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滿足疫情防控要求的所有市場主體可自行恢復營業

內蒙古:滿足疫情防控要求的所有市場主體可自行恢復營業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縣人民政府,自治區各委、辦、廳、局,各大企業、事業單位,自治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各工作組、成員單位、督導組:


依據《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調整旗縣(市、區)疫情防控風險等級的公告》(內政字〔2020〕14號),全區103個旗縣(市、區)疫情風險等級全部調整為低風險。為適應低風險等級要求,現就全面推動企業復工復產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嚴格落實復工復產政策。各地區要深入貫徹落實復工復產各項政策措施,加強政策解讀,擴大知曉範圍,在嚴格落實“外防輸入”措施,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礎上,開放所有地區、所有行業(教育、培訓等行業按規定執行),滿足疫情防控要求的所有市場主體可自行恢復營業,確保各項政策落地見效。各地區、各行業主管部門不得再設置復工復產前置約束條件,已經設置的應予以取消。


二、切實放寬務工人員限制。全面推行使用“內蒙古自治區居民電子健康卡(碼)”,持有綠色“健康碼”人員體溫檢測正常後可直接上崗,湖北省除外。各地區、各行業主管部門及社區居委會,不得增加限制區域和限制措施,不得要求提供其他證明材料,不得阻止證件齊全的服務業從業人員進入社區提供服務,並取消夜間門禁限制。在密閉場所的人群聚集性活動,根據情況有序恢復。


三、不斷健全企業復工復產幫扶機制。各地區要給企業多清障、少設障、善保障,打通復工復產各個環節,全力助推經濟社會平穩運行。要針對復工復產中出現的問題,實施重點企業 “一企一策”幫扶,確保本週內復工率大幅提升,3月底前應復盡復。同時各盟市要公佈投訴、政策諮詢電話和郵箱。

202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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