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泉公安稳步推进扫黑除恶

甘泉公安稳步推进扫黑除恶

督导检查扫黑除恶工作。

甘泉公安稳步推进扫黑除恶

武装巡逻维护社会稳定。

甘泉公安稳步推进扫黑除恶

扫黑除恶宣传家喻户晓。

李志勇 王延峰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延安市甘泉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本着“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原则,坚持“主动进攻、打早打小、露头就打、除恶务尽”的方针,高度重视,快速反应,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加强组织领导 周密安排部署

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及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甘泉县公安局高度重视,将扫黑除恶作为保一方平安、为民造福的政治责任,先后组织召开了动员会、推进会、党委会、中层领导干部会议,认真传达了全国、省、市会议精神,并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专题研究、周密部署;研究出台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斗争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措施要求;成立由公安局局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政委和主管刑侦局领导任副组长,公安局其他党委成员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并从刑侦、治安、派出所等业务部门抽调精干警力,成立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办公室,负责全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综合协调、组织指导、战果统计和信息反馈等日常工作。

广泛宣传发动 营造浓厚氛围

为让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主动投入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甘泉县公安局利用外宣和内宣两大载体,对专项斗争展开全方位、立体式宣传。一是在外宣上,出动宣传车、制作扫黑除恶宣传条幅、印制举报线索通告和宣传资料,逐乡镇、逐街道、逐社区、逐村、逐小区悬挂、张贴、散发;充分运用电视、微信、微博等宣传平台,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宣传,讲明涉黑涉恶犯罪的严重社会危害性和违法性,表明甘泉公安铲除黑恶违法犯罪的信心和决心,号召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同黑恶犯罪作斗争,打好扫黑除恶人民战争。二是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开设举报信箱,设立有奖举报制度,动员知情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黑恶犯罪线索。三是在内宣网上,全面发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时动态,编发工作简报,将工作成效及主要战果及时报送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单位、部门,进一步畅通信息反馈渠道。

深入调查摸底 全面摸排线索

为深入摸排涉黑涉恶相关线索,甘泉县公安局利用八个渠道展开线索摸排,切实掌握线索,对摸排出的线索逐一建档,为打击处理奠定了坚实基础。一是辖区派出所深入本辖区,逐村、逐组、逐户进行调查走访,与群众进行交谈,排查涉黑涉恶线索;二是组织刑侦、治安、派出所等部门,对近年来办理的案件进行全面“回头看”,特别是对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煽动滋事、聚众斗殴、故意毁财、阻工等案件进行核查;三是由信访部门牵头,对近年来涉法涉诉案件进行“回头看”,从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四是在涉及敲诈勒索、强买强卖、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案件中发现黑恶势力犯罪线索;五是从资源开发中发生的持械斗殴、聚众滋事等违法活动中发现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六是在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发现黑恶势力犯罪线索;七是注意调查,发现城区和乡镇中“行霸”等违法犯罪分子和黑恶分子,并将此作为“打早”“打小”对象;八是从看守所在押人员中,通过检举发现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深挖余罪,扩大战果。

坚持齐抓共管 依法严厉打击

甘泉县公安局从发现、防范、控制、打击、移送起诉等各个环节入手,以刑侦部门为主,其他相关警种、部门全力配合,形成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团结协作的整体作战格局。坚持重拳出击,落实摸排责任制、查处责任制,实行办案全程跟踪制等制度,确保专项斗争落到实处。坚决贯彻执行严打方针,采取“边摸排、边核查、边打击处理”的工作思路,对于摸排出的案件线索,逐一以局长令的形式签发给分管包片局领导,成立由分管局领导任组长的线索核查专案组,确保查结。对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实行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包破案的“三定一包”措施,限期侦结。对辖区内有黑恶势力,派出所和社区民警没有发现的,严格实行问责制和倒查制,严肃追究辖区派出所领导和社区民警的责任。主动加强与检察院、法院沟通,从刑拘、批捕、移送起诉、审判等各个环节,加大协作配合力度。坚持“稳、准、狠”的原则,对黑恶分子,用足用好现行法律法规,保证从重、从快、从严处罚。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邀请检察院、法院提前介入,加快办案进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形成高压态势。截至目前,该局共破获此类案件1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3人,移送起诉12人;打掉恶势力团伙4个,抓获团伙成员15人,上网追逃7人;冻结、扣押涉案资产90余万元。

落实工作责任 强化督导检查

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长效性,甘泉县公安局层层传导压力、落实责任,建立了严格的扫黑除恶责任制,明确了刑侦部门的牵头打击责任和各派出所、各相关部门的调查摸底、核查责任,对于没有案件线索的村,由派出所所长逐一签字背书;建立了案件线索每日一报告、工作进展每周一调度制度,推动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建立了局党委成员包乡镇、包派出所责任制,与派出所责任捆绑,推动全局扫黑除恶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派出工作组,对全局各警种、相关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进行督导检查,全面压实各部门工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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