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速25公里的新國標電動車,車身不超55公斤,你會買嗎?

天天21842


我跟贊成這個標準,原因很簡單,穩當可靠。為什麼呢?從以下幾個方面來說:

1、25公里的時速,其實不算慢。因為我也騎電動自行車,中間有一年多還喜歡騎山地賽。說實話,我騎山地賽的時候,通暢路段平均時速是35以上。但你得理性一點,這是自行車,騎這個速度,需要大把的力氣。我每次騎到公司,就要先換一件秋衣,因為汗透了。而後來騎電動車,確實慢了,而且慢了不是一星半點,因為一慢,我發現碰上紅燈的概率變大了……所以,我感覺體力還可以的時候依然會騎自行車,大部分時候電動車。都挺好

2、電動車重量大了之後,剎車確實是個大問題。因為騎自行車我基本上沒有出現過險情(速度還更快),而電動車我碰上了好幾次很危險的情況,剎不住、躲不開等

3、隨著年齡變大,我發現我越來越能接受25公里的速度了,因為快那麼一點點,代價很大,慢這麼一點,問題並不大,人生別太快了(●—●)

4、25的時速,是一個對全社會比較平均的值。年輕的都喜歡快,這個很正常,就像我年輕的時候喜歡飆車,還騎摩托去延慶的山裡飆車,就是因為快,快了很爽。而現在,我一點也不喜歡這樣的行為了。所以,一個政策的制定,要考慮的因素很多,要考慮的人群很多,大家不要只站在自己的立場上來說話和考慮問題


凌易中


對於我個人來說,不會買,因為我覺得平時騎自行車更方便。

曾經我在上大學時,我就是自行車運動員,所以現在上班一般騎山地車,從家到單位有14公里多,一般騎行速度在30左右,遠超電動車的最高速度。加上路上其他各種時間,差不多35分鐘。

以前也想到過買電動車,但住的地方和上班的地方充電都不方便,而且遇到堵車時也沒有自行車靈活,我的山地車只有13kg,上天橋搬上去也很方便。



牛仔交通旅遊


新國標電動車的定性是準確的,大家可能有誤解了!

2019年4月15日,新國標電動自行車實施,引起國內很大的關注和熱議。本人看了很多跟貼,評論基本是負面的,說好的不多。其實,很多人是誤解了。申明一下,我本人平時主要也是靠超標電動車出行。

注意新國標電動車的標準,大家可能漏了三個字“自行車”,規定的是新國際電動“自行車”標準!

新國標電動自行車:

兩個車輪、兩個腳踏、一塊鋰電池、一個坐墊,車型在質量上(含電池)小於55kg,電池標稱電壓不超過48V,電機額定功率不超過400W,最高車速不超過25km/h的電動自行車。

新國標是GB 17761-2018《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的簡稱,只要符合這個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均為非機動車,享受以下三大優待——

第一、電動自行車的牌照均為免費安裝,不收取任何費用。

第二、不強制電動自行車的車主購買保險,更沒有交強險。

第三、電動摩托車需要考駕照,而電動自行車不需要駕照!

很多人怪制定標準的專家,說專家坐四輪出行,不瞭解實際,不瞭解民間疾苦。其實專家沒有錯,專家這次可真是被冤枉的!

怎麼說呢?

原來的違規超標電動車,時速高的可達60,如果經過改裝,時速80甚至100都有,和摩托車無異,如果允許這樣的電動車在非機動車道上行駛,就會造成機非不分,增加出行危險因素。

而現在,新國際出臺和實行,嚴格區分了電動車和電動自行車,這沒有什麼不好。

你如果只是短途上下班,買個電動自行車就可以,安心在非機動車道上以不超過25公里的安全時速行駛,不用擔心身邊呼嘯而過的高速電動車。

如果電動自行車不能滿足你日常的上下班或者工作需求,買個電動摩托車吧!就是現在的超標電動車,不過現在要有準駕資格了,需要考個牌照,還要給車輛買購置稅和交強險,遵守交規出行。

只是現在有的城市又限摩,要怪,就怪在這裡了!

國家應有新法規出臺,除了公交發達的少數大城市,應鼓勵廣大中小城市發展兩輪電動車出行,而不僅是四輪電動。四輪電動汽車現在的電池技術有待提高,電動汽車也不是普遍的需求,道路也不允許。而兩輪的電動車電瓶技術成熟,基本上可以滿足市民出行需求了,道路通行率又高,為什麼得不到鼓勵呢!

 必須要說的是,中小城市指望發展公交滿足市民出行需求的願望是不切實際的。還是電動兩輪方便實用。











東GUO先生的農莊夢想


新國標下,電動車自行車是為概念而生,不符合實際需求。騎慣了電摩車,電動自行車真的受不了!

