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法院:审理涉黑涉恶案是否存在腐败和“保护伞”线索需“三长”签字背书

南昌法院:审理涉黑涉恶案是否存在腐败和“保护伞”线索需“三长”签字背书


南昌中院:实行“三长”签字背书 压实扫黑打伞责任

南昌法院网讯 为进一步加大在审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的摸排力度,确保摸排质量,压实摸排责任,南昌中院于近日出台《关于审理涉黑涉恶案件中腐败问题线索、“保护伞”线索摸排实行“三长”签字背书的规定》,确保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

南昌法院:审理涉黑涉恶案是否存在腐败和“保护伞”线索需“三长”签字背书

规定要求,全市法院要深挖彻查,强化背书,破网打伞。规定确立了在审理涉黑涉恶案件中深挖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的报告、移送、处置流程,实行“三长”背书制度。

规定要求,业务庭(审判团队)在审理涉黑涉恶案件时,应主动深挖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并就是否存在上述线索由庭长(团队长)、分管副院长(院领导)、院长签字背书;在涉黑涉恶案件审结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应就全案是否存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实行“三长”背书。

南昌法院:审理涉黑涉恶案是否存在腐败和“保护伞”线索需“三长”签字背书

规定明确,全市法院要高度重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深挖工作,提高思想认识,坚决落实中央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的部署要求,将深挖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实的重要举措。对在审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过程中存在该发现而未发现又被上级或其他部门发现或者发现腐败问题线索不报告、不移交等问题的,将严肃查处并进行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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