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戶僱員能否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條規定,不管是企業還是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不管是簽了勞動合同還是形成事實勞動關係的,勞動者都有享受工傷保險的權利,用人單位應該為職工繳納工傷保險。

個體工商戶僱員能否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案情回放

江蘇的徐某系某咖啡店登記設立前招聘的員工。2012年12月31日17時05分,徐某下班回家途中,與楊軍(化名)駕駛的蘇J轎車由東向西行駛至江蘇省大豐市新豐鎮開發區南環路與西環路交叉路口時發生碰撞,造成徐某受傷。事故發生後,徐某被送往大豐市人民醫院救治,入院診斷為:顱腦外傷,珠血,左頂頭皮裂傷,多發性軟組織傷等。2013年1月31日,該事故經大豐市公安局交通巡邏警察大隊認定徐某承擔事故的同等責任。2013年6月26日,徐某向大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

為查明徐某是否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是否構成工傷,大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作人員分別對徐某同事進行了調查,證實2012年12月31日事故發生當天徐某正常上班,並在下午4點後5點前下班。但因徐某發生事故當時某咖啡店尚未依法登記,2013年11月21日,大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作出工傷認定終止通知書,載明:“徐某:你於2013年6月26日向我局提交了你的工傷認定申請表和相關材料,因你提交的工傷認定申請材料不完整,我局於2013年7月9日向你作出《工傷認定申請材料補正通知書》,2013年8月1日補正部分材料,2013年8月15日我局作出受理決定。2013年9月28日你以證明人不能來配合調查為由,向我局申請中止工傷認定,2013年11月8日恢復工傷認定。經調查核實,你在2012年12月31日發生交通事故時,大豐市某咖啡店未經依法登記,其與工傷認定的法定情形不符。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現決定終止工傷認定等”。

2013年12月23日,徐某向大豐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因其未能出具工傷認定書,大豐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不予受理案件通知書,認定其不符合受理條件,決定不予受理,後徐某向法院提起訴訟。

辦案過程

訴訟期間,某咖啡店辯稱,徐某交通事故發生時,某咖啡店尚未設立登記,並非適格的用人單位,徐某將某咖啡店列為本案被告,訴訟主體不適格。法院根據雙方的訴求和答辯,總結了爭議焦點如下:一、某咖啡店的主體是否適格?二、徐某因交通事故受傷,並在訴訟中主張按工傷處理,應否支持?三、徐某的損失應如何確定?雙方對此展開了舉證質證,並進行了激烈的辯論。

庭審結束後,法院認為:

一、關於某咖啡店主體是否適格的問題。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個體工商戶的僱工,均有依照該條例的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某咖啡店在徐某發生事故時尚未依法登記設立,應屬設立中的個體工商戶。設立中的個體工商戶與其招聘的勞動者發生勞動報酬或社會保險等糾紛的,應由依法登記設立的個體工商戶承擔賠償責任。判定設立中的個體工商戶是否與勞動者形成事實勞動關係,可以從三個方面進行考察即是否支付勞動報酬、是否具有隸屬關係、是否提供勞動條件和生產資料。某咖啡店登記設立及徐某事故發生前,徐某已被設立中的某咖啡店招聘從事相應工作、進行考勤併發放工資,與徐某之間建立了事實勞動關係,且在本案所涉糾紛處理時某咖啡店已依法登記設立,故徐某以某咖啡店為被告要求其承擔工傷損害賠償責任,依法應予支持。

二、關於徐某因交通事故受傷能否按工傷處理的問題。法院認為,徐某因交通事故所受損傷應視同工傷處理,其應享受法律規定的工傷待遇。

理由如下:1.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職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徐某在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且其在事故中承擔非主要責任,故用人單位未為徐某投保工傷保險的,應就徐某因此造成的工傷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2.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及《工傷認定辦法》的規定,勞動者發生工傷的,應在法定期限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徐某在事故發生後的法定期限內,已依法向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了工傷認定的申請,但因徐某發生事故時,某咖啡店尚未經依法登記,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已決定終止工傷認定,故某咖啡店抗辯需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定工傷後方可獲得工傷賠償的意見,法院不予採信。

三、關於徐某的損失如何確定的問題。鑑於徐某系在某咖啡店設立中發生的工傷事故,且某咖啡店已依法登記設立,故其依法應享受《工傷保險條例》確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徐某經鑑定構成九級工傷,所主張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依法應予支持。

判決結論

最終,法院依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六)項、第三十七條、第六十二條、第六十四條,《江蘇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第二十四條、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判決:某咖啡店向徐某支付人民幣114156.18元,於判決生效後十日內履行完畢。案件受理費10元,由某咖啡店負擔。

所以說,不關你事單位職工還是個體工商僱員都有享受工傷保險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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