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把自己的土地“卖”了,以后还能再分到地吗?

我情怀依旧


首先明确一点,农村集体土地是不能买卖的!这一点毋庸置疑!

现在很多农村人都不愿意再种地了,所以就把土地“卖”给别人,自己赚点钱就出去打工去了,从此自己就和这地没有关系了。但是过了几千这人又想回到农村来种地了,但是这时候却发现原来的土地已经不属于自己了。那么有的人就要问了,像这种情况的话还能在分到地吗?我们今天来聊一聊这个问题!

首先,农村土地承包后不得买卖!

上面说的那种情况在农村还是有不少的,但是严格来讲,当初他把土地给别人那不叫卖,顶多算是流转。因为从法律上来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一章第四条明确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所以,在承包期内买卖土地是违法的!

但是,这并不是说农村土地就是一成不变的,还是可以流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一章第九条明确规定,承包方(农民)承包土地后,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所以,农民可以把土地流转给其他人进行经营(可以收流转费),但是这个土地承包权还是你自己的。

其次,农民把土地“卖”了,以后还能分到土地吗?

第一,流转不算卖地,到了年限或者通过和流转者商量可以把流转的土地收回来,这样就不用牵扯再重新分地了。

第二,假设你把地卖了,那么在承包期内土地承包权是不变的,所以不会重新分配土地,只能等到土地承包期到了看国家政策是否要重新分配土地,但即使重新分配土地,个人认为你也不能重新分配土地,因为你已经把之前的土地卖掉了!这就相当于以前10个人吃的馍,你已经把馍吃了,还想去分其他9个人的馍,这可能吗?

个人认为,农村土地流转要合法进行交易,千万不可为了一己私利作出了违法的事情!

好了,今天就回答到这里,欢迎关注【村官小焦】!!!


村官小焦


农村土地买卖行为很普遍,特别是农转非或者进城安家落户的农民,他们在搬走之前,大多数都会选择把自己的土地卖掉。还有人口少,原承包耕地多的农民,有的也会将多余的土地卖掉,还有少数农民,不愿种地,不以种地收入来源养家糊口,他们也会将自己的土地全部卖掉。

那么农民将自己的土地“卖”了,以后还能分土地吗?

一、我们先谈谈农民能不能买卖土地的法律。

1、《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不能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出售给城市人,城市人也不能购买农民的土地。意思就是农民在合法条件下,可以出售自己土地,只要不卖给城市人。一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只能在同一村集体成员之间进行转让。所以农民是可以出售自己土地的。

2、国家政策是允许并豉励进城安家落户的农民有偿退出耕地或者合法转让土地的,土地有偿退出和合法转让有利于村集体范围内部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供需平衡调节。但并不鼓励村集体内现有农民出卖全部土地,但也不会反对。所以土地经营权的转让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绝对禁止不能卖土地。


二、那么卖掉土地的农民以后还能分土地吗?

1、在土地承包期内,任何人卖掉自己土地,都不可能重新获得土地分配。土地政策在二轮土地承包的基础上继续延长30年承包期,意味着土地政策长期不变并将长期保持不变。《土地承包法》规定,在承包期内,出包方不得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所以出售自己土地在原有承包期或者土地分配政策不变条件下,不可能重新获得土地分配。

2、在土地承包期到期后,如果政策需要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作重新分配的,户口已经迁出村集体的,没有土地重新分配资格。农村土地属于村集体所有,只有村集体内成员才有土地再分配的权利。

3、在土地承包期到期后,如果政策需要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作重新分配的,尽管以前将土地全部出售给他人,只要户口还在村集体内,就可以重新获得土地分配权利。因为以前的买卖行为是转让承包期内的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到期,政策变更分配方式,以前买卖合同终止,不影响村民土地再次承包分配权。


总而言之,农民土地买卖行为要在合法条件下进行交易,出售土地后是否还会重新获得土地分配权,与土地承包期限和户口是不是村集体成员有关。所以出售土地要慎重考虑,迁移户口更要慎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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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人阿洪


前几天我的一个兄弟给我说,他买了二十亩地的水田,永久性的,已经签了合同。我很诧异,问他和谁签的,他说和农村的农户签的。我笑了笑,告诉他那是不可能的,任何人没有权利买卖土地,你只能流转土地,还需相关立项审批。农民只有土地的承包权,而没有土地的买卖权。农民和集体的承包合同到期后,集体就会收回土地,从新分配,你和谁签的合同也没有用。朋友吐了吐舌头。其实这样的例子有很多。

