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法院聯合交警扣押被執行人車輛


“通山法院執行局吧,你們推送的失信被執行人程某某,我們已經將其名下的鄂LLSXXX號牌白色奔馳小汽車進行扣押,請你們及時過來辦理移交手續”。

首例!法院聯合交警扣押被執行人車輛

5月5日,勞動節小長假上班的第一天上午,接到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的電話後,通山法院執行局立刻安排執行幹警前往咸寧市交警支隊二大隊辦理交接手續。

首例!法院聯合交警扣押被執行人車輛

據瞭解,在申請執行人汪某和被執行人阮某、程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中,被執行人阮某、程某未在限期內履行償還申請執行人汪某借款100000元、借款利息22500元的義務,通山法院執行局經過司法網絡查控發現程某名下有一輛奔馳小轎車,遂對其名下車輛實施查封,但由於找不到被執行人的車輛,一直未能實際扣押。為了儘快找到被執行人的車輛,實行有效扣押,維護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通山法院向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上報了被執行人的個人以及車輛信息,由市中院聯合咸寧市公安局對被執行人的車輛進行網上查控。最終,該車在咸寧市被交警鎖定並扣押,通山法院執行局幹警前往交警支隊二大隊辦理移交手續後,將被執行人名下的車輛押回通山法院。

首例!法院聯合交警扣押被執行人車輛

這是咸寧市首例交警部門協助法院成功扣押車輛的執行案例。為加大對被執行人車輛等財產的查控力度,使執行查控工作更加便捷、高效,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聯合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建立協助扣押被執行人機動車輛聯動機制,實現網絡執行查控系統全覆蓋。此次執行法官、公安交警聯合,成功查扣被執行人車輛,切實維護了申請執行人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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