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遇到过行政机关“不作为”吗?


你遇到过行政机关“不作为”吗?

​普法员在查看资料时发现部分行政机关在“不作为类”行政案件中出现懒政怠政、不依法履职等侵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不履行法定职责类行政机关败诉案件中,劳动和社会保障、资源、城建是高发领域。

你遇到过行政机关“不作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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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城镇化大规模推进,我国进入了征地拆迁高峰期,普法员在查看案例中发现这样一起和拆迁相关的案例。

2016年3月30日凌晨2时,胡某位于濮阳市华龙区天龙市场的房屋被强拆。当时有在场人拨打110报警,同日胡某书面向濮阳市公安局中原分局提交报案申请书。中原分局于次日收到,后一直未给胡某答复。胡某起诉要求确认中原分局对报案不立案查处构成,并要求判令其履行法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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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七条、七十八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报案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受理报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并说明理由。

在胡某房屋被拆后,向濮阳市公安局中原分局报案,被告收到报案申请后,未予答复,属于不履行法定职责。故判决濮阳市公安局中原分局在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履行法定职责。

公安机关对公民的报案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进行调查;不属于的,则应告知报案人,并说明理由。公安机关收到报案后不予答复的,属于不履行法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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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主要存在以下败诉情形:一是行政机关对申请事项未作任何处理或答复;二是行政机关明确拒绝履行法定职责;三是行政机关迟延履行法定职责;四是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不全面、不具体、不正确等。

普法员认为,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加强对行政不作为败诉案件的研判分析,既要防止懒政怠政的不作为和消极作为,也要防止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的乱作为和不当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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