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溪镇2019年度机关主要职责人员编制和机构设置规定

双溪镇主要职责和机构设置的规定如下: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在新形势下,镇党委、政府的主要职责是:通过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围绕农业、农村、农民搞好服务。

一是加快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围绕城乡发展一体化,制定镇域总体发展规划,做好集镇和村居规划建设管理,统筹产业协调发展,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培育壮大主导产业,切实推进农业倍增工程,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强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引导农民珍惜土地、增加投入,发展集约经营。落实国家区域开发战略和各项优惠政策措施,确保村民受益。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促进非公经济发展,引导村民多渠道转移就业和创业,增加村民收入,不断提高群众生活水平。

二是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推进优生优育,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和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发展农村体育事业。推动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体系建设,提升卫生医疗服务水平。拓展文化惠民服务“三农”内容,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积极做好农业职业教育,培养社会主义新型农民。做好防灾减灾、农村老龄、五保供养、优抚安置、低保、扶贫救济、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救助工作。加强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改善村民生产生活条件。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加强返乡农民工创业,促进城乡劳动者更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构建农村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完善农村公共服务,形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切实加快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

三是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造环境优美、生活和美、社会和谐的幸福家园。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形势政策教育,提升农村社会文明程度。围绕法治城固建设,加强民主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做好村信访工作,畅通诉求渠道,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危机处置能力。在县上有关部门业务指导下,做好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劳动监察、环境保护、宗教事务等方面的工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三农”工作,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四是推动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做好镇人大、群团、统战、国防教育、兵役、民兵等工作。指导村民自治、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引导村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发挥好村民民主协商在镇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二、镇机关内设机构设置、主要职责

(一)党政办公室(加挂人大主席团办公室、财政所牌子)。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镇党委、人大、政府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组织、纪检、考核、统战和群团等工作。负责党务、政务公开、档案史志工作。负责财政预算资金收支、镇村财务监管、国有资产监管等镇财政财务工作。

(二)经济发展办公室(加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制定并实施镇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经济发展计划和集镇、村居规划管理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负责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发展、招商引资、规划建设管理、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精准扶贫开发、移民搬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管等工作。协调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工作。

(三)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农村合作医疗等综合性事务。负责农村合作医疗、社会救助、医疗救助、村民最低生活保障、社区建设、拥军优抚、民族宗教、老龄、残疾人、福利、防灾减灾、气象公共服务与灾害防御等工作。

(四)维护稳定办公室(加挂司法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副科级)。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国防动员教育、民兵预备役等工作。负责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调解和处理好民事纠纷。负责社区矫正、社会治安防控、平安建设和法治城固建设等工作,保障维护辖区社会大局稳定。

(五)宣传科教文卫办公室(加挂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思想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和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宣传、科技、知识产权、教育、文化、体育、卫生、计生等工作。负责公共教育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三、镇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主要职责

(一)农业综合服务站。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农业、林业、造林绿化和森林资源管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护林防火、水利、水土保持、防汛抗旱、动植物疫情监管和防控、畜牧兽医技术服务、农技指导服务、果业技术指导推广服务、农业机械管理、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农业生产经营、土地流转、集体资产管理等工作职责。

(二)公用事业服务站(加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牌子)。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镇村道路管护、农村人居环境卫生和整治、供水供电、镇村规划建设管理、镇村文化建设、乡村旅游发展、广播电视、农村能源建设、社会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创业、下岗失业人员等公共事业服务工作职责。

(三)市场监管所(加挂食品药品监管所牌子,副科级。)

主要职责:将工商、质监和食品(食盐)药品安全等监管职能统一整合为市场监管职能,主要承担商贸流通等市场监管、盐业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工作职责。

四、附则

本规定由城固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其相关调整事宜由城固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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