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安寧區、高新區2019年公租房申請公示了, 你怎麼看?

ALuLLL


回答這個問題前,我先要說明一下此事的重點:

1、此事正式公示是上月的23日,公示期15天,7月5日截止,屬於政府例行公事行為!

2、對安寧區370戶、高新區59戶申請

3、公示內容包括申請人及配偶相關信息、家庭住房情況、家庭收入情況等,公示人員除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外,還包括新就業大學生、外來務工人員等“三類人員”。

看明白了吧,我認為有意見的人屬於舉報行為,可向市住建局反映。

最終的目的:確認其保障資格,對有異議經核查不符合保障條件的家庭,不予確認保障資格。

這個年代誰跟誰有沒有世仇,即使有水分我也能理解,在沒有損害自身利益前提前建議不管不問,你覺得呢?


我在西港


僅個人觀點:對這種所謂公租房廉租房的申請個人覺得存在一定的水份!以前某查出某貪官有廉租房十餘套,以親戚名義申請後對外出租坐收租金!很多有正當職業的有房子的也加入了申請大軍裡面去,有的地方政策是申請公租房或者廉租房五年時間過後可以以低價購買且還要扣除這五年的租金。對申請廉租房公租房手續繁瑣需要這樣那樣證明,比如幾年居住證、幾年社保、社區證明、單位證明,如果沒得正式的公司是無法申請的!所以個人覺得所謂的廉租房公租房也是針對部分有正當職業正規公司的人提供的!


老闆娘靠近了我


關係到不到位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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