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住了四五代人,翻建後拆遷辦說是違章建築,該怎麼辦呢?

流浪追求


首先問一下,你的家人現在都還是農村戶口嗎?如果家裡人已經不是農村戶口,那麼按照規定,不管你們在老房子裡住了幾代人,都不能夠翻建房子。如果房子有漏雨或者院牆倒塌的現象,可以維護修繕,但卻不能翻建。只有農村戶口的人可以重新翻建房屋,而且也需要跟村委打招呼,不能自己悄悄的就把房子拆了重新翻蓋。重新翻蓋房子的權利,只屬於農業戶口的人。城市戶口的人,不可以重新翻蓋。



拆遷辦肯定不會無緣無故的說你是違建,你自己要反省一下,是不是跟鄰居處好了關係。在農村重新翻蓋房子,最不好處理的就是東鄰西舍,房前屋後的關係,你要在原宅基地的基礎上,不能往外擴一分,也不能高一分。哪怕只是地基高一點,房頂跟鄰居是齊平的,那也不行,鄰居也不會同意。如果你的房後有鄰居的話,要看一下是不是因為你蓋的比人家高了,擋住屋後鄰居的採光。如果左右有鄰居,那就更不能高出一絲一毫,因為農村蓋房子,最忌諱的就是別人家的房子比自己高。


所有這些,無論犯了哪一條,如果鄰居去建委告你的話,都會說你是違法建築。所以如果打算翻蓋老房子的時候,一定要提前跟周圍的鄰居們疏通好關係,要不然你的房子是蓋不起來的。我親眼所見我們村裡有這麼一戶人家,因為沒有跟周圍的鄰居們處好關係,他們家把房子拆了以後,一年也沒有把房子蓋起來。只要他們家把泥瓦匠找來,建委的人也就跟著來了。左右鄰居不停的找彆扭,就是不讓他們家把房子蓋起來。

所以打算翻蓋老房子的時候,一定要跟鄰里之間處理好關係。萬一你得罪了哪個鄰居,雖然你蓋的時候他們沒有找事,可等到你蓋起來的時候,再到有關部門去反映情況說你是違建,那就更麻煩了。如果真的是這樣的情況,還是趕緊跟鄰里解釋一下,想辦法彌補。不管用什麼方法,只要鄰居不告你,執法部門不給你拆房子就好。


還有另外一種可能,就是你翻蓋房子之前,跟村委會打過招呼嗎?儘管房子是你的,宅基地的使用權也歸你,但是翻蓋老房子,還是需要跟村委會說一聲。我們這裡就是這樣,不管誰家想翻蓋老房子,需要去跟村幹部說一聲,村幹部也不會難為你,但是必須打一個招呼。不管是出於形式,還是別的原因,但是大家都是這麼做的。畢竟村委會也是一級組織嘛。


靈子


農村宅基地住了四五代人,按理說這是私人的房產應該沒有疑問,但翻建後拆遷辦說是違章建築,要限期拆遷,這是什麼原因呢?應該說,拆遷辦是政府的工作部門,不會無緣無故地說你是違章建築,裡面必定有緣由。因為你是翻建後被定為違建的,那問題就應該出在翻建這一環節。那麼,農村什麼樣的房屋會因為翻建而成為違章建築呢?下面,晏子給大家分析一下農村房屋翻建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違章問題。

農村房子翻建,前提是所屋所有權人符合翻建的條件,即房屋主人仍然是農村戶口,又不存在一戶多宅的問題,這種情況下,老房子因為破舊低矮等問題不適合居住,是完全可以翻建的。但是農村老房翻建,也是需要申請審批的,目的是為了對舊房翻建進行監管,使其符合新農村建設的需要。農村翻建舊房容易出現的問題主要有幾個方面:

一是符合翻建條件(即農村戶口達不到一戶一宅的基本標準)但未按照規定申請,在未獲得審批的情況下私自翻建。這種情況,違背了房屋翻建的程序問題,屬於程序違章,但是這種違章是輕微的,只要不牽扯其他問題,是可以通過補辦手續轉為合法建築的,至多罰幾個錢,不存在拆遷問題,拆遷辦是不會定為違章建築的。

二是雖有申請也獲得了審批,但在翻建中存在擴建問題。即未按照原址進行翻建,而是超過原宅基地的標準進行了擴建,侵佔了其他的用地,或者建設中未照顧鄰居關係,存在超高等問題,這種情況下,有可能被定為違建,需要拆除擴建的部分。