你的土地流转的租金费用或是补偿费用,最大年限为村民的承包年限。比如我们村是2002年从新签的承包合同,期限五十年,已过去十六年,还有三十四年,所以流转土地最高为三十四年。据说今年土地承包年限又增加了三十年,我还没有看到相关的文件,不敢妄评。

那么农村土地卖出去,和流转出去是两种情况。国家征用,收储,修路,等为征地补偿费用,会将你的青苗费用,和产出费用(一般按十年的收益),附着物费用,土地费用补偿分开。青苗费用和产出费用,附着物费用的补偿归个人,土地补偿费用归集体统一分配。一般先发布公告,农民同意签字后才能收储。第二种土地流转,费用归个人,到期后集体收回承包权,从新分配,人口是不断变化的,到时会按照新的人口数量再统一分配,续签承包合同。

综上,不管是怎样你不懂法,卖了地,还是流转了土地。到期后你都有权利从新分配到土地。以上结合我村发生过的实际情况,做以解答。非法律专业人士,如需要彻底弄清此事,请咨询相关律师,或者法律援助。如有涉及法律法规相冲突的地方,请网友们谅解。


河北惠博农业


农民把自己的土地“卖”了,以后还能再分到地吗?

在之前的农村,土地管理并没有现在这么严格,多是村内处于“自治”状态,导致不少农民都把自己的土地给卖了(应该叫转包,土地是集体所有不能买卖。),第二轮土地承包期继续延长,这些农民以后还能再分得到土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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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现实来说是继续保持原有形式国家延长承包的

所以就算村民的土地转包出去了,还是保持现状,不会再分的另外的土地,因为你的本事就一直有啊。

在这里,要纠正一个说法,就是农村土地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个人承包的责任田,不能随意进行交易买卖,只能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土地流转”,是在农户土地承包权不变的基础上进行的流转的,流转的出去的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常规的方式主要有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退包等。

现在的情况下基本以出租的形式进行土地流转为主。

而像其他的流转方式也不会造成你的土地承包权的丧失,所以就不存在分地了,当时你的承包协议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是多少土地就还拥有多少土地,并可以在第一轮承包期满了之后再延长使用30年的土地承包权。

如今的土地确权和“第二轮承包后承包期再延长30年”的政策,转让后是不会重新分地的。

如果你想要获得土地进行经营,可以流转其他村民的土地或者通过承包村里机动预留地或者荒地等。农民自身一定要了解政策,不要触犯法律,违规进行买卖土地,这样才能维护好自身的土地权益。

以上就是吕家姐夫对农民把自己的土地“卖”了,以后还能再分到地吗?的看法,如果感觉回答的还可以请点赞+收藏,也欢迎大家+关注、评论我!

吕家姐夫


很多人抱怨抱怨种田收入少,打工来钱也不快,就有许多农民打趣说,要是修路建厂啥的把我家地“买”了就好了,一下给好多钱,买房娶媳妇就都解决了,有这种想法的人很多,可这些想法在农村老人看来,这绝对属于败家子行为,并责怪不为下一代考虑,其实在一开始农村的这种认知就是错的。

你种的地并不是你的

首先说农村的土地性质,农村土地并不同于一般商品,虽然各地已经确权到户,可确的并不是所有权,而仅仅是承包权而已,也就是我们可以用,但不能拿来卖,而一些想要扩大种植规模的人家,也只能通过合约的形式进行转包,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土地流转,哪怕是国家修路占地也是如此,修路占地所给的赔偿金,赔的只是你土地经营期间的应得利益,和地面的一些附作物补偿而已,跟我们农村所说的“卖”是两码事。

“买卖”不影响以后分地

这样说吧,我们既然没有“卖”地权利,自然也就不可能失去,土地的本质属于集体所有,也就是只要我们依然是这个群体的一份子,我们就拥有下次的分摊土地份额,前提是属于集体的一份子,要知道现在好多农户都开始了城市化转型,也就是放弃农业户口,虽然现阶段失去农业户口对土地的所有权不会受影响,可一旦下次分地这类人就有可能丧失分地的资格,由于国家将土地承包期延后了30年,时间久远也就没有对本次到期以后土地分配进行详细说明。

“买卖”需谨慎

现在好多农户进行土地交易的方法误解很多,以为只要将土体转包出去,对方按合同付租金就算合法交易,其实这属于一种偷换概念,农村土地转包过程中,一定要对承包以后土地的用途做详细的记录,一旦违背“非农化”用地这个条例,就属于违法行为,一定要额外注意。再有就是农民拥有土地承包期内的绝对主权,不经过允许的前提下不可强行交易。

