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搭朋友的電動車出了交通事故,是否他對我有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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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朋友的車出了交通事故,朋友是否應該承擔賠償責任呢?

我們從兩方面來討論一下這個問題。

從法律上講,朋友是電動車的駕駛人,題主是搭乘者,發生交通事故後,責任如何劃分主要還是看交通責任認定書了。

1,如果是其它車輛違規造成的,電動車一方正常行駛沒有違規行為,那麼對方車輛應該負全責。

2,如果是電動車一方違規,存在超速、逆行、闖紅燈等情況,那麼朋友作為車輛駕駛人的確應該承擔部分賠償責任。

3,如果雙方都有違規行為,那麼根據責任認定書劃分就好。此外,還有一種情況,乘車者如果也存在過錯,那麼相應電動車主的責任也應減輕。

從情理上講,朋友之間不應該因此反目,無償搭車本就建立在互相信任的基礎之上,朋友也是一番好意,誰都不願意發生意外。既然事情已經發生了,那麼能自己面對就自己面對吧,就當倒黴了,千萬不要因此傷害了感情。

現實中,的確有類似好心搭載別人,出問題後訴諸法律。一個大姐騎車出去,鄰居讓其帶兒子一起去,結果途中發生意外,孩子被摔掉了門牙。鄰居家將對方告上了法庭,最終,雙方反目成仇,鄰居也做不成了。

不過,也有更重視感情的例子。我家對門的崔叔叔,曾講過一個真實的事情。他的幾個戰友退休後經常一起出去玩,有一次騎著電動三輪車去遊玩,途中發生了意外,三輪車翻車導致多人受傷,車主當場死亡。準確來講,是車主當時的誤操作導致了慘劇發生,不過,事後所有傷者都沒有人提賠償,反而一再安慰車主的家人。他們都是成年人,這只是一場意外,誰都不是故意的。

回到問題,個人認為都是成年人了,就應該為自己的選擇負責任。既然是朋友,那就要以友情為重,翻臉不認人就算得了賠償卻丟了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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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這個提問,我是最有發言權的,我老公下班當時看他同事一個人騎電瓶車回家覺得太孤單了(公司有車可以坐),在斑馬線最右側等待綠燈可以通行時,一輛摩托三輪車為了躲避掉頭的小車,直接側翻壓到我老公和他同事身上,造成我老公脛腓骨粉碎性骨折,頭上滿臉是血,他同事還好只是擦傷,交警判定我們無責,我老公做了五六次手術,期間還因為傷勢過重骨不連,重做了一次手術,費用花了十幾萬,兩年沒去上班,我們從沒想過讓他同事賠償,住院期間,他同事倒是經常有來看望我老公,到目前為止,已經快三年了,現在就等我老公去檢查後看醫生說什麼時候能拆鋼板後,再跟肇事者打官司。我們覺得做人不應眼裡只有金錢,還有更重要的是人品。


櫻桃小丸子ffffff


所謂豬朋狗友,說的就是提問者的一類人,人呀,有時候要活的賤一點,例如我曾經借給同事兼朋友五百塊錢,十多年了沒還給我,五百塊錢不多,但後來她女兒生病急救,又找我開口三千……我咬牙沒借的!不是我沒錢,是我不想再傷心,我安慰我自己,你女兒就是死了也不關我的事,我當你是朋友,你卻拿我當是你親爹的!我很感謝他不還這五百塊錢的,否則我會損失更多!所以以後我的人生觀裡,沒有朋友二字,只有同事,熟人,家人,和鄰居,親戚我都不需要的,理清這些關係後,我過得很開心,很自在,要敢於對別人說不,例如村裡有個鄉親,他媳婦要生了,要我用摩托車送出村口坐車去醫院,我直接拒絕了,我說我摩托車不載任何人的,你請別人載你!很多時候做好事前,你是好人,出事後你是冤大頭!那麼我幹嘛要做好事呢?我的原則就是不做好事,也不做壞事,自己的事自己解決,我自己解決不了,聽天由命吧,


