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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公司离职,但是没有办理离职手续,劳动关系是否续存有两种可能性:
第一种可能性是公司没有给你发出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也没有给你开具离职证明,那么你们的劳动关系仍然存在;
第二种可能性是公司以你未请假,擅自旷工为由,给你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那么你和公司就没有劳动关系了。
遇到第一种情况,我的建议是:
回公司把把你请假手续办好,同时把工作交接好,把离职手续办好,要求公司开具正式的离职证明,把工资结算好,社保公积金、人事档案材料转移好。
遇到第二种情况,我的建议是:
1、尽管你提出了离职,但是还没有解除和公司的劳动关系,还是受公司的规章制度的约束的,在没有得到公司的允许的情况下,不辞而别,公司可以以你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关系。
2、如果公司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对你以后找工作会有很大影响,而且会影响你领取失业金,如果你想要的话。
3、不辞而别的另外一个后果是,如果公司有证据证明你的不辞而别给公司造成了实际经济损失,公司是可以要求你赔偿的。
因此,你现在关心的应该是公司会不会以旷工的名义辞退你。你应该尽快回公司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和离职手续,争取公司的理解。
补充,劳动者可以立即辞职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峰哥谈HR
你在公司工作没办离职手续,你还是登于是公司的正式职工。如果你是身体不好,领导批准代病休养吗,正长享受上班职工的待遇,如果不是正规公司吗,那是另一回事。如果出现了什么问题,你也是有成担一个正式职工的任务,如果身体一敬应向到了家庭的经济损了吗,除外。你记言没办理离职手续,你的名词不较离职。据体情况吗我们也不了解。你自己是最清楚的人了吧。有什么问题,你自己,好好的,想想,怎吗办吧。如果你自己不明白的事,你就找找你的之吉的,亲戚朋友们,咨询一下吧。了解好了,你自己做决定吧。我说的对不对。请你看看,大家朋友们,怎么评论的吧,谢谢。,,,
路人165442066
如果要了解这个问题,我们得先了解劳动关系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劳动关系认定的标准
一、当然是看劳动合同是否还在有效期。
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一个证明。也可以说,从签订劳动合同开始,双方的劳动关系就建立了,一直到劳动合同到期或其他符合劳动合同自动终止的条件出现,劳动关系才算结束。
二、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持续的情形。
没有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况,比如是否继续发放工资、是否继续缴纳社保等,因为从公司离职但未办离职手续,那么劳动关系是否还存在,要看公司的动作。
劳动关系终止的标识
一、书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材料。
从员工角度,就是看是否写了离职申请书之类的;从公司角度就是看公司有没有开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或离职证明等。这两种情况都不存在。
二、公司是否停发工资、停缴社保。
因为自己没有办离职手续,但人已经走了,没有付出劳动,所以公司停发工资并不能代表劳动关系已经解除。而停缴社保,但并没有一方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所以这个也不能代表劳动关系解除。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双仍然有劳动关系,当然正常情况下员工没办离职手续就走,公司也不会因此而特别找员工的麻烦,但从法律角度,劳动关系是否解除,还是要看双方是否有实际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动作。
这种情况下需要注意什么?
一、一般不需要注意什么,因为公司也不会因此而追究员工什么。
二、如果你的这种方式对公司造成了损失,那么公司是可以追究你的责任。
三、如果公司故意要坑你,在你与下一家公司建立劳动关系时,可能存在建立双重劳动关系的责任。
四、如果你在职期间有保密、竞业等相关协议的约束,那么还是要注意这一块,因为这块的责任比较重大。
那么我们该怎么做呢?
因为员工自己,公司一般不会做什么动作,如果正规点的工作,会定期对自离人员发一个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这样也代表劳动关系解除,那么就不用担心什么了。如果公司什么都没有做,那么我们最好发一个书面的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给公司,这样表明已经解除劳动关系了,避免因为未解除劳动关系而带来的不必要的麻烦。
总之,离职时对公司做好交代是一个职场人必备的素质,千万不要玩自离这种方式,没有任何好处!即便不能完全按照流程走完离职手续,那么也要起到告知公司的义务,做到事事有交代!
