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 组委会筹备工作会议在四川省广安市召开


第十四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 组委会筹备工作会议在四川省广安市召开

会议现场

民主与法制四川新闻讯(记者 黎志飞胡兰兰)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2019年区域法治论坛协调会精神,5月9日—10日,中国法学会第十四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组委会筹备工作会议在四川省广安市召开。会议由四川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沈涧主持,来自广东、广西、海南、四川、重庆、贵州、云南、江西、湖南、福建省(自治区、直辖市)法学会有关负责人和四川省法学会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及广安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第十四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 组委会筹备工作会议在四川省广安市召开

广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甘用德致辞

广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甘用德首先致辞,承蒙中国法学会和四川省法学会的关爱,将第十四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交由广安协办,这是对小平同志的深切缅怀,是对广安法治建设和法学工作的高度信任和充分肯定。广安将承关怀而奋起,认真学习借鉴前几届论坛举办的好经验、好做法,结合广安实际优化创新,立足新起点、拓展新思维、创新新举措,科学谋划筹备,精心组织实施,力争办一届高质量、高水平的法治论坛,同时也恳请论坛组委会领导经常莅临广安调研指导,为广安高质量协办论坛定调正向。

第十四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 组委会筹备工作会议在四川省广安市召开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沈涧讲话

四川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黄晓峰传达了《中国法学会2018年七大区域法治论坛情况》《中国法学会会员部关于区域法治论坛工作指引》等文件精神,通报了四川省前期筹备情况,与会代表集思广益、踊跃发言,深入研究探讨论坛举办方案和征文工作,提出很好的意见建议。

第十四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 组委会筹备工作会议在四川省广安市召开

四川省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黄晓峰发言

广安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李远纪就协办好本次论坛作了表态发言。一是广安人民深切期待协办好第十四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由广安市协办第十四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对小平家乡人民和全国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而言既是一场法治盛宴,更是一次圆梦之举。二是广安市委有决心协办好第十四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五届广安市委第100次常委会议听取了关于申办第十四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情况汇报。市委书记李建勤明确要求“力争办一届迄今以来最好的法治论坛”,广安将举全市之力,用心用情用力协办好第十四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努力向组织和人民交一份满意的时代答卷。三是广安政法有能力协办好第十四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广安政法系统多次参与和承办省市重大纪念活动和工作会议,广安市法学会在四川省率先推进实现县级法学会和党组建设“两个全覆盖”,工作实绩长期走在前列,要抓住协办论坛历史机遇,强化责任担当,高效推动“统筹组织、征文评比、参观考察、交流研讨、接待服务、宣传报道”等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创新培育广安政法、广安法学工作品牌,为协办第十四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贡献广安力量。

第十四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 组委会筹备工作会议在四川省广安市召开

会议现场

沈涧指出,“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作为中国法学会七大区域法治论坛之一,截至目前已成功举办了十三届。论坛既是推动和加强泛珠区域各省区市法学法律界交流和合作的重要学术平台,也是区域内各地方法学会工作交流和合作互动的重要途径。近日中国法学会党组决定将第十四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交由广东、广西、海南、四川、重庆、贵州、云南、江西、湖南、福建十个省区市法学会主办,由四川省法学会承办,由广安市委政法委、广安市法学会协办,本次召开论坛组委会筹备工作会议,主要任务就是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区域法治论坛协调会精神,通报论坛前期筹备情况,讨论论坛举办相关事宜,为今年10月承办论坛做好充分准备,确保如期圆满举行。沈涧强调将认真吸取借鉴往届各兄弟省区市法学会成功承办经验做法,紧紧围绕论坛既定主题和分论题,进一步鲜明论坛举办的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强调论坛的开放性、实践性、“接地气”特点,切实将承办论坛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助推法治四川建设的重要抓手,为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四川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