糊塗先生148861856


多年前,我離異,帶著孩子借錢開了一家服裝店,聘請了兩三個員工,開業一個月,下班後我順路帶一個員工回家,一輛酒駕的男人開車撞了我們,員工她後座,小腿骨折,我只是趴地上,除了渾身疼了一週,電動車損壞以外,我沒別的傷害。酒駕的司機把她送到醫院,留下車跑了,第三天才去錄口供,我在人行道上因為沒有推車行走被交警判了百分之三十的責任,她老公家弟弟不是省油燈,什麼都要用最好的,打鋼板要鈦金的,我當時就把手裡所有的2000元給了醫院,後來多次看望。員工不依不饒到法院起訴,我沒錢賠他們,開的新店也關門了,私下我問法官我沒錢怎麼辦,女法官明顯同情我,跟我說只要找不到我就行了,於是我跑路了~


生命的顏色9


肇事者找到了,是提問的他老婆,他老婆和他爹扒灰,怕他知道想開車撞死他殺人滅口,結果緊張過度,操作失誤沒撞死,後來事情敗漏,他媽嫌丟人上吊死了,他老婆和他爸跑路的時候開車掉河裡淹死了,家裡就剩下他和兩歲的兒子,前幾天兒子也被親爹隔壁老王領走了,提問者現在精神失控已經瘋了,整天在垃圾箱裡撿東西吃,唉……這是個可憐人


特朗普想害朕


我這裡是安徽滁州。一個多月前,也就是八月三十日傍晚,我的一個同事下班回家途中,被身後一騎電動車的超車時撞倒,摔斷了鎖骨遭事者跑了,住院花了近二萬元自己付款。因為當天是帶她姨回家,走的路線和她正常上下班路線不一樣,到單位要求老闆工傷代譽。開始老闆是同意的,因為她姨也在我們一起上班,她是因帶她姨才受的傷,結果她姨為了淘好老闆,不緊自己沒掏一分錢,反而去跟老闆說是因為帶她而走錯了道。老闆一聽立馬說:“你姨都說你帶她走錯路線,錢一分沒有!"到現在一個多月過去了,本身單親的她平時和女兒相依為命,生活並不富裕,沒有收入身體還要營養,後期還要住院開刀。


陽光188168


我姐夫就碰到了這樣的事情,在廣東一位老鄉要我姐夫給他找事情做,給她找到了,那人讓我姐夫送去工廠做事,剛走不遠出了嚴重車禍,我姐夫氣孔出血,那個人腿斷了,由於我姐夫騎摩托沒牌沒證,那個車老闆是本地人,結果沒有得到賠償,也是自己出的所有費用,那個人把我姐夫告上了法庭,所以說好人難做,碰到事情就沒有情面可講。


冬天的雪湘妹子


當年我和要好的同事中午去超市,我說步行去,她偏要騎電瓶車,我害怕,不願意坐,她強勢說:我騎車水平很好,我老公都是我帶來上班的,沒關係,保證……我就上了“賊車”,最後把我摔得騰空落地,尾椎骨好長時間不能隨便落椅,偶爾忘了,疼得我難受一兩分鐘,也沒去醫院,不知不覺好了。兩人的老公都把自家老婆罵了,從那以後再也不“佔便宜”啦。現在我倆見面聊起這事還挺開心的。😀😀😂😂😂😂

真不好意思,我的操作有誤。這是別人的標題,我只是回覆樓主,怎麼變成了我的題目了?😰😰


手機用戶71837236


我老公坐朋友車,車禍走了,他朋友從法律上來說要賠償我們一兩十萬,我一分都沒有要,朋友好心好意讓你坐順風車。他也不希望出事,我如果要了這個錢,一輩子心不安,雖然我現在一個人帶孩子很辛苦,但我心安理得在過日子。


用戶9364490415320


我今年八十歲了!為了代步方便,五月份買了一臺電三輪,非常方便,可要我帶人,不管什麼樣的朋友,有要我提供方便的,一律對不起,給於拒絕!主要是安全第一,其中有一次,碰到一位婦女帶小孩看她實在帶不動了,求我幫忙,幫助她帶了三里路,要付錢給我我笑了!並說明我不拉客,幫忙不收費。我謝謝你,原因就是咱都安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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