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心房”一般指那些長期無人居住、無人管理,具有安全隱患的破舊房子。一般來說,“空心房”在農村比較常見,比如廢棄的豬牛欄、坑式茅廁,以及那些主人遷出已久、風雨飄搖殘破不堪的危舊房子。
農村空心房將會迎來“強拆”?真的假的?
近日小編看到一篇文章,聲稱農村的空心房將會迎來“強拆”,文章還列出了以下幾個需強拆的理由:
1、這些空心房大部分都坐落在村中央,一般都無人居住,且農戶都已搬遷。目前在部分地區土地資源特別緊張,甚至存在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但分不到宅基地的情況。如果村委會統一規劃拆除這些空心房,那無地可分的情況將得到緩解,而且農村土地也將得到更有效的利用。
2、拆除無人居住、年久失修的空心房也是農村安全的需要。一是因為這些房子大多數是木結構泥土房,存在火災安全隱患,一旦發生火災,會連成一片,危害性很大;二是大部分空心房都是危房,如果遇到長期下雨,隨時都有坍塌的危險,很容易造成安全事故。
3、影響村容村貌。破舊的空心房,對村容村貌來說具有極不好的影響。現階段新農村建設工作在許多農村地區已經展開,受到了非常多農民朋友的親睞。現在在很多的農村地區,你都可以看到整齊劃一的農村社區,十分美觀,成為農村地區一道亮麗的風景線。
看似文章所闡述的“空心房”強拆理由很充分,但實際上國家並沒有什麼文件表明要進行強制性的拆除空心房。
雖然我國相關政策規定,空閒或房屋坍塌、拆除兩年以上未恢復使用的宅基地,不確定土地使用權。已經確定使用權的,由集體報經縣級人民政府批准,註銷其土地登記,土地由集體收回。但宅基地上面的房屋只要不坍塌滅失,那麼就不能收回,因為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房屋是農民的合法財產,任何人都不能侵佔,所以,除非房屋產權人同意,否則任何個人或單位都不能強制拆除農民的房屋。當然,如果是違法建築那就另說了。
對於“空心房”雖然不能強拆,但“空心房”確實有存在安全隱患、影響村容村貌、造成土地資源浪費等問題,任其存在也是不合適的。為了解決這些長期閒置的空心房佔用土地資源等的問題,國家也出了許多拆除政策,鼓勵農民有償退出這些閒置的房屋,有的地方是拆舊建新、有的是現金補助。
2019年9月11日出臺的《關於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見》也提出,各地需要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合理的開展建設用地的盤活管理工作。同時,國家也鼓勵村集體和農民盤活利用閒置宅基地和閒置住宅,通過自主經營、合作經營、委託經營等方式,依法依規發展農家樂、民宿、鄉村旅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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