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歲以下的娃誰來帶?這裡有份民生大禮包,請查收

新京報快訊(記者 許雯)昨日,國務院發文明確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的發展目標和任務。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副主任於學軍今天(5月10日)在國務院政策吹風會上表示,將盡快制定出臺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設置標準和管理規範。

支持有條件的幼兒園開設託班

隨著全面二孩政策的施行,3歲以下嬰幼兒的照護服務需求日益增多。據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副主任於學軍介紹,目前,我國有3歲以下嬰幼兒(0歲、1歲、2歲,不含3歲)5000萬左右。

為促進解決“幼有所育”問題,國務院辦公廳昨日公佈《關於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

對於促進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指導意見》明確,鼓勵用人單位支持全職媽媽、全職爸爸重返工作崗位,支持有條件的幼兒園開設託班等。

具體來看,文件提出,加強對家庭嬰幼兒照護的支持和指導。全面落實產假政策,鼓勵用人單位採取靈活安排工作時間等積極措施,支持脫產照護嬰幼兒的父母重返工作崗位,加強對家庭的嬰幼兒早期發展指導,增強家庭科學育兒能力。

另外,規範發展多種形式的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地方各級政府要創造條件,支持舉辦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支持用人單位以單獨或聯合相關單位共同舉辦的方式,在工作場所為職工提供福利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有條件的可向附近居民開放。鼓勵支持有條件的幼兒園開設託班,招收2至3歲的幼兒。

各類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可根據家庭的實際需求,提供全日託、半日託、計時託、臨時託等多樣化的嬰幼兒照護服務。

新建住宅需配建嬰幼兒照護設施

同時,加大對社區嬰幼兒照護服務的支持力度。按有關標準和規範,建設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及配套安全設施;注重發揮城鄉社區公共服務設施的嬰幼兒照護服務功能;支持和引導社會力量依託社區,提供嬰幼兒照護服務。

文件要求,地方各級政府要按照標準和規範在新建居住區規劃、建設與常住人口規模相適應的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及配套安全設施,並與住宅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老城區和已建成居住區無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的,要限期通過購置、置換、租賃等方式建設。有關標準和規範由住房城鄉建設部於2019年8月底前制定。鼓勵通過市場化方式,採取公辦民營、民辦公助等多種方式,在就業人群密集的產業聚集區域和用人單位完善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

追問1

托育機構服務質量如何保證?

儘快出臺照護機構設置標準和管理規範。

針對嬰幼兒托育機構服務質量參差不齊的現狀,《指導意見》提出,建立健全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備案登記制度、信息公示制度和質量評估制度,制定機構設置標準和管理規範,推動嬰幼兒照護服務專業化、規範化。

同時,鼓勵地方政府通過採取提供場地、財政補貼、稅費優惠、減免租金、優先保障建設用地等政策措施,支持社會力量開展嬰幼兒照護服務。

於學軍透露,國家衛健委將盡快制定出臺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設置標準和管理規範,並進行試點示範。健全完善相關政策法規,對照護機構實施動態管理。

據瞭解,託兒所、幼兒園的建築設計規範修訂也在今年初啟動。住房城鄉建設部標準定額司負責人田國民介紹,標準修訂後將進一步完善託兒所規模、建築空間佈置、安全、活動場地面積、設施環境等方面要求,“爭取今年下半年批准發佈”。

追問2

嬰幼兒照護人員短缺如何解決?

有條件的院校將開設相關專業。

對不少“雙職工”家庭來說,如何才能找到一個放心的保姆帶娃,成了煩心事。

人社部職業能力建設司負責人王曉君坦言,當前確實面臨著嬰幼兒照護服務人員數量短缺、素質需要提高的問題。為此,《指導意見》專門提出加強嬰幼兒照護服務人員隊伍建設,加強人才培養。

她表示,下一步人社部將大規模地組織開展職業技能培訓,進一步擴大嬰幼兒照護相關從業人員的培訓規模,提高培訓質量,並將把嬰幼兒照護相關從業人員職業培訓納入急需緊缺職業培訓目錄和政府補貼職業培訓目錄,按規定落實好職業培訓補貼政策,吸引相關從業人員進行培訓,吸引更多培訓機構開展相關培訓。

有條件的職業院校、高校也將開設嬰幼兒保育、早教專業。教育部基礎教育司負責人王岱透露,下一步將積極引導有條件的職業院校開展護理、早期教育等相關專業,支持有條件的高校開設嬰幼兒照護服務相關專業,在即將印發的《新版中職專業目錄》中也將增設幼兒保育等相關專業。

追問3

如何避免虐童事件再次發生?

虐童“零容忍”,相關人員終身禁入。

近年來,媒體曝光多起保姆、托育機構虐童事件,令不少家長擔心孩子在照護機構的安全。為此,《指導意見》特別強調,要“依法逐步實行工作人員職業資格准入制度,對虐童等行為零容忍,對相關個人和直接管理人員實行終身禁入。”

“目前設置嬰幼兒照護機構實行備案登記制度,有人擔心會不會出現質量問題,監管過於寬鬆。”對於家長的不放心情緒,於學軍解釋說,不進行行政許可不等於放鬆監管,相反,這要求監管要到位,服務更要到位。

《指導意見》針對監管問題提出了非常具體的要求。針對地方政府,《指導意見》提出要按照屬地管理和分工負責的原則,地方政府對嬰幼兒照護服務的規範發展和安全監管要負主要責任。對於履行職責不到位,發生安全事故要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文件還提出,將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信用信息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實施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同時,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對於虐童現象“零容忍”,對相關人員實行終身禁入,確保嬰幼兒照護服務有序發展。

校對 李世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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