题。家庭成员全部死亡时,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

第二,承包人应得的收益可以依法继承。

在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的,其依法应当获得的承包收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第三,林地的承包人死亡后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这里主要是指,家庭承包的林地,在家庭成员全部死亡的情况下,最后一个死亡的家庭成员继承人(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继承人),在承包期内均可以继续承包,知道承包期满。而承包林地的家庭成员一个或部分成员死亡,死亡后的承包户以外的继承人不得将林地作为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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