從腳踏實用性來看,買電動車就是因為可以省力、速度快才選擇它,你給我裝上我也不會踩,就是一個擺設罷了。久而久之,腳踏轉圈圈還礙腳。

從配置來看,限速25km/h,又限電壓48v,雖然續航也可以達到40-50公里,但是慢悠悠的真受不了,要滿把開車了。另外,400w的電機功率上個坡都困難。

從用車需求來看,我需要能面積大一點,有時候需要拉一點東西,不用到處找車。速度有個30碼左右就可以了,在至少有個40碼的餘量即可。


從用車體驗來看,電動自行車重量輕,減震效果差,開起來不穩,舒適度差。沒有儲物箱,雨衣,充電器,鎖頭等物件不方便放置。


所以,電動自行車不是我的菜。另外我想說的是,廠家會把電動自行車儘量往標準邊緣上做,儘可能接近電摩,這樣的電動自行車能和自行車一樣嗎!踩不動,跑不起來,不能滑行,只為概念而生,活生生的一個“四不像”!


電動車維修工


電動車新規出臺罵聲一片,很多人說時速25km難以滿足代步需求,但那只是電動自行車,為什麼不去購買電動輕便摩托車和電動摩托車?說白了就是想享受機動車的速度,又不想承擔機動車的責任,天下哪有這麼兩全其美的好事?而且電動自行車的標準一直都有,只是之前沒有強制執行。

電動車是民生所需,解決了很大一部分人的出行問題。但很多人對於電動車的新國標罵聲一片,不過是因為習慣了以前的電動車無監管狀態,而這次新政給電動車增加了眾多規範,讓這些既得利益者渾身不自在。電動車新政的實施是大勢所趨,未來低速電動車的發展肯定是朝著標準化、規範化方向去的,又何必抵制浪潮。

我們先看一下新國標與之前的標準有什麼不同。

新國標頒佈以來,對電動車也做了明確的劃分,將我們常見的電動車分為三類:輕便電動摩拖車、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電動摩托車、電動輕便摩托車均屬於機動車的行列,必須要依法持照上路,此類電動車需要考駕照、辦保險。

而對於電動自行車,規定時速甚至有所提高,由20km/h提高到了25km/h,電機功率由240w提高到400W,整車質量從40kg提高到了55kg,標準是有所提高的。

我國是全球電動自行車生產和銷售的第一大國,去年10月份發佈的《中國電動車節能白皮書》顯示,我國電動自行車保有量約為2.8億輛。電動車由於橫穿馬路,逆行,佔用機動車道,超速行駛造成了數以萬計的交通事故,堪稱馬路殺手。2013年至2017年,我國共發生電動自行車肇事致人傷亡的道路交通事故5.62萬起,電動自行車肇事致人傷亡的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引發火災數目等均呈逐年上升趨勢。很多人說相比汽車的交通事故,電動車的事故數量只是很小的一部分。但是汽車敢隨意逆行,闖紅燈,超速嗎?如果沒有牌照的監管,交通事故會增加多少,你們有想過嗎?

我反而覺得電動車新政來的晚了一點,早就該給肆無忌憚的電動車套上韁繩了。


老司機侃侃車兒


新國標電動車太醜,很多人表示不會買。以前電動車的造型非常美觀,大方一些的跟“踏板”摩托車造型一樣,但是新國標一出來,那些好看的電動車都得說拜拜。


電動自行車時速25公里,很多人表示這速度太慢,都趕不上老太太的速度了。從時速40一下子降到25,確實讓人難以接受,而且對重量的限制,也就導致它的外觀減少,結構減輕,電池組的容量減少。那麼對於它的續航里程就更短了。

前段時間網上有一些整頓電動車的視頻,城管開著大車,一大幫人浩浩蕩蕩的進入電動車停車場,對電動車開始稱重,只要超過55公斤的都抬上車拉走。鎖在車位上的,用切割機把鎖切開,稱重後帶走。偌大的停車場,竟然沒有幾輛能合格,那些合格的車子實在小巧的可憐。

整頓電動車的利弊,利處就是速度更慢了,行人相對更安全了,車主發生碰撞和追尾也不會造成生命危險。

缺陷就是速度慢了,生活節奏慢,時間成本高了,續航里程下降,而且原先不合規定的老款車型,是一個損失。

如果電動車不是剛需,就不要買了,還不如買個自行車來得實在,能鍛鍊身體,時速相差不了太多,重量更輕,抱起來就能上臺階。


小強說說車


我的觀點是:對電動車的管理要納入法制化,速度不超過25公里/每小時,功率不超過400瓦,重量不超過55公斤,這個國標不切合實際,騎自行車就是因為比走的快,騎電動車就是因為比騎自行車快,坐高鐵就是因為比普通火車快。現在社會,工作生活節奏快,就要求車走的快。如果僅為了交通安全考慮,應該把汽車換成馬車就好了,這行嗎?當然,電動車質量廠家一定保證,安全是否不在車關鍵在人,行車時該快就快該慢則慢,按交通規則行走不違章,事故一定會少。電動車就是因為速度快載重多又省力才有市場需求,特別是山區農村,更需要功率大的電動車,騎行載貨更方便。我建議,電動車按準機動車管理,必須掛牌照,街道和道路設限速標誌,電子眼監視,違章處罰。這樣一定能達到大多數人支持,事故一定會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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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肯定不買,這類電動車既不實用,而且很醜。中國的電動自行車發展到今天有它的合理性和各種原因,簡單粗暴的制定一個不切合實際的規則,雖然可以站在某種理由的制高點出發,但卻是一種並不負責任的體現,它忽視了廣大人民群眾的實際需求。

