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企業,為節省辭退補償,對員工進行擠兌或冷板凳以達到你自行辭職,怎樣應對?

閒人85071215


其實,對這種企業,不能一杆子打翻一船人。在現實中,有很多企業都是這樣。但是,有時,對於一些確實表現惡劣的員工,企業這樣做也是迫不得已。因此,對於這件事,要從多角度去看,不能偏頗。

1、因為企業原因,企業就應該對員工進行補償或者賠償

勞動合同法規定,有下列幾種情況的,企業應該支付經濟補償:

第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第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四,經濟性裁員;

第五,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企業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六,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導致勞動者辭職的。

因此,如果勞動者沒有過錯,企業方提出要解除勞動關係的,企業應該支付補償金。對於違法辭退的,企業要進行2倍的賠償。

2、員工可以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

因此,如果勞動者自身沒有錯,那就不用怕企業。企業如果使用一些手段逼迫員工離職,我覺得是不道德的。勞動者如果覺得自己的權益受損,可以用法律武器保護你的權益。現在是雙向選擇,如果企業用一些手段擠兌你,這讓誰都不會開心。我覺得企業服軟一點,或許效果會更好!

3、對於一些表現惡劣的員工,企業這樣做,也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如果一些員工本身表現很差,比如,工作經常出錯,經常遲到早退,又沒有達到被辭退的標準,對領導的態度惡劣,如果是這種情況,企業通過一些手段想逼你自離,那也是可以理解的。

總而言之,我覺得職場中,雙方都應該相互尊重。沒有尊重,一切都無從談起。勞動者和企業建立了勞動關係,勞動者就要遵守企業規章制度,為企業做貢獻;而企業也應該為勞動者的付出付薪。大家相互發展,只有這樣,才能達成最好的合作關係!


劉仕祥演講思維課


切記!切記!敵不動我不動,敵若動我先動!!!

企業如此操作的原因很簡單,即想通過擠兌你讓你自行辭職,從而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這也是人力資源部門最常見的既想讓員工走人也想不出血的招數。

一、堅定立場:獲得經濟補償金乃至賠償金是你合法正當的勞動權益。

首先,你要從內心深處堅定自己的立場:在任時,我完成了自己的本職工作,就像俗話說得:沒有功勞也有苦勞,沒有苦勞也有疲勞。單位想要解除與我的勞動關係是它主動在先,應該承擔解除的主要責任。我國的勞動法律也明確規定了,用人單位主動提出解除勞動者勞動關係的,應該支付經濟補償金。所以,無論是從情理上還是法律上,你都應該拿到公司的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公司想讓我走人,又不肯光明正大地走合法合理的程序,搞些小技倆,這就更不值得你妥協了。所以,你的立場首先要堅定:公司不仁在前,何必要求我仁義在後?千萬不要礙於什麼面子與情義,置自身於不顧。公司既然想讓你離職,客觀上講,你相對被留用的員工而言在競爭力上是較弱的,也就是你想再次找到同等條件的工作會較有難度了。一旦你短期內無法找到下一家單位,那麼你一定是需要這筆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幫你渡過難關的,誰家還沒個房貸車貸?

二、採取措施:敵不動我不動,敵若動我先動。

1、敵不動我不動

公司利用擠兌你的方式想讓你走人,也就意味著你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只是個時間問題。所以,公司人力部門對你還需要做的唯一決策就是:如何以最便宜的方式讓你走人。這個成本一般包括兩個部分: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剩餘在職期間的工資。

給予以上的成本公式,如果你採取敵不動我不動的策略,則人力部門將對面一個難題:就是已經發生的需要實際支付你的剩餘在職期間的工資成本越來越多,而可能的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卻沒有跡象會減少或不用支付。

