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原阳县失信被执行人秦珍珍,看看是不是你的邻居

河南省原阳县失信被执行人秦珍珍,看看是不是你的邻居

失信被执行人:秦珍珍

身份证号:4107251985****0829

性别:女

年龄:31

住址:河南省原阳县祝楼乡姚村祝楼乡姚村

执行案号:(2017)豫0105执9836号

立案时间:2017年10月3日

执行法院: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案情介绍:申请人张文亮与被执行人柳松、秦珍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豫0105民初6730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申报财产令、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决定书,责令被执行人收到通知后3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至今未履行。

执行依据文书: (2016)豫0105民初6730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郑州市互助花卉商会服务咨询有限公司代偿款535200.63元,并按照年利率10.005%计算利息,其中12714.62元的利息自2017年3月31日计算至清偿之日止;12958.24元的利息自2017年6月23日计算至清偿之日止;509527.77元的利息自2017年8月28日计算至清偿之日止。被告马慧青对本判决第一项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举报电话:18595882337(闫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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