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分罰款!明知消防車執行任務卻不避讓,這位珠海司機被罰了

眾所周知,消防搶險關乎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消防車是在跟時間賽跑,容不得半點耽擱,絕大多數駕駛員遇到消防車出警也都會盡量讓出一條“生命通道”。然而,消防車執行任務時受阻的情況在現實中仍時有發生。

5月7日12時55分,珠海市斗門區發生一名小孩手被玻璃門夾住的警情,情況危急!接到群眾報警後,斗門消防中隊火速趕往現場救援。然而,在消防員出警途中,途徑某路段時,被前方一白色小車攔住去路。當時消防車拉著警報,消防員多次鳴笛警示車主避讓,車主遲遲不避讓,嚴重耽誤搶險救援時間。當時,消防員用隨車行車記錄設備拍下該車輛違法視頻,並將情況通報給交警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條規定: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時,可以使用警報器、標誌燈具;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信號燈的限制,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珠海條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第十七條也有相關規定,駕駛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時,須避讓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

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車輛懸掛的應急救援專用號牌已於1月1日正式啟用。根據規定,懸掛專用號牌的車輛執行應急救援任務時,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信號燈的限制,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

據瞭解,交警部門接到信息後已對當時路面情況進行調查,確認了該駕駛人的違法事實。交警部門將根據《珠海市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第十七條第四項、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之規定,對當事人依法進行駕駛證扣3分、罰款300元等相關行政處罰。

珠海消防提醒市民,時間就是生命,早一秒到達現場,被困人員就多一分生的希望,希望廣大市民,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及時為執行任務的消防車讓行。

【採寫】何麗苑

【作者】 何麗苑

【來源】 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南方+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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