我承認電動自行車違法事故非常多,並且很痛恨那些違章行為,但這也是問題出現萌芽階段放任的結果,待到矛盾激化後一刀切的那些措施非但解決不了問題,只能導致更多的問題出現。

給電動自行車上牌,設置一些檢查點並不能減少電動自行車違章駕駛,可以說路上的電動車違章比比皆是。那些痛罵應該處理電動自行車的人好好想想自己開車、行走、騎車就一定完全守規嗎?在我們這個環境中,違章的成本不僅很低,還往往能比守法更加獲利,事兒沒落到自己頭上都可以道貌岸然。

我們的限行,限購,限號政策越來越複雜,執行和維護的成本越來越高,汽車超載超限,無牌摩托車、老年代步車無一不是一直喊著解決但永遠也解決不了的問題,現在又拿電動自行車開刀,治理違法違章我們都支持,但怎麼能避免不是一陣風式的運動式管理呢?


感觸汽車影像特效


時速25公里,重量55公斤的新國標電動車,一般情況下我是不會買的。其實95/1O0左右的人並不認可。

因為這樣的電動車一句話說完;不實用。我就想不明白,專家們為什麼心死在電動車的時速,大小,重量形狀上,電動車違規,導致車禍,這能怨電動車嗎?

應該抓住主要矛盾,騎電動車違規現象,主要去整治騎電動車的人,一切違規現象都是人造成的。

在頭條上曾看過一則報道,可能有不少朋友會看到過;外國有一名司機超速行駛,在過十字路口時,被交警阻攔,司機不但不停車,還加速闖紅燈,這時兩名交警同時開槍,一人把車後胎打破了,另一名交警把司機打死了,車送廢品廠,人送火葬廠,就這樣解決了。看來外國的交規比中國嚴多了。

電動車闖紅燈,超速,帶人,逆向行駛,行機動車道…等等違規行駛,除了宣傳,批評教育之外,要加大整治力度,就不說開槍把他打死,也要讓違規駕駛人付出一定的代價,現在騎電動車違規了罰20元,可以提高到5O0元或上千元,甚到刑拘或判刑。這樣能讓違規者長長記性,以儆效尤。

如果不把騎車人整治好,就是騎上新國標電動車難道就不違規了嗎?


春風化雨168609502


說起新國標電動車,幾乎每個人心裡都是不滿和抱怨,叫好的基本上沒有。都說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這話說的沒毛病。當一種新鮮事物出現後,不能要求人人說好,起碼支持的人更多些,才說明這是個好東西,值得我們擁有。像這種時速25公里的新國標電動車,車重不超過55公斤,我反正不會買。


不實用。現在的生活節奏那麼快,大家都在趕時間,騎著這種最高時速只有25公里的電動車,慢悠悠的在路上跑,性子急的人還不得急出病來?雖說是最高時速25公里,加上負重(成年人體重50公斤+車重55公斤),真正騎起來根本就達不到25公里。那些動不動就將近二百斤的大胖子,騎這種車能不能跑起來都是個問題。比自行車快不了多少,甚至還沒有自行車快的電動車,試問有多少人願意買呢?

性價比極低。你別看新國標電動車跑不快,也跑不遠,但價格可比以前的電動車要貴很多。電動車貴就貴在電瓶上,新國標電動車一般配備鋰電池,價格高就理所當然了。以前用2000多塊就能買到不錯的電動車,現在買新國標電動車起碼得3000~4000左右。買東西都講究個性價比,跑不快跑不遠的新國標電動車,價格卻這麼高,幾乎沒有性價比可言,不買它不足為奇。


造型不美觀。愛美之心人皆有之,買電動車就像娶老婆,咱不要求有多好看吧,起碼也不能太難看了。新國標電動車最醜的地方就數腳蹬子,真不知道磚家怎麼想的,非要給電動車裝上這麼一對腳蹬子,既不實用又不美觀,還增加安全隱患。簡直就是畫蛇添足,多此一舉。

電動車並非越慢就越安全。電動車安全與否和車速快慢不成正比,雖然車速太快了不安全,但是車速太慢了就一定安全嗎?記住,永遠是人在騎電動車,安全不安全取決於人有沒有安全意識,是不是遵守交通規則。這麼簡單易懂的道理,不知道磚家是真不知道,還是揣著明白裝糊塗!

綜上所述,像這種不實用,不美觀,不便宜,不一定安全的新國標電動車,你願意花錢去買嗎?歡迎大家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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