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一個媽媽拋棄了她的孩子,她的孩子成年後該怨恨母親嗎?

情感書生談感情


先說答案,不該。

原因

1、雖然來到這個世上沒有經過你的同意,但母親忍受種種苦楚,給了你一個生命,讓你能有機會來到這個世界,體驗這個世界的酸甜苦辣,生命本身是很寶貴的。所以母親有十月懷胎之恩。

2、世事無常,母親也是一個凡人,有所有凡人的種種煩惱,可能缺乏智慧和能力去應對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如果她有能力選擇照顧你,肯定不會拋棄,多半是無奈之舉。所以按理應當寬恕。

3、事情已經發生了,怨恨對你自身有害,應當摒棄。你還有自己的生命需要去經歷,自己的課程需要學習,自己的未來要去開創。沉溺於怨恨很愚蠢,終有一天你會徹底明白人在生死愛慾之中,獨生獨死,獨來獨往,無可代者。

對策

1、找到她,把你的怨恨儘量用剋制的語言向她傾訴,甚至發洩,越徹底越好,最好能大哭出來。最後告訴她,我原諒她了。

2、如果做不到第一點,只能自己慢慢消化,求助於心理指導,或者自己摸索救贖寬恕之路,也許會很艱難,需要很長時間。

3、努力發掘自身價值,努力工作,認真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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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我有切身體會,我兩歲我媽就走了,聽說嫁到隔壁村,現在三十多年了一次也沒來看我。

小時候,特別上小學那一段看到別人都有媽媽特別羨慕,那時很想媽媽也怨恨她……

我小孩兩歲的時候我心裡一直有疑問,兩歲的小孩這麼小,這麼可愛,什麼都不懂。分開一天都受不了。而我媽竟然把兩歲的我拋棄了,那是怎樣的鐵石心腸才能做得出來的事。

以前對他很怨恨。現在釋然了。我不會去找他,他對我而言就是一個陌生人,也希望她晚年過的好,不要想起我更不要來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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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一個媽媽拋棄了她的孩子,孩子在成年後該不該怨恨媽媽?

怎麼說呢。一般情況下,媽媽怎麼會拋棄自己的孩子呢?

題主問該不該,說明題主心底裡對媽媽並不全是怨恨。

那麼究竟在該不該怨恨呢?

對於這個問題前,我想到的是,應該先去了解媽媽的過往,當初她為什麼會做出拋棄孩子的舉動?

一般這種情況,無外乎以下幾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未婚先孕的,男方又不願為孩子結婚,這位媽媽就是被拋棄的第一人,在生孩子後又迫於各方面原因,或者直接就是長輩未徵得她的同意,瞞著她將孩子送了出去。

這樣的媽媽,首先自保堪憂,又怎麼忍心去怨恨?怨恨她在青春年華時作賤了自己?還是怨恨她太不懂得潔身自愛?或者,應該去怨恨那個敢做不敢當的“爸爸”吧……

第二種情況,孩子出生後,遇著極度重男輕女的家庭,孩子不被家庭接受,媽媽更是在家中被一味壓制,最後迫於家中其他人的淫威,將孩子送走。

此時,媽媽選擇送走孩子,多半出於無奈,甚至,心底裡想著孩子能被一個好人家收養,也總比在這樣的家庭快樂。送走孩子,媽媽心裡一定是痛苦不堪的。若真是這樣的情況,也請不要怨恨媽媽吧。

第三種情況,完全是家庭困難,生活拮据,實在養不起孩子了,不送走就是餓死,送走了卻能保命,這般情況,也是怨恨不起來的。

第四種情況,源於媽媽的麻木不仁或自己重男輕女,又或者是媽媽出於私心,無論什麼原因,這樣的媽媽實屬罕見,卻是實實在在可以怨恨的。

第五種情況,父母鬧離婚,媽媽迫不得已放棄撫養權。這種情況原本不該歸為拋棄,但就是有很多的奶奶們,會給孩子灌輸媽媽各種壞,拋棄了孩子,自小在孩子心裡埋下對媽媽怨恨的種子。

我們村有戶人家就是這樣,明明兒子在外吃喝嫖賭,後來勾搭上了別人,回家鬧離婚的。奶奶偏要跟小孫女說是她媽媽在外勾搭了人,拋棄她跟人跑了,還編排了很多媳婦的壞話,讓孫女仇視親媽。這樣的奶奶們我想應該有很多,所以,這樣的情況也就不會少。

如果,是這樣的情況,就更加要多花時間,尋根究底,也算是為媽媽正名吧。

該不該怨恨?能不能怨恨?最終是選擇恨還是選擇原諒,我想當媽媽的都會選擇接受。

我也是當媽的,當媽的心裡是不願意自己的孩子受一丁點委屈的。自己再難也會給孩子笑臉,自己再苦,也不願孩子受累。

我想,當媽的心都一樣。

題主提到成年後,成年人更能體會父母的艱難。


漫步秋葉


不管什麼原因,拋棄自己親生的孩子都是不對的。

看新聞,有些年輕的女生,禁不起誘惑偷吃禁果,懷孕生子,覺得難看就把孩子拋棄在垃圾桶裡,還有溺斃的,好點的送到醫院或孤兒院,偷吃禁果也就罷了,還棄子,錯上加錯,沒什麼好原諒的,只要是人,就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和年齡無關,你年少無知,怎麼知道和男人做成年人才做的事。

