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通報3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為進一步嚴明紀律規矩,強化警示教育,深入推進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整治工作,現將3起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一、廣佛鎮松河村原黨支部書記殷延剛將不符合搬遷政策條件的農戶納入搬遷範圍問題。2016年期間,殷延剛在明知本村呂某等五戶不符合易地扶貧搬遷政策補助條件的情況下,卻按2016年度拆舊建新扶貧搬遷安置戶名義予以上報,並享受扶貧搬遷補助,造成國家扶貧補助資金損失。2018年12月,殷延剛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二、西河鎮水田河村原黨支部書記李玉清優親厚友套取國家補助資金等問題。2004年10月,李玉清利用職務便利,違規將其子李某某納入低保對象,至2018年9月,違規領取低保及其他政策性補助資金共計29509.71元(已退繳)。李玉清同時還存在其他違紀行為。2018年12月,李玉清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三、老縣鎮搬遷辦負責人朱高升審核把關不嚴致使貧困戶重複享受搬遷補助政策問題。2016年11月,老縣鎮七里溝村在冊貧困戶冉某搬遷到太山廟村六組集中安置點,並按政策規定享受了10萬元扶貧搬遷建房補助。2017年7月,朱高升上報貧困戶自建房補助名單時審核把關不嚴,將已享受過建房補助的冉某列入補助名單,致使冉某重複享受建房補助款。2018年12月,朱高升受到行政警告處分,重複享受補助款現已追繳。(平利縣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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