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確權結束後的10個問題,一定要搞清楚!

土地確權結束後的10個問題,一定要搞清楚!

土地確權結束後,2019年還能再進行土地確權工作嗎?這10個問題你一定要搞清楚!

一、2018年年末了,為啥有些地區土地確權證還沒發?

據瞭解,在進行土地確權工作的時候,相關部門會跟農民簽訂土地承包書和確認書,確認調查結果和確權工作程序是否正確,如果你已經進行簽字確認無誤之後,就會下發土地確權證書,但是如果你沒有籤調查結果相關證明,其中還存在一些矛盾和糾紛還沒有解決的,可能會延誤土地確權證發證時間,如果沒有異議存在還沒下發相關土地確權證書的話,可以諮詢當地縣級農業農村部門,或者直接問你所在的鄉政府也可以,具體實際情況是咋樣的?

二、土地確權馬上結束了,沒有完成的,2019年能否繼續?

土地確權工作會在2018年年底全部結束完成,但是有一部分農戶常年在外地工作,導致錯過土地確權時間,關於2019年土地還能不能確權的問題,最好是要能夠獲取到當地政府的最新政策安排,一般來說,都是會在2018年年底結束。據瞭解,2018年山東、陝西、寧夏、河南、安徽、江西、四川,遼寧8省已向國務院報告土地確權完成情況;2018年天津、河北、江蘇、山西、湖北、湖南、海南、貴州、甘肅9省份已經進入收尾階段。

三、土地確權完成後可以蓋房嗎?

土地確權完成以後還是可以進行建房的,但是具體要看土地類型,比如耕地就不可以建房,但是你申請到了宅基地在農村還是可以建房的,據瞭解現在在農村申請宅基地還是比較困難的。

四、土地確權完成後可以隨便買賣嗎?

《土地管理法》第一條第二款明確規定:土地屬於國家和農村集體組織所有,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買賣土地,但是同時規定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也就是說土地不能夠進行買賣,但是農民朋友卻能夠轉讓手中的土地使用權,也就是現階段開展的土地流轉以及宅基地流轉等政策。

對於土地流轉來說,並沒有任何的相關限制條件,農民朋友能夠將土地流轉給農村集體組織內部的其他人,也能夠將土地流轉給農業企業以及城市居民,但必須要簽訂農村土地流轉合同,並且流轉出去的土地也只能夠開展農業生產,不能將農用耕地另作他用,比如說修建房屋、廠房等等都是不允許的,對於將農用另作他用承包方有權收回土地的承包權限。

雖然說宅基地沒有用途限制,但是宅基地也不能夠隨意流轉,農村宅基地只能在農村集體組織成員之間流轉交易,而不能夠轉讓給城裡,城裡人在農村購買宅基地現在是不合規的,其交易行為不具有法律效益,在《關於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見》中也明確規定:“嚴禁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

五、土地確權完成後,戶口遷出會有影響?

土地確權和戶口遷出是沒有關係的,在這裡可以明確地告訴大家,戶口遷出是農戶個人原因,國家也發佈相關政策,不能以退出承包地作為農民戶口遷出的條件,所以說土地確權並不會限制農民朋友戶口遷出。

六、土地確權完成後子女能否繼承?

按照《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條,土地承包是以農戶家庭為單位,承包人是指承包土地的農戶家庭,而不是指家庭中的某個成員。

按照《土地承包發》第三十一條,承包人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承包人死亡是指承包戶家庭的人均已死亡的情況。承包耕地、草地的家庭中某一個人死亡,其他成員還在,不發生繼承問題,仍由其他成員承包。也就是說,家庭承包的耕地不存在土地承包經營權繼承的問題。

七、土地確權完成後發生爭議怎麼辦?

土地確權完成以後,當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發生爭議的時候,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當事人如果對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土地確權以後可以變更戶名嗎?

只要符合變更相關條件,且其他家庭成員沒有相關異議就可以進行變更戶名。

九、土地確權完成後遭遇拆遷,補償有哪些新變化?

土地確權完成後遭遇拆遷,補償有三大變化,變化一實行雙向補償制;變化二增加社會保障補償;變化三耕地的徵收和房屋拆遷的補償也有所提高。

十、土地確權完成後還會重新分地嗎?

土地確權後可能會放開宅基地的買賣和促進承包地的流轉,但不會影響之後的分地。新增人口能不能分地,與農村土地確權沒有關係,主要是看咱農民村裡是否留有機動地、新增的開墾地、合法收回的承包地,如果有以上性質的土地,那麼新增人口就可分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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