放下怨恨,那是你沒有被拋棄過,不知道箇中滋味。

所以,沒有經歷就沒有發言權。

就是希望,一個女人要學會保護自己,別犯傻犯錯。

善待自己。


答友皓哥


如果是我的孩子,我放棄了他,他怨我恨我。我都表示接受。

自己生過孩子以後才會體會到孩子和母親這兩者之間是一種什麼樣的存在關係。哪怕是父子關係也是沒有辦法和母子關係相比。

孩子就那麼一點點大,世界對他而言處處是危險,是陷阱。如果作為母親放棄了他,那無異於變相的謀殺。

如果,孩子一路磕磕絆絆終於長大了,可能表面的創傷已經癒合,而內心的呢。在他漫長成長歲月裡面,有過多少次埋頭哭泣,而這些又對他有多少性格上的影響,這些創傷是無法估計的。本應該是無憂無慮地成長歲月,卻被這個世界上最親近的人剝奪。

而現在母親年紀大了卻又想希望和所有老人一樣,頤養天年,兒孫繞膝。可是世上的事情怎麼可能事事如人所願。如果孩子心中有恨意,還是要母親去化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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恨是理所當然的,對一個不負責任、捨得拋棄自己孩子的媽媽,不恨都說不過去!

曾經有一個藝術家說過這樣一句話,他說,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我並不感恩我的父母,因為我不過是他們尋歡作樂的副產品。這句話對那些拋棄孩子的年輕父母們來說,似乎很有道理,孩子的出現只是一個意外,並非當事父母的願望,所以這些父母拋棄孩子也就不難理解了。但一個人必須對自己的行為負責,既然孩子來到了這個世界,所以這就有了一個專門的罪名:遺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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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要分情況的

首先母親是因為什麼原因才去做的這件事

第一:貧窮。

都揭不開鍋了,在沒有準備很意外的情況下生下了這個孩子,而生下這個孩子卻沒能力養活。

心理特徵會有兩種:

①、根本養不起,與其讓孩子跟著受罪有一頓沒一頓,可能學都上不起不如寄養給別人好歹保證自己的孩子不用忍飢挨餓還有學能上。

②、實在養不起,這樣能把自己累死,還不如扔了,誰撿到誰去養吧。

第二:單純的要兒子。

這種情況也是存在的,還不少,原來是生下來才能確定,結果發現是閨女,扔了繼續生,生出兒子為止。

這種是最不負責任又很沒人性的問題,雖然是受傳統觀念影響但孩子是無罪的。

要麼是屬於意料之外,要麼是太窮還養不起,最讓人不舒服的就是為了生兒子這種事。

瞭解了最基本的狀況才能決定到底選擇原諒還是恨。

但是無論如何,其實大家都應該深刻體會得到:“養育之恩大於生”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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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情況不好回答,沒有肯定的答案。我覺得和這個被拋棄的孩子的成年生活狀況有很大關係。比如說如果這個孩子長大後的生活比較滿意,也許他心中的怨恨就會很少,甚至沒有。可當這個孩子貧困潦倒加上生活環境惡劣,身邊有很多負能量的人充斥身邊,也許這個孩子就會變得面目可憎。他就會尋找外部原因,找源頭去怨恨當初拋棄他的父母。

誰也無法去評判哪種情況,因為事情不是發生在自己身上。作為局外人,都會很客觀的去說,但對於當局者來說,沒有感同身受,不一定會引起共鳴。

不管如何,大多數父母寧願受苦受難都不會拋棄自己的孩子。對於那些拋棄孩子的父母來說,其實良心也會不安,一輩子也可能會收到良心的譴責,不一定會過得好。


章小糖


沒有必要怨恨。怨恨只會增添你的痛苦和不快樂!

因為既然她拋棄了你,你也就當沒有過這位母親,因為她無論什麼原因,能夠狠心的拋棄你,那你也就當她沒存在過。

在現實生活中,一些母親為了生兒子,然後拋棄女兒,等女兒生活的很好或者快成人的時候,又跑去人家養父母的家裡要求認自己的女兒,這樣的父母是很自私的,因為你傷害了人家養父母家裡的生活寧靜。或許會痛哭流涕的,訴說自己當初的無奈,但是你想過沒有,你的行為,對養父母的內心造成了多麼大的傷害?對自己的女兒造成了多麼大的傷痛。

所以,既然放手,就沒有必要再去相認,更談不上怨恨


法律人的故事


當然恨,我就是被媽媽拋棄的孩子!還有一個弟弟!我三歲爸爸走了媽媽嫁了人!拋下了我和弟弟!奶奶獨自帶大了我們!吃的苦都不能說!小時候看到別人被媽媽抱著!那個眼饞!想這哭!也我要有媽多好她也會抱我和弟弟!可惜我媽不要我們了!為了嫁人說自己是單身!其實我媽單位人告訴我她嫁到哪裡了!我恨她!永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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