如果你每天準點到公司上班,對於公司的冷落、排擠、刁難視若無睹,忍氣吞聲,隨著你上班時間的積累,需要支付的工資越來越多,而且人力部門也看不到不用或少支付經濟補償或賠償金的可能。此時,他們的內心開始著急了。你要知道,公司的裁員工作是人力資源部門的核心工作之一,裁員時間、人數及成本是上級非常關心的內容。一旦發生你拖著公司的情況,人力資源部門面對著不斷增加的工資支出,而裁員時間和人數卻絲毫沒有進展,這樣上級領導就開始給予壓力了。在此壓力下,人力資源部門會主動找你協商,此時,主動權就掌握在你手裡了。

2、敵若動我先動

一旦你先採取敵不動我不動的策略,公司主動找你協商就是一個確定的結果,只是時間或早或晚而已。在這之前,你需要做好全方位的準備,力求做到敵若動我先動。

你需要注意的是,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的標準是:按每工作一年給予一個月(賠償金為兩個月)工資的標準。所以,你需要保留有關工作時長和工資信息的證據。

(1)保留好自己在這家單位工作過的證據,包括勞動合同、工卡、打卡記錄、辦公系統記錄、通訊記錄或郵件,哪怕是與同事的合照,以屆時證明你的勞動關係和工作時長。

(2)保留好公司發放的工資條、社保公積金繳費記錄、銀行代發工資流水等,這是為了證明你的歷史收入水平。

(3)準時上下班,按照公司規章制度辦事,不出大的工作失誤。這樣做的目的是避免公司搞你,如果是因為你個人的責任導致被解除勞動合同的,公司可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所以,這個敏感時期,你一定不要犯大錯。

做到以上幾點,你就等著人力資源部門上門求你吧!!!

這是來自二十多年上市企業集團總部的HR的忠誠奉告😂


我是和平精英


職場中,多數時候企業是強勢一方,勞動者是弱勢一方。企業又想節約成本,又不想惹上勞動糾紛,因此用調崗、擠兌等方式逼迫員工自行離開。既然企業用這種方法對待員工,那員工也要懂得維護自己合法權益。

我建議從尋找下家,保留證據,努力適應三方面應對。

一、尋找下家

不論你是決定走或留,無論未來準備以怎樣的姿態面對現在的企業,都應該開始重新找工作了。

一方面防止企業忽然裁員;另一方面手裡有offer就多了一個選擇,即便最壞的結果是企業一分賠償沒給的情況下你走了,也可以馬上就有公司入職,不至於出現“職業空窗期”。

所以說現在找工作就是有備無患。

二、保留證據

保留證據包含三種。

第一種是企業人力找你面談何離職、工作、合同相關的證據。可以錄音,保留紙質件的形式保存。

第二種是企業給你穿小鞋、擠兌你的證據。這可能就是錄音、視頻等,當然需要暗中進行。

第三種是你自己工作的證據。包括平時的往來郵件、績效考核表、各種工作成果、和領導溝通的記錄等。也就是說“要為工作留痕”。

這些證據的目的是以防發生糾紛鬧到勞動部門或法院時,可以用來舉證。

三、努力適應。

這一點和你找工作一點都不矛盾。第一併非找工作立馬就能找到。第二找到工作之前,還是應該忠於職守,否則很容易被企業抓住把柄,以此為由辭退而沒有任何賠償。

所以,即便是作為過渡期也要注意一言一行,不要給企業抓住你“把柄”的任意一點機會。

企業如果讓你坐冷板凳,在沒有合適的工作之前,讓坐那就坐吧。直到你找到滿意的工作為止。

最後需要說明的是,即使最後還是沒有賠償,但是你已找到工作,那就果斷離開吧。不能在一個沒有意義的位置上虛度。

以上就是我的看法,更多職場成長建議,歡迎關注流沙言職。

流沙言職


看你的提問,既然你都知道了老闆想把你擠兌走,你還上他的圈套?這個真的是實事求是地分析,因人而異,因錢而異,要算綜合性價比。比如,你工作沒幾年,補償也沒幾個錢,如果已經找到了好工作,算了,早點去入職吧,畢竟開始新生活更重要。如果你工作年限很長,補償金幾萬幾十萬,那麼,你要與老闆鬥智鬥勇。

