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主城的房子不到6000元?“半價”房讓54戶購房者受騙

“均價比市場的正常價格低50%以上,算下來每平米只需要6000元不到。”而且房子在主城區,這樣的樓盤肯定能讓購房者們瘋狂。不過,這“餡餅”的背後卻是一個大陷阱。今(13)日,九龍坡警方通報一起新近破獲的涉房地產領域合同詐騙案。犯罪嫌疑人餘某某在沒有獲得樓盤房產銷售權的情況下,通過中介機構非法向外出售樓盤房產,先後收取54戶購房者定金450餘萬元用於個人日常開銷和工程項目。這也是自2018年7月市房管部門和公安部門聯合開展整治和打擊房地產領域違法犯罪行為專項行動後通報的首例案件。

“半價”房讓購房者動心

九龍坡警方介紹,去年6月,九龍坡公安經偵支隊接到市民小李報警稱,其在購買位於九龍坡陳家坪區域某樓盤住房過程中,疑似遭遇詐騙,請民警幫忙調查。小李告訴民警,他是來自重慶周邊區縣的一名打工者,在主城做工期間一直租房住。去年4月,小李從一位朋友處得知,九龍坡區某小戶型樓盤正在以超低價出售,而且是“手慢無”,建議他抓住時機,迅速下單。

早已有在主城安家念頭的小李怦然心動,立即按照朋友提供的聯繫方式與樓盤的“經銷商”餘某某取得了聯繫。餘某某告訴他,目前樓盤的銷售非常火爆,而且均價的確要比市場的正常價格低50%以上,算下來每平米只需要6000元不到。餘某某還邀請小李第二天到樓盤旁邊的售樓辦公室詳談。謹慎的小李提出先看看房房子,餘某某一口答應。

第二天,小李趕到指定樓盤實地踏勘,並進到樓盤內部查看了戶型等,感覺非常滿意。隨後,他按照約定在位於樓盤旁邊某居民樓的一間辦公室內,見到了銷售人餘某某,現場還有其他兩位前來看房的購房者。看著小李仍然對超低房價心存疑慮,餘某某解釋說,這是因為公司要回籠資金,不得已而為之。“你買了房子,自己不住過兩年再賣出去,轉手就是一倍的利潤,這便宜哪裡去找!”在餘某某的不斷慫恿下,小李繳納了購房定金95000元。

當時,像小李這樣出於“撿便宜”心態而踴躍交納購房定金的購房者不在少數。案發後,據警方最後摸排核查,先後有54名購房者向餘某某和中介公司分別繳納了定金和中介費。

交房日卻被告知了真相

然而,事情的發展超乎所以購房者的預料。按照購房約定,去年6月是樓盤的交房時間。可是,購房者在這一天到來後數週內,卻沒有接到接房的通知。而且,交房日當天,購房者不約而同來到餘某某的辦公室質詢情況,卻被告知:樓盤的產權流轉出現了問題,之前和大家簽訂的一切購房文件無法繼續履行!

“沒有產權你就敢亂收錢?”面對現場大家的質問,餘某某的答覆是,由於債務糾紛存在,這處樓盤的產權的確經歷了複雜的置換過程,而且目前已接盤無望。他表示,收大家的錢可以退。但是這些資金已經被自己挪作它用,希望大家給他時間。意識到被騙的購房者們選擇報警求助。

接到報警後,九龍坡區公安分局經偵支隊立即展開調查,調查顯示,餘某某的確參與了圍繞該樓盤進行的一系列多方產權置換。但相關資料顯示,到2017年10月底,餘某某已明知該樓盤產權置換已經無法獲得的情況下,為籌集資金用於自己的其他項目投資,仍然冒用其他公司的名義,通過中介公司向外出售該樓盤房產,並向購房者收取定金共計450萬餘元用於個人開銷和工程項目投資。

“低價”房產銷售要當心

去年7月,重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聯合市公安局出臺《關於整治和打擊房地產領域違法犯罪行為的通知》,對編造散佈房地產虛假信息擾亂公共秩序、“炒賣房號”非法牟利、“房地產領域非法集資”、“偽造公文、證件、證明”、“挪用、侵佔房地產交易資金”、“一房多賣”、“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威脅人身安全”等九大類房地產領域涉嫌擾亂公共秩序、妨害社會管理、侵犯公民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的違法行為實施重點打擊。

民警提醒購房者:在購房時一定要要求銷售方出示由房管部門開具的相關銷售資質材料。同時,對於房產銷售中所謂的“超低價拿房”、“斷崖式甩賣”,一定要保持清醒頭腦,對於低於市場價格太高的銷售行為,一定要心中有數,天上不會掉餡餅。

今年4月,餘某某因涉嫌合同詐騙,被警方執行逮捕。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偵辦中。

上游新聞·重慶晨報記者 譚遙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