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重違法!內蒙古一市政協原副主席被取消享受的待遇

10月23日,內蒙古紀委監委發佈消息,日前,經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批准,內蒙古自治區監委對烏海市

政協原副主席呂紀俄嚴重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調查。

經查,呂紀俄身為領導幹部、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報銷個人費用;不如實報告個人事項,違規為子女安排入伍、工作,在幹部選用中收受他人財物;縱容、默許其子“吃空餉”;為其子涉嫌犯罪案件說情、打招呼,干擾司法活動,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涉嫌受賄犯罪。

呂紀俄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其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內蒙古自治區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並報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批准,決定取消呂紀俄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內容來源:北方新報融媒體記者 劉 惠

審稿主任:劇根宏

值班總編:周素娟

严重违法!内蒙古一市政协原副主席被取消享受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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