第一,分析你和老闆的優勢和劣勢。

你的優勢是,你拖的時間長,老闆要補償的金額越大,你有心理優勢。劣勢是,被老闆擠兌刁難不好受。

老闆的優勢是,他有老闆的天然心理優勢,屬於強勢群體,他可以操控或者影響員工的利益。劣勢是,與員工糾纏的時間,就是金錢,讓他肉疼。

第二,守住鬥智鬥勇的幾個底線。

一是堅決不主動辭職。你憋不住了辭職,你就輸了,沒有補償金。只要你不辭職,老闆就要想辦法“求”你走人,補償金的談判,你就佔有主動權。

二是要防止老闆挖坑。老闆找到你的過失,可以開除你,不要賠付補償金。但是,你犯了錯,公司也可以開除你,不付補償金。比如,老闆給你安排任務,故意讓你遲到,遲到多了,就會累計曠工,從而開除你。你只要不犯大錯誤,老闆沒權開除你。

三是心態要放平,不要讓老闆看出來你的弱點。你越是平靜地工作,不吵不鬧,老闆還真拿你沒轍。你耗的時間越長,老闆補償越多。看誰能耗過誰,時間就是補償金。老闆耗不起你了,主動給你籤協議。

第三,抱團取暖,收集證據。

一是單位裁人,不是你一個。你們可以聯合起來,與老闆鬥智鬥勇,需要精力,你們可以聯合起來,人多力量大。

二是收集證據,做好打官司的準備。你的工牌、工資流水、文件資料,甚至加班記錄。打官司的時候,你勝訴概率大爭。比如,你保留加班記錄,工資裡流水,加班費證明,等等。你如果能證明公司沒有給你發過加班費,辭退你的時候,還要付清加班費。


職場火鍋


有些企業,為節省辭退補償,對員工進行擠兌或冷板凳以達到自行辭職,怎樣應對?

大家好,我是匠心。如果你已經走到了被擠兌的地步,已經說明走已經成為必然的選擇。那我們在平常的時候,做事情就要更加小心應對了,避免出現比較大的過錯。

我們要儘早做打算,不要在一棵樹上吊死。而在公司的時候,我們就要按照規矩辦事,按原則辦事,不要攬太多的活,學會表現自己很忙的樣子。

小芳是我原公司的一個同事,她在公司工作有三年了,期間她們部門有三次進行調崗和裁員的風波,可不管怎麼變動和調整,小芳總是那個領導擔保留下的那個。
開始我以為,小芳是不是有什麼關係在公司,後來得知,並沒有。只是小芳在崗位上除了可以做好本職工作,很多時候還可以給領導為部門提出很多建設性的意見。
不僅如此,小芳所掌握的許多別人不好上手的工作,離開了小芳,部門會暫時性的處於混亂狀態,需要時間過渡。

通過小芳的經歷,我來談談這個問題。

為什麼擠兌你讓你自行辭職

作為企業,基本是以利益為出發點的。從擠兌你讓你自行辭職這個已經可以感覺知道,企業就是為了不願意給你付補償金。

那麼為什麼是你了?

我認為說明你對公司來說基本已經失去了價值,或者說你在公司已經不重要了。

又或者說你自己在日常的工作中,也是混日子或者比價的隨性,導致了沒價值。

社會是一個比較現實的地方,當你失去了價值,就是去了存在的意義。

遇到這種情況,如何應付

在這個事情已經發生的情況下,在我們面前的就剩兩條路了:

1、繼續留在這個公司:對於這種情況的,那麼對於一些調崗的情況,我們就要選擇服從了。但在我們到達了新的崗位時,一定要認真的學習,並在完成工作的情況下。多給部門提供建設性的作用,並且要學會提升自己我的能力,然後向上爬。把調崗當做一個新的開始奮鬥,多豐富自己一專多能的技巧,實現一人可多崗,提升自我的價值,從而為未來晉升提供幫助。

