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2類車都要安裝ETC

關於全區公務用車和幹部職工個人車輛安裝使用ETC的通知


內蒙古:2類車都要安裝ETC

自治區各委、辦、廳、局,各大事業、企業單位: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自治區深化收費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實施方案的通知》(內政辦﹝2019﹞42號)、9月23日自治區人民政府召開的全區交通運輸工作重點推進會議和10月25日自治區人民政府全區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工作視頻會議精神,要求11月15日前實現全區公務車輛和幹部職工個人車輛全部安裝ETC。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單位要指定專人負責,11月15日前對本單位公務用車全部完成ETC安裝,同時,要求全體幹部職工的個人車輛全部安裝。各單位根據開戶銀行及單位實際情況,主動聯繫發行銀行安裝。自治區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負責自治區本級國有企業車輛安裝。

二、各單位於11月19日前上報安裝情況。自治區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負責上報自治區本級國有企業車輛安裝情況。11月22日前,自治區交通運輸廳統計彙總自治區本級和各盟市安裝情況,在《內蒙古日報》進行通報,自治區人民政府督查室將在全區進行通報。

三、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參照此文件執行。11月15日前完成屬地車輛ETC安裝。

四、成立自治區、盟市兩級督導組,分別負責督導檢查區直屬單位、盟市級單位ETC安裝情況,走訪各單位停車場,實地檢查,對於工作不力、進度遲緩、安裝情況不達標的相關單位和責任人通報批評,嚴肅問責。

聯繫人及聯繫電話:

自治區交通運輸廳

朱傑0471-6245640,郵箱:[email protected]

自治區機關事務管理局

劉連軍0471-4826879

自治區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魏樹琪0471-6946602

內蒙古自治區機關事務管理局

內蒙古自治區交通運輸廳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國有資產

監督管理委員會

2019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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