三是房子擁有人本身不具備農房翻建條件,不可能獲得審批,而又私自翻建。如果房子現在的主人雖然是農業人口,但宅基地已經超過標準,已經擁有了其他住宅,那麼這棟老宅是不允許再翻建的。如果房子的現在主人已經轉為非農業人口,這棟房子更是不允許再翻建的。這兩種情況下,房子翻建不會獲得批准,私自翻建就不單是程序上的違章,因為走程序也是不允許的,無法補辦相關手續。這樣翻建的房屋,就可以定為違章建築了。不過,這種房子翻建,在農村一般是大不見小不見的,民不告官不究,很少有人管閒事的。

老宅基地翻建,最嚴重的違章是房屋倒塌後重建。如房子的主人雖是農村戶口,但宅基地已經超過一戶一宅的標準,或者房子的主人已是非農業人口,其宅基地使用權到房子倒塌時,宅基地使用權自動終止,由村集體收回使用權。如果房屋已經倒塌了,主人才想起重建,這等於沒有宅基地使用權而擅自建設,就是很嚴重的違章了,這種情況下拆遷辦下令限期拆除,是沒有疑義的。

綜上,拆遷辦是一級政府的行政部門,不會隨意認定違章建築,既然手拆遷辦說是違建,肯定此房在翻建過程中存在瑕疵,讓人家有理可挑。如果只是程序上的違章,這種情況下你可申請複議,爭取補辦手續後成為合法建築。如果你已經失去了翻建資格,那就無法補辦手續,認定你違章,就只能按要求拆除了。農村的事,儘量和村領導搞好關係,只要不是太嚴重的違章,一般還是可以協商解決的。


齊東晏子


在農村宅基地往四五代人按說房子也應該老房子了,翻建一下按常理應該沒什麼問題,但是既然剛建完就被定為屬違章建築,並且要求拆除,確實叫人想不通,但是拆遷辦屬政府單位,他們的執法都是有一定根據的,也不會無緣無故把你的建築定位違章的,梅花幫你來分析一下農村房屋翻建過程中的一些條條框框,看看農村房子在翻建過程中哪些是不允許的。

第一,只有具有農村戶口的本村人員才可以翻建自己的老舊房子。

(1)如果居住在該房中人員沒有本村集體成員身份,也就沒有本村戶口,不管你的房屋是通過別的方式買過來的,或者是繼承父母遺留的房屋,你的房屋只可維修但不可以翻建。就是戶口遷出本村的農民,房屋所有權保留,但是不能對宅基地上的房屋進行翻建。 (2)你家的四五代人住在一起,如果戶口都不在本村,那你的房子翻建了就是違章的,如果其中有一個農村戶口,且是本戶的戶主,那只有戶主有權依法翻建,其它非本村戶口的人翻建就是違章。 (3)有些城裡人可能以為只要你花錢買了農村房屋就有權翻建,你還真錯了,農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是嚴格限制買賣的,本身買賣就是違法的。宅基地是村集體分配給本村的成員的,其他任何不具有本村集體成員身份的人都無權在農村買房建房,那就無法享有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權,也就無法新建或者翻建房屋。


第二,所翻建老房必須是沒有宅基地及房物所有權、使用權等等各種爭議的房子。

(1)其實在我們的農村有許多房子都存在著爭議的,比如兄弟姊妹多人的,而父母去世以後房屋的名字還是在父母名下,在對房子使用權分割時有不同意見,這就導致現在的房屋權屬不明,如果是這種情況的話,需要先解決原來房屋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確定之後,才能在原房屋的基礎上翻建。 (2)還有一種情況就是房屋的修建人與使用權人不是同一個人,這種情況屬於宅基地或者房屋的權屬關係不明,如果想要翻建原先的老房屋,就首先需要解決原來房屋的所有權問題,只有房屋的權屬關係明確了,才能夠申請翻建房屋。 (3)要翻建房屋涉及到鄰里鄰居農戶面積、宅基地邊界問題的糾紛,那這個面積、邊界導致的宅基地權屬關係不明確或有爭議的,暫時是不能翻建的。