2、選擇離職:如果已經選擇離職了,那麼我們在工作中就是要按時上班,按時下班。

對待工作就是把它完成就可以了,在日常工作中,把自己表現的忙一點。

與此同時,在工作的時候,我們在空餘的時間,積極的去尋找工作,避免這邊辭職了,然後自己的經濟收入斷掉。不管怎麼樣,我們都要打有準備的仗。

如何避免這種事情的再度發生

不管在哪裡,我們都要像我的同事小芳一樣。

1、不間斷的價值輸出:前面我提到過,只有我們在企業有價值,我們才能生存下來。如果說單單只是價值的短暫輸出,肯定是不夠的。我們需要做的是要不斷的輸出價值,然後我們的價值,讓企業不斷的增加收益,這樣才能保證我們的作用。

2、不單一的技能技巧:很多時候,隨著社會的進步,引進了很多的設備或者電子產品,而我們卻無法跟上企業的發展,這樣一定會面臨淘汰的。

所以,我們在面對現在的科技競爭的同時,我們要多豐富我們的技能技巧,來應對一切的改變,使自己不至於被任何的事物的衝擊而淘汰。

3、適當時候留一手:當我們把自己的所有本領都交給別人或者說展現的時候,我們被看透的情況下,我們很容易被人吃透和看清。所以說,在職場中,不想被人吃透,就不能讓人家看透,我們要學會留一手,從而來保障我們自己的利益。要學會一點點的施展我們的本領,不要一次性都施展了,然後就沒用了。

總結結語:對於被擠兌的情況,要想明白自己想要什麼,然後對應的進行應對措施。

社會是現實的,職場是一個優勝劣汰的戰場。我們一定要學會持續不間斷的價值輸出和一專多能的技能技巧來提升自我的競爭力。

只有自己的強大,才能讓自己有說話的權利,不任人擺佈。


匠心陪你聊職場


現在的裁員潮很多公司都是這樣做的,對於這樣的做法,我們作為員工一定要堅持一個原則,那就是先禮後兵。

先禮:我們主動與公司溝通協調。

雖然公司已經對我們不義了,但是我們還是要對公司近點仁義的,主動尋找有絕對定權的領導溝通協商,記住在溝通之前自己一定要做好充足的準備,比如和相關領導進行溝通之前把自己的手機錄音功能打開,條件允許的話就把溝通的全過程錄下來。

當然了,還要把其他的資料準備備份好,公司的考核制度、規章制度、工作內容、之前工作優秀的達標標準等,多備份幾個,U盤、網盤都是可以備份的。

萬事具備了,我們就可以大膽的和領導談判了,這時候就沒有必要藏著掖著了開門見山最好,領導,我知道最近公司的意思,對於公司做出這樣的絕對我也是可以理解的,我是可以辭職走人,但是相應的賠償還是要給的,畢竟我給公司做過那些多貢獻,這時就把以往突出的成績全部拿出來,最後,在補充一句該有的賠償我是一定要的,不該有的我也不會胡攪蠻纏的,希望領導您慎重考慮我的想法,畢竟拖延的時間越長賠償就越多。

如果領導能當場決定,這是最好的結果的,如果領導還在那兒裝糊塗打太極,那自己就沒有必要報其他希望了。

後兵:行動起來反擊企業的做法

1、自己一定要堅持下去,不能被企業的行為嚇唬住了,做到不急不躁,平常心態應對企業的狂轟亂炸,自己越是平靜企業越是擔心,因為自己已經和領導挑明瞭,所以領導更知道你的決心了,這時堅持就是賠償啊。

2、自己千萬不要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比如遲到的次數、工作中的重大失誤等等,但是自己依然可以做很多事情的,比如自己打印複印資料時可以故意不清晰或者故意灑點水在上面,完成字跡模糊。

3、領導交待自己任務時要細緻的確認要求,完成的時間節點,完成的標準,記得這一切都要錄音,如果領導可以為難自己就拿出來,最好把這一切形成文字,讓領導確認簽字。哪怕是下班後領導交待任務也要電話錄音。

4、在公司裡撒播流言蜚語,公司開始裁員了,找領導談話說後面還有一批裁員,看來公司情況不妙啊,不然公司也不會為了這點補償刻意為難自己的,把整個公司搞得人心惶惶,相信領導也會多少忌憚的,很可能會主動找你的,那時就贏了。

