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覺得業委會算是一個職業麼,該不該有工資?

迎新南路


業主委員會也是個班子,班長很重要,委員也要盡職盡責。業委會的現狀堪憂,中青年業主在崗拼搏無瑕顧及,退休人員業主七老八十健康每況愈下,有心無力。業委會的工作眾口難調,費力不討好,有的業主要求高標準,口號震天響,但不願意當業委會委員,有的當選了也只是個掛名委員不幹事,有的業委會連開個會都困難。有的業委會沒有一分錢補貼,連工作電話都是自掏腰包。

建議:

1、業委會成員都是能幹事特別是願意幹事的業主,有一個好主任至關重要。

2、業主要支持業委會的工作,首要的是按時繳納物業費。

3、業委會要有政府部門直接領導,具體檢查督促業委會的工作。

4、政府授權街道或社區制定業委會成員的補貼標準,審批業委會年度辦公費用計劃,明確資金來源。


用戶曦睿


這個問題我來說說自己的感覺吧,因為我就是業委會副主任,相對來說是有一定的發言權的。

就拿我小區來說吧,當初我們和前期物業斗的時候,有業主說:我們支持你們趕走這個萬惡的物業,就是讓大家出點錢也願意。當時我們聽得可是心裡那個溫暖啊。


可是,在成立業委會的過程中,很多的業主問:參加業委會有錢拿嗎?當我們告訴他是義務的後,有部分人連簽名支持都不願意。還有些人以為參加業委會有工資,氣勢洶洶的質問籌備組:我是小區進來比較早的,為什麼不選我?可是我們當時在單元簽名的時候他卻連支持成立業委會的字都沒簽!以為參加業委會有經濟收入,立馬湊過來了。後來,我們告訴他,業委會是沒有一分錢收入時,他才善罷甘休。這就是業主!


業委會艱難成立後,社區街道和住建局都是有業委會成員補助規定的,也就是業委會主任副主任是享有一定量的補助標準的。但是,我們並不是衝著工資補助來成立業委會,而是前期物業太過分,因此才領導大家維權的。在任三年,我們沒有拿過一分錢補助。每天有空的時候都會巡視一兩次小區,並在巡查時和業主交流。

我們從來不建議退休幹部成立業委會。因為這些老油條老江湖退休後沒有其他收入,真的會把這個當職業當自己的實業,換取個人利益!從我們小區成立業委會的過程中,就出現很多老油條過程不努力,最後業委會選舉了,他們想來收割果實了!還好業主的眼睛是雪亮的,那些老油條的想法沒有實現。


說實話,我們小區也就因為我和主任一直以來的公益性,才能收穫業主的信任和好評。恐怕我們如果拿了一百一個月的電話費,都會被說成為了錢才成立業委會了。業主的劣根性真的無法言喻。

最後告訴大家,沒有多少人願意做吃力不討好(猜疑,誣陷)的業委會。或許發一定量的工資,業委會成員才能更加努力的為業主服務,畢竟沒有誰的時間是必須為小區業主貢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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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天評地鹽城哥


業委會實際上是一個虛斑子。社區內房子是一戶一戶自已花錢買的,各家個戶之間沒有相互聯繫,也沒必要聯繫。鄰居間處得好可以象親戚間互相來往,一般關係只是見面點頭。有必要成立一個領導斑子嗎?如果說服務班子也沒必要吧!是為對應務業公司而成立。誰願意整天處理這些與已無關的矛盾呢?即使是熱心人也有夠的時侯。所以沒人願意幹。即使給補貼也沒人也不願意幹。但補貼誰給呢?無法說清。所以這亇班子只有業主需要才能成立。因為物業公司要進入,必須要有這亇班子,讓這個班子很為難。這樣的亊實誰造一成的誰收場吧!


那老先生


首先業委會不是個職業,在司法實踐中被定義為“其他組織”。業委會成員才可以說是一種非固定長期的職業。

這裡暫且不討論業委會的利弊問題。就業委會成員是否應該獲取工資報酬發表意見。

1、只要小區合法合規符合程序成立了業委會,根據小區戶數多少,那麼業委會成員一般以3、5、7、9、11人奇數設置。業委會主任、副主任、秘書、財務、委員。

2、我一直支持業委會成員必須獲取適當的工資、通訊費、辦公經費。通常業委會成員任期一屆時間為5年,之後就要重新改選,這5年要為全體業主服務的,又想馬兒跑,又想馬兒不吃草,沒有這樣的好事,沒有人可以或者願意長期免費服務,這不是學雷鋒做慈善。

