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飛機發動機扔硬幣致航班取消 乘客被判賠5萬

乘客一時興起朝飛機扔硬幣“求平安”,兩枚硬幣進入發動機,導致飛機檢修、旅客滯留、航班取消,航空公司起訴索賠各項經濟損失7萬餘元。昨日,記者從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該案經一審、二審,乘客賠償航空公司5萬餘元。

2017年7月27日,深圳航空有限責任公司承運南寧經停武漢飛往瀋陽的航班。當晚10時20分許,機組開始組織旅客登機。乘客登機過程中,多名旅客、乘務人員看見了一名男子站在舷梯上朝飛機發動機方向投擲硬幣。乘務長立即報告了這一情況,並派人尋找硬幣,機上安全員同時對該男子進行監控。當晚10時45分,兩枚一角硬幣被尋獲,乘務長按程序馬上告知機長,機長讓乘務長先收好硬幣,乘務長將硬幣放在清潔袋內。大約22時50分左右,機場公安到達,乘務長將肇事男子和兩枚硬幣交由警方帶走。

經調查,該男子為從天河機場登機乘客李某(化姓)。為何要朝飛機扔硬幣?李某解釋稱,自己是無心的,排隊候機過程中和他人聊天時,萌生了祈福念頭,就朝飛機發動機扔了兩枚一角硬幣,目的是為了祈求平安,別無他意。李某後由機場公安控制。

為避免風險隱患,該航班取消,對飛機進行檢查。經專門審計公司核算,李某的行為直接導致飛機檢修、旅客滯留、航班取消,造成經濟損失合計7萬餘元。

2017年9月,航空公司將李某告上黃陂區人民法院,要求李某承擔全部經濟損失7萬餘元。李某承認自己空中飛行責任意識淡薄,後悔造成了如此嚴重後果。但李某認為登機時乘務員並未告知應當注意該事項,投擲的硬幣並未對飛行器造成任何損害。即使造成了損失,也不應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一審法院認為,李某行為造成航班延誤、旅客滯留,同時,航空公司為了妥善安置、運送滯留旅客和貨物臨時增加航班,導致後續更多航班不同程度延誤。經濟損失應當由李某承擔,因此支持航空公司訴求,判決李某賠償7萬餘元。

李某提起上訴,認為航空公司核算得出的經濟損失無證據支持,他應當承擔部分責任。2018年2月,武漢市中院二審審理此案,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李某一次性賠償5萬餘元。此後李某支付了賠款,並支付了一審二審案件受理費共計1510元。

法官昨日表示,航空安全不容絲毫閃失。廣大市民乘坐飛機,不能做出任何可能危害飛行安全的行為,即使只是行為不當,如果對航空公司造成影響,比如航班取消或者延誤等,乘客也將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