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打架斗殴、强买强卖乌木、敲诈勒索企业、贪污环境治理经费……实施犯罪多起,一伙以村支书父子三人为首要分子、主要成员,另有兄弟、侄子、干儿子、朋友参与,共21名被告的“恶势力”犯罪集团,终于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记者昨日从省高院获悉,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法院公开宣判这起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其中,曾担任村主任、村支书、电管站站长等职务的“村霸”被告人任先利,犯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贪污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其大儿子被告人任飞宇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小儿子任伟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犯罪集团其他成员分别被判处七年至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据悉,任先利是眉山市洪雅县花溪镇黄龙村人,曾于1994年殴打派出所民警,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刑满释放后,因兄弟姐妹人数多达九人,加之自己具有前科,成为当地“一霸”。2001年以来,他先后担任花溪镇黄龙村主任、村支书、花溪镇唐坝社区居委会主任、支部书记、红旗电站电管站站长等职务,逐渐扩大了自己的“影响力”。其子任飞宇、任伟两兄弟依托其父亲的影响力,逐渐坐大成势,纠集了被告人刘明松、孔凡晋、陈磊、李景超等人,发展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长期在花溪镇一带称王称霸,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或者在民间借贷中充当“地下执法队”寻衅滋事,或者在盗挖乌木业中敲诈勒索,组织参与多起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社会治安和经济、生活秩序,给当地群众造成了极大的心理恐慌,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称霸一方的家族式“恶势力”犯罪集团。另有被告人张先勇、任先能、任海奇等人分别参加了犯罪。
该“恶势力”犯罪集团的被告人中,成员多为亲戚朋友,除父子三人外,还有任先利的兄弟任先能,侄子任海奇、李景超,干儿子唐驰杰,其余多人为任飞宇、任伟的朋友。而任先利则利用“特殊身份”,多次处理违法犯罪的善后事宜,参与其子等人实施的犯罪,并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侵吞公共财物。父子三人和手下的“爪牙”成为名副其实的“村霸”。
彭山区法院经过审理,查明了其犯罪事实:
2017年9月21日,任伟等人到洪雅县东岳镇骑龙村,欲低价强买陈某某挖掘的乌木,陈某某怕被强占,随即找张某以30万元的价格成交,并运至张某的屠宰场停放。次日,任飞宇等胁迫张某入乌木“干股”,张某不同意。过了一两天,任飞宇、任伟等人就给了其屠宰场合伙人冮某某“一点颜色”。后又到屠宰场强占乌木,与屠宰场人员打架。最后,以冮某某等屠宰场人员被刑拘,主动向任先利赔礼道歉收场。
2004年开始,任先利担任红旗电站电管站站长,违反公司规定,长期经济账目不清,管理混乱,是亏是赚一个人说了算,并拒绝让股东查账。2016年10月,红旗电站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成立新董事会,提议罢免任先利电管站站长职务。得知自己将被免职,任先利大怒,其子任飞宇、任伟纠集十余人携带刀具到电站“教训”股东代表廖某某等人,导致上百名群众围观。民警出警后将双方带至派出所,任先利、任伟等人竟在派出所趁民警不在,恐吓廖某某。廖某某被迫放鞭炮“冲喜”,并写道歉信张贴在电站外。事发后,没人敢罢免任先利,他继续任电管站站长。
2016年年初,被害人江某某等人合伙在花溪镇开办茶厂。当年2月下旬,茶厂办理用电手续后正常通电,在加工收购的茶叶大量用电时,任先利以用电手续不完善、变压器不合格等为由,对茶厂停止供电,要罚款30万元,交户头费10万元。江某某被迫通过他人找到任飞宇。在任先利同意后,任飞宇提出要10万元才能恢复供电。江某某被迫筹款10万元交给任飞宇,任先利随即对茶厂恢复通电。后来,任飞宇、任伟等人以各种理由为难,茶厂被迫在2017年停产倒闭。
除了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还把手伸向国家财政资金。2015年6月,花溪镇政府以签订服务合同的方式,安排唐坝社区负责场镇范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任先利代表社区签字后,为了占有财政拨付的工作经费,以签订虚假承包合同方式,将没有参加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儿子任伟和儿媳等亲戚名字虚列在工作人员名单中,累计虚报冒领14万余元。有时上级临时安排的工作,任飞宇、任伟临时来干一两天,工资就足月计算……
这伙“村霸”的累累恶行不仅于此,当地群众还反映:
黄龙村境内有一座叫“先利桥”的桥,是以任先利姓名后两个字来命名,群众不敢反对;
任先利当村书记期间,不按组织程序,想给谁弄低保就给谁弄,任家的很多亲戚被评为贫困户,真正贫困户却评不上;
任家在黄龙村乃至花溪镇都没有人敢惹,村民尊称任飞宇“大少爷”、任伟“二少爷”,在社会上“吃烂钱”,长期手下有六七个人在一起,一喊可以喊四五十人来,谁敢反映问题,要被收拾惨;
企业被威胁借款,只有主动示好、“交朋友”才能正常经营;
游客经过时被“碰瓷”,任先利自称镇长,拿钱私了才能走;
任家有西瓜刀、开山刀、武士刀、防刺服,随时准备打架……
彭山区法院经审理认为,任先利、任飞宇、任伟等形成了称霸一方的家族式犯罪集团,任飞宇系首要分子,任先利、任伟系主要成员,九名被告人系一般成员,另九名被告人分别参与该集团犯罪,分别根据其作用、情节,予以处罚。法院遂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和司法解释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钟成 张书恒 本报记者 晨迪 文/图
原标题:家族式“恶势力”犯罪集团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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