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喪葬出奇聞:“二次棺葬”到底為了啥?

日盛一日的棺葬不僅佔用了耕地和山林,出現死人跟活人爭地的現象,而且還成為壓在老百姓肩頭的一個沉重包袱。

一個棺木,大概是3000到4000元。還要立石碑,好的也要好幾千塊錢。然後還得大操大辦,少則3、4萬,多則7、8萬。

國家已經多次發文提出限制土葬,實行火葬,然而有的地方對於政策的理解不深刻、不透徹,以為僅是必須有火化這個流程而已,還鬧出了“二次棺葬”這種荒唐事。

農村喪葬出奇聞:“二次棺葬”到底為了啥?


何為“二次棺葬“?

二次棺葬就是把逝者的遺體火化完畢之後,骨灰在放進棺槨裡進行土葬,還是之前土葬的流程,只是多了一個火化。

就想問問,這火化的意義何在?你還不如直接就土葬了,還能少花一部分錢。

喪事現場不僅有酒席,還邀請來了樂隊烘托氣氛。中午正式發喪的時刻,經過一道道流程以後,大隊人馬簇擁著棺材串村遊街。大概經過一個多小時,送喪隊伍才抵達目的地。

有村民表示:“農村的這個習慣,老人的最後一次,不隆重一點,心裡過不去”。

還有村民說:“沒辦法,這個傳統是祖祖輩輩傳下來的”。

但是也有開明的村民表示:“以前有遺體就沒辦法,現在已經火化了,還用棺木,這又是浪費一種資源。” “有的燒小轎車(紙紮),有的燒別墅,他能得到嗎?要現實!”。


對於這種“二次棺葬”我認為不是村民的錯,因為這是前年以來的傳統,一時也改不過來,咱們得理解。

但是為何會有火化後再進行土葬,我覺得這是不是當地基層宣傳引導有問題?為了火葬而火化,而沒有深刻講解限制土葬推行火葬的真正意義所在,才導致了村民出現了“二次棺葬”的荒唐事?

如果不是地方基層宣傳講解不到位,村民愚昧不化的話,何必費這二遍事呢,直接土葬不就好了嗎?你覺得是不是這個道理?留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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