總之,我們無論做什麼都要注意收集證據,能錄音的就錄音,能錄像的就錄像,只要自己能提前掌握刻意為難自己,讓自己主動辭職的證據,那我們就可以先發制人,申請勞動仲裁。


馮少俠聊職場


這個問題真的很簡單,非常簡單!使用職場的秘密武器“反煮青蛙”法!什麼是“反煮青蛙法”?下面教你。用這個方法前提是你不能誤解老闆的真實用意,否則適得其反。實踐當中員工因此誤解老闆的比例很大,因此每個有這個想法的員工對此要慎重,不要好事變壞事,沒事找事。這種情景產生的誤解原因是一種員工因環境引起的病態心裡,是管理心理學範疇。當然真正讓你走人不在此範圍。

如何確認老闆肯定讓你走人呢?你可以用以下的觀察判斷:1.如果是大公司你的直接上司對你的態度不正常,比如,有什麼工作不願意安排你,有什麼活動躲著你,因為老闆讓你走人絕不會老闆自己動手而是和你的上司打招呼。如果是小公司老闆的態度同大公司的直接上司一樣。2.老闆或者上司對你的眼神明顯遊離,不直眼看你,可有可無的感覺。3.工作中有意挑刺,只有批評沒有表揚,被扣的工資獎金明顯比以前多。4.有旁敲側擊讓你辭職的語言。5.嚴重的時候不安排你的工作。6.老闆身邊的人對你明顯冷淡。

注意!這種老闆想省錢逼你自己辭職一般都發生在老員工身上,如果是新員工老闆才沒有時間和你躲貓貓了,一句話就走人吧。原因主要有兩點,老員工了時間久了老闆不好意思開口。其次,老員工辭退年數久補償高費用大。

如果你判斷準確老闆確實準備讓你走人,為了省錢又不提出來搞溫水煮青蛙,很簡單:該幹嘛幹嘛?沒聽著沒看著,不遲到不早退,不說不問不溝通,慢慢判斷,慢慢品味,讓我幹我幹好,不安排我幹我可以幹本職的,不要急躁,穩如泰山,不吭不哈。特別注意在這段特殊時間內不可以犯錯誤。穩重再穩重!這種方法普遍叫“反煮青蛙法”,用這個方法對付老闆,沒有一個老闆經的起員工對老闆的反煮青蛙,這個方法被老職業經理人稱為“反煮青蛙”

最後要說一句良心話,這種老闆在實踐當中,在20多年的職業經理人生涯中我只在南通遇到一個土財主老闆是這樣的,比例不大的,但也不是沒有,如果打工中早發現這種老闆,早點離開!這種靠員工血汗錢發財的老闆永遠也做不大,因為天地有隻眼,不會讓這種人發大財!


