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车回娘家,不料法网恢恢,有来无回

4月22日,成县公安交警依法查处并强制报废一辆重型货车,彻底消除了一起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成县辖区一辆号牌为甘K15686的重型货车,于2018年12月达到报废期限,大队车管所民警多次联系车主办理报废注销手续,车主都称车辆已转卖,下落不明,无法报废。大队民警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查询得知车主闫某为河南人但车辆近期在京昆高速、连天线等多个外省市路段都有违章记录,无法确定车辆所在地,寻找工作陷入僵局。随后大队一边安排宣传部门对报废车辆信息进行曝光,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对违章车辆进行举报,一边派专人继续查找车辆下落。

4月22日上午,大队民警接到群众举报称甘K15686号重型货车在成县城关镇李武村出现,经汇报,大队领导立即安排大队车管所、秩序中队、城区中队等多部门民警前往查处,最终在泰山庙附近将该车辆查处。经询问,闫某驾驶车辆运载儿童娱乐设施于4月21日晚到达成县,计划在成县泰山庙庙会期间(4月29-5月2日)经营儿童娱乐项目,同时闫某对其驾驶报废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大队民警现场要求闫某尽快对车载货物进行卸载,随后将车辆开到报废公司进行解体报废。4月23日下午,车管所民警对车辆进行了监销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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