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2019年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梅市人社〔2019〕39号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梅州市财政局转发关于做好2019年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

返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1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此页无正文)。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梅州市财政局

2019年5月7日

本文附件下载:

  • 广东省企业稳岗返还申报审核表.doc
  • 广东省受影响企业返还失业保险费申报审核表.doc
  • 梅市人社〔2019〕39号 转发关于做好2019年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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