決策與管理


這麼做的企業,不在少數。很少有企業很規範的按照勞動法要求辭退員工的。

原因也很簡單,省錢。尤其對於工資高,或者工作年限較久的員工而言。但有時候,企業也是被逼無奈。下面我們就具體說說。

01

辭退員工的費用,不算低,企業為了節省成本,容易使用這種極端的辦法

按照勞動法的規定,辭退一個員工需要給N+1的賠償。員工工作時間越長、工資越高,那麼所要支付的賠償金就越多。

這筆賠償金對企業來說不是一筆小數,它甚至可以用這筆錢,給另外的員工發幾個月的工資。

在這種情況下,企業就容易做出某種行徑來儘量避免這筆錢的支出。

這種行為無疑就是通過某種手段,讓員工受不了,進而主動提出離職。

一旦員工主動提出了離職,那麼從程序上來講就是合法的,企業就不需要再額外負擔任何的費用。

02

企業做得不地道,作為當事人也不能太被動,只要自己不走,就還握有主動權

既然企業的目的就是想省錢,而這筆錢能不能省下來,關鍵在於員工會不會受不了這種排擠而主動提出離職。

所以本質上來說,這個問題的主動權還在於員工自己手上。

只要員工能夠忍受企業的這些無端行為,不主動提出離職,那麼企業就奈何不了自己。

一般來說,企業的行為更多的是讓員工感到心理上的不舒服,而不至於有某些身體上的損害。

所以想要得到自己應得的補償金,那麼就要忍受一些讓自己感覺不舒服的事情。

另外,如果企業做得特別的過分,顯然已經讓自己陷於被動。最好的辦法,就是收集證據,將企業告上勞動仲裁庭。

這對企業來說是很大的一個問題,所以只要員工不提出離職,企業也不敢做出太過份的事情。

說白了,企業選擇做一些小動作,期盼著員工主動離職,更多的就是欺負弱小。對於那些對自身權益維護特別看重的員工,他們反而不敢如此操作。

03

有些員工是真的非常過分,企業談不攏,就只有用特殊手段對付,實屬無奈之舉

不過話說回來,有時候也不是企業不講道理,不想賠償員工補償金,而是員工先做出了非常過分的事情,讓企業特別的不好想。

於是企業也就不會選擇,讓員工舒舒服服地離開。既然你不仁,那就別怪我不義。

員工想要補償金不好好工作,就指望著企業開除他。在這種狀態下,企業也不是傻子,就一定會選擇做出反擊。

所以我們說,員工是弱勢群體,但不代表每一個員工都是善良和遵守紀律的。

對於那些明顯要找公司茬得人,公司自然也不會心慈手軟。

只有當企業惡意的對員工做出某些不當的行為時,員工的堅守與反擊,才是值得大家學習的。

我是 ,管理諮詢公司COO,頭條等多平臺簽約作者,擅長職業規劃與心理輔導,專業書籍《從零開始學招聘》全網售賣。歡迎關注!為您解惑!

次等大叔


這個事兒太簡單了,送你九陽真經的二十字真訣:他強由他強,清風拂山岡。他橫任他橫,明月照大江。


在職場這麼多年,見過了太多這種情況。一般到最後大多三種結果:跳槽、離職、死磕到底。


這三種結果中:


最好的結果是跳槽。如果你能找到一份滿意的工作,那我建議就是立刻跳槽。不要在無用的事情上浪費自己的精力和時間,好鋼要留在刀刃上。


最壞的結果是離職。但這樣不僅會助長企業囂張的氣焰,也會讓自己合法權益受到損害。並有可能會在離職後越想越氣,不可取。


最普遍的結果是死磕。如果因為暫時找不到合適的工作,或者原公司的賠償是一筆不小的金額,亦或者單純是為了心裡的不爽而要拿到錢,那麼,就死磕到底。但有幾點,希望能重點注意一下:


1、明確目標

在這種情況下,你與領導和同事的關係都很微妙。有些人在這種詭異的氣氛和冰冷的人際關係中先行崩潰了,這就是典型的目標不明確造成的。在正常工作中,我們要做的就是努力工作,獲得成就感,爭取升職加薪。於是我們會去追求良好的辦公室環境和溫暖的人際關係。但現在的情況是,公司要你離職並且不想賠償,你的目標就已經換成了要為自己拿到應拿的錢。這個時候,明確目標,告訴自己,我就是為了賠償才坐在這裡的,既然早晚都要走,何必在意他人的看法?即便周圍坐著一群鬼,我也能穩坐釣魚臺。


2、正常工作

千萬千萬不要因為與公司、領導、同事產生衝突而消極怠工,遲到早退,公司的人事正巴不得你這樣做,HR正愁沒有一個合適的理由辭退你,你還要送上門去,你說傻不傻?越在這個時候,就越要穩住陣腳,臨危不亂,讓自己毫無破綻,讓你領導和人事繼續頭疼。


3、調崗陷阱

當你能夠適應這個詭異的氣氛,並且做到嚴格遵守公司制度時,突然你領導將你工作內容交給了他人,並將你調離了原工作崗位。在這種情況下,很多人稀裡糊塗接受了調崗,調崗後發現工作內容讓人崩潰,這就著了公司的道。回去翻閱你的勞動合同,有沒有“單位可根據自己的需要單方調整員工的工作崗位”這一條例,如果沒有,拿出合同對他們說不。如果有,也要滿足以下兩點才能調崗:

一、有證據證明,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的;二、用人單位調整勞動者崗位,確屬生產經營工作需要,不具有侮辱性和懲罰性,勞動條件不降低的,不違反法律規定。

不滿足這兩項,依然可以對調崗說不!