打听生活
从公司离职未办离职手续是否仍有劳动关系,分析如下:
一、劳动合同是否到期
1、劳动合同未到期。
你和公司的劳动关系法定的建立与终止是看劳动合同以及合同约定的时间。如果在合同期内离职,公司需要开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2、劳动合同已到期,并未续签任何劳动合同。
这种情况下,你要离职,问题不大。但是有的公司就会卡你的工资,员工不来办离职手续他们就不结算工资给你,所以,就算你回老家了也没关系,可以联系公司人事,办理离职手续,通过快递寄文件给他们,好聚好散,自己辛辛苦苦上班挣的血汗钱不要就亏了。
二、合同未到期,擅自离职
劳动者不是走正常程序而是擅自离职的,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三、关于离职时间的相关规定
通常情况下,劳动者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解除劳动合同,在正式期内提前一个月解除劳动合同。
四、自动离职,没有任何补偿
因为你是自动离职的,公司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除非你有证据证明,公司有逼迫你辞职的行为。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有权向用人单位依法主张相应的经济赔偿。用人单位拒不支付赔偿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于不履行仲裁结果的情况下,可以到法院申请诉讼。
五、与原单位未办理离职手续,和新单位签劳动合同
《劳动法》并未禁止劳动者与两家以上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是否违法,关键是看你与前一个单位在合同中是怎么约定的,是否约定你在合同期限内不得从事其他工作。即有不准兼职或有竞业限制的规定。说白了就是在后的劳动合同不得对在先的劳动合同造成不利影响。否则单位有权解除合同,或按合同约定要求赔偿损失。
新公司没法给你办理正式用工,社保也无法正常缴纳。如有工伤发生,公司要承担责任。
以上就是我的看法,供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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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鱼爱吃小橙子
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因为单位严重危害劳动者人身权利外。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该通知跟单位。劳动者不辞而别,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二,没有办理离职手续而离开单位。如果说单位按旷工处理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你们之间就不存在劳动关系。除非认定因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
三,没有办理离职手续,单位没有为你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你在重新找工作时,如果是比较大的正规公司,是要求你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的。
建议作为劳动者有自由就业的权利,但是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该合法。应用人单位是劳动者应尽的义务。
劳动争议工伤律师
第一您与公司劳动合同期限尚未结束,第二您与公司没什么劳动争议也没有什么严重违规违纪问题,第三您离开公司未正式打招呼也没有办理离职手续,那在公司一方,可能还把你当作公司员工看待。此事对你的影响一是不能办理失业保险等涉及社保的事,二是再就业可能有些影响,三是公司可能以长期旷工之由对你进行处理,而且因你擅离岗位可能给公司造成损失,对方可以追究你的责任。当然以上说的这些都是建立在公司正规、用工规范的前提之上,具体到您所在公司如何,自己分析吧。个人看法,仅供参考。
长金老者
对于你这样的情况,(从公司离职,手续未办是否仍有劳动关系,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暂于象题主所提出的问题,然而是这样的,其一,是否与公司签订正式合同?如果签约了,哪是否该合同到期了没有?其二,为什么离职,是因病离职?还是与公司发生纠纷离职?其三,是否知道离职不办理离职手续,会不会对你今后工作及社保缴费造成一定的影响?
当然哪,由于现在的选择工作有他的自主权,,但是总应该遵守劳动法的起码要求,然而劳动法不仅是针对用人单位,而且也有针对劳动者本身的法律条例,当然哪,对于题主没有办理离职手续,是否仍然与公司保持劳动关系?象你这样的问题出现,首先要对自己负责,离职而不办手续即是题主的责任,尤其是面对公司是否同意了没有?如果属于自动离职,即没有通知该公司,哪么这里也是有一期限标准,如果属于病休也要交送病休证明,如果没有即属自动离职。
对于自动离职者,可能会对自己的经济补偿有一定的影响,再有对社保转移同时同样带来一定的麻烦?也许你自己可以自动放弃所谓的经济补偿及社保缴费年限,从而放弃一切之前与公司发生的劳动关系,再有即是可能对于你与公司签约时间比较短,无所谓工龄。
不管是什么原因,还是要互相自觉遵守劳动法,不管公司也好,而本人也好,都要对自己负起一定的责任,从而不可一走了事,这样对自己在今后的工作尤为重要!个人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