3、就人性而言,只有在滿足基本的生存和生活基礎上,才能安心去工作,最大的程度上去降低業委會成員暗箱操作、中飽私囊,損害廣大業主合法權益的事情發生。試想一桌美食讓幾個飢餓的人去看管,大家認為會是什麼結果呢?所以業委會成員必須名正言順的獲取相關報酬費用,這個費用必須由全體業主承擔,這是多數業主推舉出來的代表,自然必須由全體業主負擔。

3、在社會實踐中,比較簡單的操作方式就是從小區公共收益中支付業委會成員的相關費用。

好的制度讓壞人變好,壞的制度讓好人變壞!業委會是把雙刃劍,監管到位,過程透明是確保業委會不違法違規,不胡作為亂作為的前提條件。


楊君波2018


業主委員會現階段還存在著幾個空白,即法律地位空白、經濟地位空白、職業定位空白和組織定倍空白。而組成業主委員會的委員,因為有上面的幾個空白,目前還不能算是一種職業。

但是本人預測,將來很可能成為一種職業,但這個職業是有限制性的職業,就是其職業範圍,或者說從業地域只能是自己所居住的小區。

預測的根據是三個。

一是隨著中國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城市化率的不斷提升,城市裡必然產生大量的居民小區。由於目前物業服務公司與小區業主間的認同、矛盾不斷增多,而小區對物業公司的專業化監督、管理、考核以及小區專業治理工作者極為稀缺,能讓廣大業主滿意的,而又能長期堅持下去的業委會成員並不多,將來肯定會向專業化方向發展,並進而產生了一個新的職業。

二是2017年6月13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佈了《關於加快和完善城鄉社區治理的意見》中,更加需要高多的更專業的社區、居民小區治理人才,也會促進這個職業的產生和完善。

三就是隨著租住同權意識的不斷強化,大量租住戶的存在,對居民小區非業主居民的權益訴求會不斷被髮酵,也會催生產生對居民小區治理方面的專業性人才。

這樣,當其成為了一種職業的時候,當然就會有工資啦。

本人是“多管閒事”的業委會主任,對居民小區的研究正在不斷深入中,並且越來越發現裡面具有大量的各方面的課題及研究價值,有興趣於居民小區建設的朋友,請關注“銳眼說小區”,大家一起交流探索吧,也可私信本人,共同互相探討。


銳眼說小區


業委會全稱是小區業主委員會,是由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代表組成,他們代表的是業主的利益,向社會各方面:物業公司,社區,物業上級管理部門等反映業主意願和要求,並監督物業公司管理運作的民間組織。


業主委員會成員分成兩種,一種是由業主通過選舉產生的,這種業委會不是一個職業,因此不能享有工資待遇,但是,業主委員會成員為業主共同管理事物,會付出大量的時間和精力,還要付出交通、通訊等費用,因此業主委員會的成員們可以獲得相應的補貼或者補助。

還有一種是業主委員會聘請的工作人員,這樣的業委會成員不代表業主,是受聘完成業主委員會日常工作的,所以業主委員會會與受聘人簽訂勞動合同,受聘人享有工資待遇。

業主委員會的工作人員的工資應當由全體業主分攤,業主委員會負責支付。業主委員會委員的補貼或者補助,應當由業主委員會提出建議,業主共同決定或者業主大會決定。


懂知識的小胖子


業主委員會就是一個群眾組織,用來協調物業與業主的問題,是沒有什麼權力的,它的首腦不能叫主任,應該叫秘書長,就像聯合國秘書長一樣。


西洋參5


原來如此…… 正如大多業主說:沒好處能搶著幹⋯ 原來這都是真實的⋯ 我小區業委會主任都有免費地下車位 有一業委成員也有免費車位 而且物業還給他們免費安裝了監控系統 逢年過節大米麵 油等禮品送的吃不了……哪是業主的代言人 相互勾結 欺壓業主 搬弄是非 挑撥鄰居關係 謀私利 在選擇物業上 弄虛作假 有違法行為⋯……


祝福送給你65


業委會是一亇多拿工資不起作用的組織,物業費,維修基金停車費等應讓物業,居委群眾統一監督,百分之45的錢業委會拿著白拿工資的組織,老百姓不喜歡!沒有水平,白佔用業主的錢,小區會搞好嗎?


餘老師4251


關鍵得為了老百姓辦事,挺多業主委員會和物業公司都是穿一條褲子的,你說還用給他們工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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