4、騎驢找馬

無論死磕到底結果如何,你都是要找下一份工作的。如果能在找工作的過程中發現了更好的機會,也算是對你的一種補償。工作內容對你已經完全沒有意義,又不能做一些對自己有幫助的事情,人在這種情況下是很容易變得萎靡不振的。多去面試,多去接觸一下外面的機會和正常的人類,也是調節心情的好方法。況且,萬一如果工作找好,公司也決定給賠償了,這樣的結果豈不是兩全其美?


我是有料喵,如果覺得內容有用,點個贊再走吧


有料喵


【木先生說】:現如今,確實有不少公司為了降低成本,不想支付員工裁員補償,採取這類冷處理的辦法逼迫員工自動離職。但這時我們要冷靜下來,控制好自己的情緒,正常上下班,做好份內之事和應對方案,別讓公司抓住了把柄把你辭退,白白損失了一大筆補償金。

企業想逼你自動離職的幾個跡象

1.逐漸邊緣化,調離原有崗位

當企業對你起裁員想法時,會以各種藉口將你調離原崗位,讓你逐漸遠離公司業務核心,或一線重要職位。此時,千萬別天真的以為崗位調動是對你工作能力的認可,一定要調查清楚新崗位的情況,再選擇是否接受新的崗位。對於員工來說,我們也不是不能拒絕調動的,這一點你一定要明白。


2.工作逐漸被分散,或直接由新人接手

常見做法是給你突然安排一個助手或者讓你帶新人,逐漸將工作交接和任務分配到新人手上,慢慢架空你。這種做法比較隱蔽,且能快速找到能替代你的人,不至於因為你的離開導致正常運轉受損。


3.降低薪資待遇水平

突然以公司收益降低等藉口,調整你的薪資待遇,導致自己因為待遇的降低產生離職的想法。這種做法太過於明顯,很少有公司會用這種方式去逼你離職,但這卻是最直接有效的辦法。


4.當眾擠兌,給予難堪

增加業務壓力挑你的痛腳,然後加以羞辱或言語擠兌,利用羞辱員工自尊心的手段,達到逼迫你主動離職的目的。

面對這種情況我們能採取哪些應對方法?

1.保證正常的工作軌跡,尋找工作準備退路。

面對公司的變相逼迫離職,我們最合理的做法就是正常工作,甚至比平時還要更加努力、細心。如果你因為違反了公司的規章制度,公司是有權利辭退你並不給補償金的。所以,千萬不要因為知道公司逼迫自己離職而影響了正常工作,要知道,公司正等著抓你的小辮子辭退你呢。


另外,不論你是否接受,這個公司以後肯定是沒辦法繼續長呆了,這時候可以拖一些關係,找點退路。離職的成本太高了,我們損失不起。


2.應得的補償據理力爭,保留證據,申請勞動仲裁。

有一點要明確的是:公司企業採用調整崗位等方法來逼迫員工主動離職,以達節約成本,不發放補償金的行為,本身就是違法的。2004年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對此規定:


法院對於勞動合同中有關單位可隨時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的約定原則上可予認可,但為防止單位用人權的濫用(如報復員工、逼迫員工辭職等),單位調整員工崗位必須具有充分合理性,即單位應對其調整員工崗位行為的“充分合理性”向法庭充分舉證,否則法庭將不予支持。


也就是說,存在這種類似情況的,只要你提前收集足夠的證據,能夠證明公司變相給你的工作設置難度、提高門檻、調動崗位等,就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完全可以拿到應得的補償金,哪怕此時你已經主動離職了,也可以獲得相應的賠償。


我是木先生,優質職場領域創作者,專注職場話題,輸出有料、有態度的職場問答,期待與你共同成長。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