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溪鎮2019年度機關主要職責人員編制和機構設置規定

雙溪鎮主要職責和機構設置的規定如下:

一、主要職責

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規定,在新形勢下,鎮黨委、政府的主要職責是:通過組織群眾、宣傳群眾、教育群眾、服務群眾,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在農村的各項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圍繞農業、農村、農民搞好服務。

一是加快經濟發展,增加農民收入。圍繞城鄉發展一體化,制定鎮域總體發展規劃,做好集鎮和村居規劃建設管理,統籌產業協調發展,推動產業結構調整,培育壯大主導產業,切實推進農業倍增工程,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建立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加強農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監管能力建設,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堅持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探索集體經濟有效實現形式,引導農民珍惜土地、增加投入,發展集約經營。落實國家區域開發戰略和各項優惠政策措施,確保村民受益。積極開發農業多種功能,促進非公經濟發展,引導村民多渠道轉移就業和創業,增加村民收入,不斷提高群眾生活水平。

二是強化公共服務,著力改善民生。落實計劃生育基本國策,推進優生優育,促進出生人口性別平衡和優生優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質。促進農村義務教育發展,發展農村體育事業。推動農村公共衛生體系和基本醫療體系建設,提升衛生醫療服務水平。拓展文化惠民服務“三農”內容,豐富農民群眾文化生活。積極做好農業職業教育,培養社會主義新型農民。做好防災減災、農村老齡、五保供養、優撫安置、低保、扶貧救濟、養老保險和其他社會救助工作。加強農村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工作。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全面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改善村民生產生活條件。全面貫徹落實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加強返鄉農民工創業,促進城鄉勞動者更充分更高質量的就業。構建農村綜合公共服務平臺,完善農村公共服務,形成管理有序、服務完善、文明祥和的社會生活共同體,切實加快美麗鄉村、文明家園建設。

三是加強社會管理,維護農村穩定。深入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打造環境優美、生活和美、社會和諧的幸福家園。加強農村思想道德建設,深入推進農村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廣泛開展形勢政策教育,提升農村社會文明程度。圍繞法治城固建設,加強民主法制宣傳教育,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完善農村治安防控體系,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健全矛盾糾紛化解機制,做好村信訪工作,暢通訴求渠道,及時掌握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糾紛,妥善處理人民內部矛盾。建立健全農村應急管理體制,提高危機處置能力。在縣上有關部門業務指導下,做好安全生產、市場監管、勞動監察、環境保護、宗教事務等方面的工作。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做好“三農”工作,保證社會公正,維護社會秩序和社會穩定。

四是推動基層民主,促進農村和諧。加強農村黨的基層組織建設、農村基層幹部隊伍建設、農村黨員隊伍建設,強化基層黨組織政治功能和服務功能。做好鎮人大、群團、統戰、國防教育、兵役、民兵等工作。指導村民自治、完善民主議事制度,推進黨務公開、政務公開、村務公開,引導村民有序參與村級事務管理,發揮好村民民主協商在鎮村治理中的積極作用。推動農村社區建設,促進社會組織健康發展,增強社會自治功能。

二、鎮機關內設機構設置、主要職責

(一)黨政辦公室(加掛人大主席團辦公室、財政所牌子)。

主要職責:主要承擔鎮黨委、人大、政府日常事務和組織協調工作。負責組織、紀檢、考核、統戰和群團等工作。負責黨務、政務公開、檔案史志工作。負責財政預算資金收支、鎮村財務監管、國有資產監管等鎮財政財務工作。

(二)經濟發展辦公室(加掛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辦公室牌子)。

主要職責:制定並實施鎮區域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年度經濟發展計劃和集鎮、村居規劃管理和公共基礎設施建設。負責經濟結構調整、產業發展、招商引資、規劃建設管理、公共基礎設施建設、農業綜合開發、精準扶貧開發、移民搬遷、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監管等工作。協調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關的工作。

(三)社會事務管理辦公室。

主要職責: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農村合作醫療等綜合性事務。負責農村合作醫療、社會救助、醫療救助、村民最低生活保障、社區建設、擁軍優撫、民族宗教、老齡、殘疾人、福利、防災減災、氣象公共服務與災害防禦等工作。

(四)維護穩定辦公室(加掛司法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牌子,副科級)。

主要職責:主要承擔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信訪維穩、國防動員教育、民兵預備役等工作。負責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人民群眾來信來訪,調解和處理好民事糾紛。負責社區矯正、社會治安防控、平安建設和法治城固建設等工作,保障維護轄區社會大局穩定。

(五)宣傳科教文衛辦公室(加掛人口和計劃生育辦公室牌子)。

主要職責:主要承擔思想宣傳、精神文明建設和計劃生育等工作。負責宣傳、科技、知識產權、教育、文化、體育、衛生、計生等工作。負責公共教育文化服務體系建設。

三、鎮屬事業單位機構設置、主要職責

(一)農業綜合服務站。

主要職責:主要承擔農業、林業、造林綠化和森林資源管護、野生動植物保護、護林防火、水利、水土保持、防汛抗旱、動植物疫情監管和防控、畜牧獸醫技術服務、農技指導服務、果業技術指導推廣服務、農業機械管理、農村合作經濟經營管理、農業生產經營、土地流轉、集體資產管理等工作職責。

(二)公用事業服務站(加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務所牌子)。

主要職責:主要承擔鎮村道路管護、農村人居環境衛生和整治、供水供電、鎮村規劃建設管理、鎮村文化建設、鄉村旅遊發展、廣播電視、農村能源建設、社會保障、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創業、下崗失業人員等公共事業服務工作職責。

(三)市場監管所(加掛食品藥品監管所牌子,副科級。)

主要職責:將工商、質監和食品(食鹽)藥品安全等監管職能統一整合為市場監管職能,主要承擔商貿流通等市場監管、鹽業和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等工作職責。

四、附則

本規定由城固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並對本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其相關調整事宜由城固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有關規定程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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