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朝:《風水輪流轉,輪到老劉家 》

漢朝:《風水輪流轉,輪到老劉家 》

《劉邦的玩兒法》

秦之後的王朝就是漢朝,兩漢在制度上承襲秦制,有所損益。基本上跟秦朝一樣。但也有增減之處,具體表現在兩個方面:

第一個是刺史制度,漢武帝時劃天下為十三州,設立刺史,由皇帝選派親信擔任,到地方監察郡守和王國。刺史是六百石的品秩,而郡守和王國丞相秩兩千石。這就是皇帝高明的地方,小官管大官,內朝官管外朝官,讓他們互相牽制。郡守和王國丞相比刺史品秩高,但刺史是皇上欽差,口含天憲,出納王命。他們互相都能拿住對方,我掐住你脖子你拉住我腰帶,誰也不敢造次。如果刺史的品秩高於郡守和王國丞相,那就成了他們的上級,地方就沒法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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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辦法,歷代帝王經常使用,玩得爐火純青。到了東漢,朝廷沒有認真領會老祖宗的苦心孤詣,給刺史增加了行政權和軍權,刺史正式成為州的長官。地方行政區劃由郡、縣兩級變成州、郡、縣三級,刺史變成了郡守的上級,這就為東漢末年的軍閥割據埋下了伏筆。郡有好幾十個,郡守不具備割據的能力,州就十三個,地盤太大了,具備了同中央叫板的實力。

第二個是郡縣制與封國制並存,儒家法家一起來。漢實行郡縣制又兼有封國制,封國分王國、侯國。王國與割據無異,侯國受所在郡監督。劉邦建立了漢朝,總結秦亡教訓時,想起淳于越的話來了。他認為亡秦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沒搞分封。就像淳于越說的:“無輔拂,何以相救哉?”所以我得搞分封,萬一打起來了有人挺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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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搞分封是分封同姓王,皇上的兄弟子侄叔伯,這些人可以封王。妹夫不行,舅舅不行,姨父也不行,因為是外姓。一筆寫不出兩個劉字來,所以劉肥 封到山東做齊王,劉長封為淮南王。王國相當於一個郡那麼大,實際上跟割據沒有區別。王國的軍隊是自己招募,官吏自己委任,甚至可以鑄錢。那會兒的錢是銅錢,沒有防偽標誌,只要開出礦來就能做。你們王國有礦山,你就做吧,結果可能比中央還有錢。劉邦臨死的時候,讓大臣們斬白馬盟誓(馬是很珍貴的,何況白馬):“非劉氏而王者,天下共擊之。”劉邦說,姓劉的才能有邦,不姓劉的敢封王建邦,大夥兒群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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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姓不王的傳統從漢朝就確立了,基本上在中國古代,異姓封王的例子是很少的,很多都是追封。像岳飛封鄂王,死了60多年才封,已經沒有實際意義了,沒有造反奪權的可能性。有個別的朝代,像唐、宋,異姓有封郡王的,但沒封親王的,王分親、郡,為了有個名義上的限制。功臣可以封侯,侯有三等:縣侯、鄉侯、亭侯。縣侯享受一個縣的衣食租稅,但是你不能治民,也不能管軍,你只有賦稅。鄉侯就低了,諸葛亮是武鄉侯;亭侯就更低,像關羽是漢壽亭侯,劉備早年是宜城亭 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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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就是分封王侯兩級,但還是對中央集權構成了很大的威脅。因為天子姓劉,我姓張,我要取代天子做皇帝,這算造反。天下人都不同意,我心裡就要打鼓。現在天子姓劉,我也姓劉,論輩分我還是叔,我哥死了輪著我了,憑什麼你小崽子幹?天下人也無所謂,劉家打仗關我屁事兒,誰當皇上我還不都是在家幹活兒,管這幹嗎?所以,這些同姓王實際上對後來的中央集權構成的威脅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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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邦活著的時候這事不顯,死了就麻煩了。吳王劉濞論輩分就是漢景帝的叔叔,爆發了吳楚七國之亂。當然漢景帝仨月就平定了,看著七國軍隊挺多,但多是拿木頭棒子的烏合之眾,不如朝廷的正規軍,一下就給它滅了。但靠武力手段鎮壓並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到漢景帝的兒子漢武帝時,才徹底解決了這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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