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房老板跑路,法官为14名消费者维权解忧

健身房老板跑路,法官为14名消费者维权解忧

近日,

江宁法院执行局秦俊华法官团队收到

当事人刘某送来的锦旗,

称赞“依法为民做主,执行替民解忧”。

这是一起申请执行人刘某等14人与被执行人

南京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批案。

虽然被执行人每起案件涉及标的都不大,

14起案件案款共计5万余元,

但案件执行过程也是一波三折。


法院依法开展调查

本院立案受理后,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材料及传票,并依法开展调查。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胡某未按时到庭

也未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经查,被执行人某健康管理公司系以健身等项目为主的服务性行业,系租赁他人场地经营。后因经营不善,导致歇业。执行干警去查找时,发现已人去楼空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财产

执行干警远赴胡某家乡

为了切实维护14名消费者的权益,执行干警不远千里到被执行人胡某的家乡河南新野县进行查找,但也未发现其下落及可供执行的财产

将胡某纳入失信名单,并限制高消费

后执行法官依法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信用惩戒,也对其法定代表人胡某限制了高消费。在采取以上措施后,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胡某仍未出现,且暂无可供执行财产的线索。

执行干警将现身的胡某拘传到庭

2019年2月被执行人胡某终于在南京市某宾馆出现,执行干警第一时间赶到宾馆将胡某控制住并拘传到庭。经执行法官多次教育,胡某仍以种种借口,拒不偿还对于其收取的消费者的服务费用等去向,其也拒不申报,本院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在拘留期间,胡某感受到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积极主动通过管教干警联系本院执行法官想筹钱归还。最终,在其家人及朋友积极筹款之下,终于将5万余元案款全部交至法院。根据其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行为,法院依法对其采取罚款2000元的处罚。

后来,消费者刘某称,本来以为只是几千块钱的小案子,被执行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也已经跑路,所以他们也没有抱有多大希望。没有想到江宁法院能为他们小小的案件付出诸多努力、诸多辛苦,不因为案件小而忽视,并为他们执行到位,作为当事人,他真的是很感动,也再次认识到法院工作的艰辛与执着。

案件虽小,案款虽少,

但对法官们来说,

最重要的是维护消费者们的权益,

不管过程会有多艰辛。

在执行这个岗位上,

他们始终如一、不畏风雨,

但求无愧于心。


素材提供:民执局 仲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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