第三,翻建房也必須要辦理審批手續,沒有辦理或正在辦理還沒審批通過就動工的屬違章翻建。

(1)現在都在推行新農村建設,在這個過程當中對房屋新建翻建在面積、結構、房屋外觀上都要嚴格管理,不能隨自己的心意亂建,要想翻建,提前向集體申請。 (2)要經過當地主管部門的審批手續、取得各種證件、獲得宅基地使用權、獲得建設用地許可、施工許可等證件等才能開始返建房屋。未經合法的審批手續,私自翻建房屋的,嚴格意義上來說屬於違法建築。


第四,如果在房屋返現過程當中出現了超標超高多佔的現象那你的房子也是違法的違法建築部分也要拆除和者受到處罰的。

(1) 以前,國家對農村的房屋管理並不嚴格,農民建房的時候也都比較隨意,有多佔建房的,也有房前屋後可能都有多餘的空地,如果房屋所佔的宅基地面積少於當地規定的標準使用面積,沒人會搭理你,但是如果你的宅基地面積大於規定的標準面積,那麼,想要翻建房屋的想法也是不可行的。 (2)如果你想在翻建過程當中把房子周圍一些空閒的地方擴建進去那也是違法的。 (3)農村的房屋都是有著嚴格的高度標準的。依據《農村住房建設技術政策》規定,農村房屋佈局分為垂直分戶(指建築層數2-3層),和水平分戶(建築層數4-5層),並規定每層建築高度不得超過3.3米。這也就是說,如果是建3層樓房,那麼房屋的總高度不得超過9.9米,否則就屬於違規,被發現的話也是會被拆除的。


第五,必須符合“一戶一宅”的居住條件,房屋已成危房,或子女過多住不下,可以依法翻建老屋。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和直轄市規定的標準。如果你這四五代人都在一個戶口本上,那你們只能算是一戶,而且你這一家裡只有這一處宅基地,可以依法申請翻建,如果你這一戶有一套以上房子,那就不可以翻建房屋。

第六,翻建老房子只能在原宅基地處蓋,如果翻建房屋時出現多佔其他空地、隨意變更地址等,或者在耕地上建房的情況都是不允許翻建的。

有些人翻建房屋,不在房屋原來的宅基地上,而是建在別的地方去,除非是有特殊的情況,不然是不允許的,其中,佔用耕地更是不被允許,耕地紅線不能隨意觸碰,後果很嚴重。

全國土地確權基本完成,不少農民也拿到了確權證書。而土地確權後,農民翻建房屋將會變得越來越嚴格,一旦出現上面六種情況,將會被禁止翻建,違者將受到嚴格的懲罰。 因此對於那些年久失修需要翻建的房子,一定要認真學習房屋翻建的政策,依法審批翻建,不要把危房翻建成違房。


山村梅花


違章建築的定義,是建築物在大田地裡或公路兩邊離公路太近的建築稱為違章建築。

題主說的,已經住了四五代人的宅基,應不在違章建築的範圍之內。

既然住了四五代人了,基本可以確認,這是農村合法的宅基地,不管有沒有宅基證,己形成事實宅基。


如果把這種老宅基地上翻蓋的建築,定性為違章建築,那麼,農村裡的違章建築得佔100%。

也就是說,農村裡的宅基地都是違法的!

試想,一個住了四五代人的宅基地,肯定不會在大田地裡,如果在大田地裡,當時的政府也不會亂批,讓題主亂蓋的。


更何況住了四五代人的宅基也不在清理的範圍之內。

根據國家關於宅基地管理的有關規定,截止09年以前的宅基地建築物都是合法的,從09年以後未經政府審批,私自建設的房屋,視為違章建築。

但是,如果不是在大田地裡,或是公路兩側,離公路近的.宅基地,也不在清理範圍之內。

國家清理的是違章建築,和多佔的宅基地,如果題主的宅基地在這個範圍之內,那重新翻蓋也同樣是違章建築。

因為,根據國家宅基地的一戶一宅的政策,每戶只能佔一處宅基地,多餘多佔的宅基地必須收回。

當然,如果你有兩個兒子,而且又都到了結婚的年齡,可以提出申請,通過合法渠道再要一處宅基地。

不經過政府批准,私自建設,那就是違章建築。


總之,什麼是合法建築,什麼是違章建築,國家說了算,政府說了算。

農村萬象洞察農村,分享農村裡的新鮮事,如果喜歡請觀注農村萬象,有什麼不同意見和看法請留言評論。


農村萬象


宅基地住了四五代人,並不代表宅基地就是你家的,地和房看似堆在一起的,實際上產權是分離的,宅基地產權歸國家,房子產權歸你,地隨房走,看上去地的產權也歸你,實際不是那麼回事。宅基地上房子你可以自由買賣,但宅基地就有很多政策限制。


