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扫黑除恶首例死刑案二审!临高“黑老大”符聪一审被控12宗罪

10月24日

海南高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

以被告人符聪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上诉一案


该案是海南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

判处的首例死刑案件

海南扫黑除恶首例死刑案二审!临高“黑老大”符聪一审被控12宗罪

被告人符聪出生于1981年,自2006年开始通过贩卖毒品谋取非法利益,以及实施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并以宗族、姻亲势力为基础,逐步确立并发展成为以符聪为组织者、领导者,陈某闻等5人为骨干成员,陈某宝等17名被告人为积极参加者及其他成员参加的骨干成员固定、层级结构明确,人数众多、势力庞大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在临高县为非作恶

称霸一方,

犯罪事实多达39起,

非法获利1000余万元,

造成1人死亡、

1人重伤的严重后果,

严重扰乱了当地的经济、

社会生活秩序。

海南扫黑除恶首例死刑案二审!临高“黑老大”符聪一审被控12宗罪

其间,2008年至2012年间,符聪指使陈某闻贩卖海洛因11次共约330克;2006年至2012年间,符聪指使陈某闻、陈某宝、符某勇等多人分别到云南、广西运输毒品海洛因4次共3980余克。

海南省二中院一审认定被告人符聪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与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强迫交易罪、非法采矿罪、敲诈勒索罪、抢劫罪、开设赌场罪、窝藏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2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不等的刑罚。

海南高院二审审理围绕上诉被告人的上诉理由依法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上诉被告人分别当庭作了最后陈述。此案将由合议庭评议并报审判委员会会议讨论后,择期宣判。

据介绍,全省法院审结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342人,重刑率达33.43%。


记者:陈栋 通讯员 王颖/文 黄叶华/图

值班主任:陈新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