其实好多人对这种结果感到不可思议,说“谁不知道“卖”地划算啊,一下子给几十万,光存利息都比种田收益高”,其实这并不是个例,为了解决这一矛盾,国家下达了很多利农政策,为的就是提高农村种田收入,比如最近的东北大豆补贴,一补贴就是几千万,还有农村的养殖补贴,和粮食保护价等,目的都是促进农民增收,让农村生活更美好。

好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再见。


朋来有话说


针对题者问题农民把自己的土地“卖”了,以后还能不能再分到土地。首先要明确一点农民的土地不管是承包地还是宅基地所有权都属于国家,农民只有承包经营权或使用权,因此就不可能存在将自己的土地出售这一说法,即便存在也是不合法的行为。

那么依据题者问题农民将自己土地“卖”了只有这几种情况:将自己的承包地在承包期限内进行流转、永久退出承包经营权或者承包地因不同原因被征用等着几种情况。

1. 如果将自己承包地在承包期内经营权进行流转,这种情况农民还是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只不过将土地经营权转给别人。这种情况依据土地承包法只要在国家允许的承包期限内土地还是属于农民的,也就不存在土地再分配问题。如果所在的村集体有较多集体土地进行再分配农民还是有权利分到土地的,但依据当前土地政策很难再进行分配,随着国家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再延长30年政策,到2057年前是不可能再将土地进行重新分配了。

2. 如果是协商自愿获得补偿永久退出承包经营权,这种情况农民就真的将土地进行“出售”了,即便存在土地再分配农民也不可能再获得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3. 如果是因不同原因农民承包地被征用,农民获得一定补偿后,也相当于永久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如果再进行土地分配就需要看当地政策,能不能再获得土地还很难说。但如果不是承包期限内的土地,而是村集体共同拥有的集体土地进行再分配,农民还是能分到土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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湾塘谷


农村土地本来就是一项福利,把本来有的给卖出去后,当然不能再分到土地了。


在农村地区,无论是农用土地还是宅基地,其所有权都归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而不属于村民个人。集体经济组织为了保证组织成员有生产资料和居住房屋,为了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便将土地使用权以户为单位分配下去,即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因此,即使村民本人在实际耕种、使用土地,但他们也仅仅只有土地使用权而已。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二款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既然集体经济组织把土地分配给组织成员是一项社会福利政策,那么原则上是不支持他们将分得土地的使用权再另行转让给别人。法律本身也对村民转让农村土地进行了诸多限制,即使你真的不用那些土地,也只能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成员,而不能转让给以外的人,尤其是城市居民。

另外,法律明确规定,如果村民将本来拥有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其他人后,又再次申请新的土地使用权的,那么集体经济组织便不再批准。毕竟你都把原来的转让给别人了,说明你并不需要土地使用权,何必又再批准给你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4款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综上所述,将原有土地转让后,是不能再申请到新的土地使用权的。


冰焰


土地买卖在我们这儿很普遍,因城乡结合,又提倡开发,私营企业和个体户都能成交,通过村委一下就行,也就是村委收取一定数量的比例手续费。正所谓天下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自然成路,有眼光有实力的买地等待时机发大财,生活有着落不愿种地的栽树等开发,子女在外而年纪大的则选择变现卖地(价格合自己的想法),其实大多数种粮种菜的农户也希望卖地变现,只因粮贱伤农收入少,开发占地大势来临,争和等的最关键问题也就是讨价还价,钱多钱少的问题,可能几年后,这个地方将没有耕地,取而代之的是工厂,私企和高楼。


宝179207574


首先告许你的是,土地是不能买卖的,即使你说你的土地卖给了别人,他所得到的也只是土地的经营权,土地是属于集体所有的,你原先得到的也只是土地承包使用权,这就是常说的三权分置。

如果把土地卖给了别人,法律是不支持的,只承认那是流转土地,买卖土地是违法的。土地又延长3o年不变,想再分配得到土地,己是相当的不容易。如果你想再得到土地,也可通过土地的流转,从别人手里得到自已的土地经营权,只是多了一部分投资,其它是一样的。

这只是我的一点观点,希望能帮到你。有不对的地方,欢迎批评与指出,也请多多包函。


李增喜3


国家法律明文规定:土地属于国家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将不得进行土地买卖!土地转让必须得到党和政府许可才能进行!

假如在党和政府的许可下!土地转让出去!其余在村委和村人大代表大会同意的情况!可以平均分配耕田!否则都属违法行为!严厉禁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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