翻建後,拆遷辦說你家房子是違法建築,可能存在以下原因:

一、你家用老房子宅基地翻修新房子,未經過審批。2018年後農村農民新建、翻建、擴建、改建住房都要向村委會及以上相關部門申請,獲得批准後,才可以合法修建。

二、你家翻修房屋不符合“一戶一宅”規定。比如你家有一套老房子和一套新房子,再將老房子翻建是不允許的,翻建了就是違法建築。

三、你家老房子在農村,但你已經將戶口遷移出農村。戶口不在本村,是沒有權利再申請使用宅基地的。宅基地所有權歸村集體所有,老房子雖然是你家的,你可以居住老房子,可以將房子搬走,可以拆掉,可以賣給本村村民,但你不得將老房子重新翻建、改建、擴建。


被拆遷辦定性為違法建築後怎麼辦?這確實讓人很疼痛的,辦法到是有,但確實不方便說,還是自己去想想吧。這隻能告誡大家,農村隨意修房也是有風險的。

感謝閱讀,喜歡我文章的朋友,幫點贊、評論、轉發,關注農人阿洪,每天更新精彩問答分享給大家。


農人阿洪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歡迎關注北京京尚拆遷律師。


違章建築事實上是指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的強制性規定建造的房屋。

一、違章建築一般可以被分為兩類

1、是違反《土地管理法》等未取得建設用地使用權而建造的建築物;

2、是違反《城鄉規劃法》等未獲得規劃許可或者違反規劃許可,擅自在自己享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土地上建造的建築物。

那認定違章建築的依據自然也是法律法規和規章,是有法定的程序性的,不可隨意認定。

二、認定違章建築的行政主體是否合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64條之規定:“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尚可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無法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並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可知,要認定建築物是違法建築物應當由建築物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作出的處罰決定書為依據,其他任何部門都沒有這樣的行政處罰權。由此可知,負責拆遷的執行部門是沒有權利認定違章建築的。

三、認定違章建築所依據的法律和原則

認定違章建築應該依據相關的法律法規一般包括《城鄉規劃法》、《土地管理法》等。還要符合幾個原則:

1、法不溯及以往原則,即相關法律出臺之前的建築物不可用本法律法規作為依據;

2、教育為主,處罰為輔,寬嚴相濟原則,即能從輕處罰的不可使用從重處罰;
3、歷史遺留問題,不得認定違章建築的原則。

三,認定違章建築程序的合法性

根據《行政強制法》,行政機關認定以及拆除建築時,首先是要去建築物所在地進行實地的檢查和勘驗;對房屋所有權進行確定;然後對被拆遷人進行書面公告,限期要求被拆遷人自行拆除,給予說明維權途徑和期限,過了複議和訴訟期限,又不拆除的,行政機關才可以依法強制拆除,但是要依法送達行政執法行為告知書、限期拆除事先告知書即不告知被拆遷人自行拆除不得強拆,在被拆遷人享有訴權的法定期限內也不得強拆。

希望我的回答能解答您的疑惑,祝您生活愉快!


京尚拆遷律師


農村的宅基地和農耕地一樣屬於集體所有.

國家要佔用這個村子裡的地也得花錢購買..若是村子裡村民自己用地.宅基地變更翻蓋 都得經過村委(實際就是村書記一人說了算)同意..

這個村民佔地.用地.宅基地使用 村裡村委是有自主權的..當然.國家也有農村使用土地的各項條款.實際村委只是做個參考..對於土地證.審批啥手續辦理這樣的事.只有是村委同意的 他就會去鄉鎮給你辦好了送給你.他們與鄉鎮上面部門都有相互關係.啥事只有他們願意辦 都能辦成...就是這樣...

宅基地翻蓋 不讓蓋.那就是村裡書記不同意.你事前沒與他溝通好..溝通好了他同意了.你在哪裡蓋都合法..鄉鎮領導對屬下各個村裡的情況都是經由村委書記彙報來掌握第一手資料...村委.鄉鎮領導他們是互惠供養關係.下面放的都是同一群羊...

翻蓋房子不讓蓋這個最後的解決辦法還得找大隊書記想辦法.違不違法他說了算...


