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龍騰濱江、鑫虎廣場等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的通知
鷹潭市保障房管理局:
為規範我市中心城區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做好公共租賃住房配租工作,根據《江西省定價目錄》(贛發改價調字〔2018〕310號)和《鷹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鷹潭市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與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鷹府辦發〔2013〕7號)有關規定,按照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控制在同地段、同品質、同類型住房市場租金的60%的原則,經研究並報請市政府同意,現將龍騰濱江、鑫琥廣場、怡景苑、民泰家園等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龍騰濱江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為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7.59元。
二、鑫琥廣場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為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7.87元。
三、怡景苑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為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6.09元。
四、民泰家園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為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6.99元。
五、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收入應按照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規定繳入同級國庫,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租金收入專項用於公共租賃住房的維護和管理。
六、上述租金標準自2019年4月16日起執行。
市發改委 市房管局
2019年 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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