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男子騎小黃車猝死,法院判決ofo賠償家屬15萬元,對此你怎麼看?

冰焰


對於沒有證據證實對方有過錯的案件,主要是法官在審理過程中根據公平原則來進行判決的,適用的主要法律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二條:“當事人對造成損害都沒有過錯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由當事人分擔民事責任。”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二十四條:“受害人和行為人對損害的發生,都沒有過錯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擔損失。”這是法官的裁判權問題,法律講究公平正義的,是維護社會秩序的。對此的看法,初一看不是很合理,似乎沒有法律依據,也對被告不公平等,但是仔細想想,從社會的公平正義和法律的公平正義來看,法院的判決是符合法律規定的。


濟南王景生律師


自己的問題吧,我有一回也是騎小黃車騎了大概兩公里的時候突然感覺不行了,我跟我朋友說我不能騎了,他們還以為我開玩笑,後來看我臉色蒼白才覺得不對勁,然後我們把車停鎖上,坐在路邊的一塊大石頭上,我讓我朋友給我認識的一個醫生朋友說了症狀,我當時直打哈欠,眼淚鼻涕一個勁的流,那醫生朋友讓我找路人要點糖什麼的,後來吃了個糖,在路邊坐了半個小時才緩過來。當時已經很晚了,很高興路人的幫助。我朋友告訴我應該是低血糖,還有騎車的時候可能壓迫神經了。所以猝死什麼的都是自己的問題,不要怪別人,平時要多鍛鍊,要好好休息


用戶1762782793986


您好。陳群律師為您解答,希望幫到您。

您的問題是:

浙江男子騎小黃車猝死,法院判決ofo賠償男子家屬15萬元,您怎麼看?

一、人民法院這樣判決、這樣的理由,真的讓人難以相信。

法院認為:

——-ofo並沒有過錯,但是如果判ofo不承擔責任,受害人家屬就要自擔損失,這不僅有失公平,還影響和諧的人際關係的建立。

這是什麼邏輯?

受害人就不能自擔風險?

為了讓他不用自己承擔損失,就要讓無辜的ofo承擔責任,而且不是一點點責任,是15萬元人民幣?

如果不是在中國裁判文書網真有這樣的判決,簡直就不相信這是真的!

它還真是如此做了,真就這麼判的!

二、事情原委

據報道,2017年7月25日下午,有個男孩在杭州通過支付寶掃碼方式啟用被告拜克公司投放的“ofo共享單車”(以下簡稱小黃車),騎行小黃車至莫干山路和石祥路交叉路口附近時,從小黃車上摔下、倒地昏迷,搶救無效死亡。

這個死者的《醫學死亡證明》記載死因為:猝死、不詳。

法醫對屍體進行了屍表檢驗,檢驗結果未發現明顯致命外傷。

說白了,這個男孩是因為猝死,跟小黃車有什麼關係?

三、多方鉅額索賠

據說,死者家屬起訴了保險公司,獲得55萬元賠償;

此後,死者家屬與ofo因賠償事宜不能達成一致,家屬起訴了ofo,索賠761萬元人民幣!

四、法院判決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雖然沒有證據證明死者的死與騎小黃車之間具有因果關係,但ofo畢竟從死者騎車當中獲得了經營收益,因此為了彌補弱者的各項損失,根據公平原則ofo應當承擔補償責任。因此,法院最終判決ofo賠償15萬元。

五、本案不應適用“公平原則”

法院一方面認定死者的死與騎小黃車之間不具有法律上的因果關係,一方面卻要ofo承擔公平責任,這是對公平責任的濫用。

是指雙方都對損害後果沒有過錯時,由一方向受到損害的另一方適當補償。

也就是說,“公平責任”只是不用滿足“過錯”要件,還需滿足其他三個構成要件,特別是因果關係。

既然沒有因果關係,那就無需承擔公平責任,尤其是像這種情況,讓ofo承擔公平責任、承擔鉅額賠償,那會產生極壞的示範效應。

因為,如果適用公平責任無需滿足因果關係,那就可能有人隨便起訴別人,甚至以“受害”為業、以索賠為牟利手段,任意讓人們補償自己的“損失”!

在本案中,死者猝死,且猝死原因不明。那麼,就不能因為“死者猝死時在騎小黃車”這一巧合而要求ofo賠償。

其家屬要求ofo賠償已經很無理;

人民法院裁判ofo賠償,那就是無法。

死者的死與騎小黃車沒有因果關係,那讓ofo承擔公平責任便不合法不合理。

再者,就算應該承擔公平責任,15萬元也實在是太高!

看看網友的評論吧:

為了彌補弱者的各項損失???這樣奇葩的判決依據已經超出大眾的思維和想象了。法院不是慈善總會,依據的是法律,不要亂用弱勢群體的名義。假設有一天這家法院旁聽席上有人從椅子上歪倒死亡,看他怎麼判!



陳群律師


男子家屬還應起訴城管局因為街道屬於他們管理,起訴街道施工方,因為他們修的路太硬了,如果和海綿一樣,或許不會死,起訴發明自行車的治造自行車的,起訴空氣,因為空氣比重太小,沒有浮力,導致人能摔倒在路上。等等。還有很多能起訴的。 那他們家可就發大財了。 奇葩的法官。


鳳凰涅槃163412874


看到這個判決令我恍然大悟,為什麼地鐵口附近的房子價高、賣的快,只要你感覺不適就趕緊往地鐵站裡跑,千萬不要死在家裡或者醫院,一定要某個商場、公交車上、


踏浪58238247


無語,人家弄個交通工具方便大家,結果他因為個人原因猝死了,還得讓人家賠錢,這和小偷去偷東西,結果從窗戶掉下去摔死也要賠錢是不是一樣的?


A小豆子的姐姐A


杭州的這個法院在全國開了一個極其壞的先例!這很可能成為一個新的產業,這種打擦邊球的敲詐勒索和不勞而獲的行為,將會成為新一代年輕人的追捧,法官們也應該明白蒼天饒過誰的道理!


明神有尺三頭舉


同情弱者這個時候我們不用糾結應不應該什麼的!在這裡討論情理之中的合不合理!這重要嗎?個人覺得賠錢?賠多少?且不管它對錯!是不是他如果不騎車的話!也許他就不會死呢!至少也許他還有搶救的機會呢!說不定他………作為小黃車錢嘛!不缺這十五萬!與其為了這十五萬怎麼個著!倒不如就用這十五萬就當是做個廣告不是……說實話如果我是小黃車的老大!我會說如果你覺得你這條命就值十五萬的話!你大可以猝死在小黃車上!有多少我陪多少!你以為你很賺!那麼我虧嗎???


烏鴉救贖482


我覺得小黃車雖然受到不公正待遇,但是小黃車還是賺了,一個小小的判罰,在這個時間節點上,肯定可以收穫大多數人的同情和認可。


馬石油炫騰冠軍之選


這個只是說賠償死者家屬,給家屬一個安慰,其實小黃車確實是很寃的,人要騎它又不小心摔下來猝死了,它也沒沒法,這不是很寃嗎,騎小黃車這個人是該要從那條路走了,那是小黃車老闆上輩子欠他的錢,這輩子花15萬安葬他,剩下的給他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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