子龍195509219


農村房屋是否屬於違章建築需要經過法定認定程序。對於住了四五代人的宅基地房屋,建設時間肯定在《村鎮建房用地管理條例》實施以前即1982年2月13日以前,在《村鎮建房用地管理條例》實施以前,沒有法規條例對宅基地面積有過統一規定,更沒有法規條例對農村房屋建設面積、申請房權證做出規定。因此,1982年宅基地面積不管多大,宅基地上房屋不管面積多大,不管有沒有房權證,只要之後沒有擴大,都是合法的,應按實際面積予以確權。


《城鄉規劃法》的實施時間是2008年1月1日,該法規定:在鄉、村莊規劃區內使用原有宅基地進行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的規劃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在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後,方可辦理用地審批手續。在鄉、村莊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因此,如果翻建時間在2008年以後,則需要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否則應當屬於違法建築了,但是還需要經過法律規定的認定程序,才能被確定為違章建築。如果對違章建築的認定不符,可以在收到該認定之日起60日內申請行政複議或者六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藍秦說法


這個是赤裸裸的耍流氓,想把你這一份給吞掉。

當然我們還需要看看我們翻建的房子是否有申請得到審核和批覆之後我們翻建,那這個時候我們合法合規,那肯定是拆遷也是不算違章建築。

是否有經過審核批准。

現在在農村裡面,不是你想翻建就可以重新翻建的。在主屋方正的情況之下,也就是推倒重建,這種情況之下我們需要申請,相當於你需要蓋房子一樣重新申請。

經過審核後才可以繼續蓋房子,如果沒有審核資質方建超出了原來的範圍,那麼這個時候肯定是被劃分為列入違章建築。

面對拆遷,可以爭取到一定的補償。

如果是劃入拆遷的範圍,那麼這個時候就要求獲得一定的賠償,畢竟以前農村裡面四五代人都在裡面居住過,這個使我們享有的居住的權利。

嗯,不過面對這個問題,是否你有原來的房產證以及土地證,宅基地證。

如果證件都齊全,那麼這個時候我們可以提出合理的賠償,因為需要拆遷,肯定要對我們的居住問題給予安置。

這個時候我們可以提出合理的要求進行對我們的損失進行一定的補償。

【關注懂農帝就是關注農村的狀況,懂農帝與大家一起關注農村】


農人莫小道


目前,國家已進入法制時代,各種法律法規日益完善,這些法規都與老百姓的生活密切相關,所以,大家要了解必要的法律法規常識。

關於題主提出的“宅基地住了四五代人,翻建後拆遷辦說是違章建築”的問題,我們來看看相關的法律法規是怎樣規定的。一是一九八二年二月十三日頒佈實施的《村鎮建房用地管理條例》規定,凡是本條例實施以前的房屋全部補辦《土地使用許可證》,實施以後房屋建設必須先申請此證得到申批方可建房。二是二00八年一月一曰頒佈實施的《城鄉規劃法》規定,建設單位或個人在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後方可辦理用地審批手續,在鄉村莊規劃區域內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三是《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第一扻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

由此可見,題主的宅基地可能存在以下問題。一是沒有取得用地許可證和規劃許可證;二是不符合一戶一宅制的規定;三是戶口已經不在本村,不屬於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農村確實有些老房屋,屬於祖代留下來的遺產,有些村民認為,這塊土地世世代是我家的,怎麼我在上面建個房就成了違章建築了呢?這裡存在一個基本常識往往被大家忽視了,就是我們是社會主義國家,土地的所有權歸囯家和集體所有,我們只有使用權,如果我們的房屋還在,那麼根據地隨房走的原則,這個宅基地的使用用權仍然歸你,如果房屋一旦倒塌,需要重建,就要按照現在的規定辦理一切手續,有了這些手續,我們的房屋就是合法的了。

另一方面,國家目前正大力推進城市化建設,對於農村建房加大了管理審查力度,如果是在以前,作為農村來說,都是老街舊鄰的,只要建房對左鄰右舍沒有妨礙,不形成矛盾糾紛,一般就是村委決定了就可實施,後期也可以補辦手續。但是現在隨著城市建設的大範圍擴大,全國土地日益減少,所以各地有不少地方都也採取了拆房建樓,合理利用土地資源的措施,那麼在拆遷過程中,被拆房是要給予補償的,所以對房屋是否合理合法要求是比較嚴格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