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知道比凌迟还恐怖的古代极刑有哪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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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清时期还有一种酷刑那就是站笼,这个就像是钝刀子割肉,杀人不用刀,主要是为了让受刑者受到折磨,在折磨中慢慢死去。

站笼相传是大太监刘瑾创造的,将受刑者困在一个木质的牢笼里面,笼子顶端有一个固定犯人头部的枷锁,身子动弹不得,有时候脚下还会垫有砖头等物品,活的时间长久取决于垫块的多少。

到了民国时期,国民党进行了改造,站笼为铁质,四周围布满了铁钉。人在里面无法动弹,必须得直立站好,最后往往遍体鳞伤痛苦死去


历史没有真相


比凌迟更残酷的酷刑,有两次发生革命女烈士身上,听起来让人毛骨悚然!


活剥皮——陈康容

相信姜文巩俐张艺谋演的老电影《红高粱》大家应该有印象。在电影中,抗日战士在高粱地里被剥皮,十分残忍,让所有观众动容。然而,在抗日战争中,有一位女烈士,没有被日寇剥皮,却被国民党顽军剥皮,手段残忍让人发指。<strong>

遭受这一酷刑的女烈士,名叫陈康蓉,她是老同盟会会员、华侨陈锡梅的女儿,先后在集美中学、厦门大学读书。她放弃了海外优越的生活,投入了中华民族的抗日战争中。陈康蓉参加了福建的新四军的游击队,因为多才多艺,经常组织抗日文艺汇演,宣传抗日思想。

抗日战争进入相持阶段后,日军停止了对国民党正面战场的进攻,以政治诱降为主。国民党反动派发动的“皖南事变”,8万人围攻7000新四军,为日军除去一个心腹大患。几乎同时期,陈康容被捕,受尽折磨,始终没有屈服。<strong>

顽军团长要求陈康蓉交代新四军动向,陈康蓉一个字也不说,顽军团长恶狠狠地说“不说,就剥你的皮!”陈康蓉她在《自首书》上写道:“青春无价比,团聚何须提,为了伸正义,岂惧剥重皮!”

当年的农历农历八月十六日,家家团圆的日子,坚定抗日女战士被国民党反动派剥皮杀害,年仅25岁。愤怒的新四军战友在在永定县金丰大山的彭坑建立了“康容支队”,继续着抗日斗争。<strong>

火刑——解文卿。

在山东莱西,有一个著名烈士叫做解文卿,她1929年出生,1945年参加革命工作,当时只有16岁。在解放平度、掖县的战役中,她和青妇队员一起,三次抢救伤员。被胶东军区授予了“支前模范”的荣誉。<strong>

1947年,王耀武、张灵甫为代表的国民党军队,针对山东解放区进行重点进攻,随军的还乡团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当年5月,张灵甫在孟良崮被击毙,整编74师3.3万军队全军覆没。到8月,反动派组织的地主还乡团回到莱西义潭店村,大肆翻动倒算,几天之内活埋了8个共产党员和翻身农民。还乡团成员解家晋、解振汉、解保国叫嚣,不交出解文卿,全村满门抄斩!解文卿为了群众安全,挺身而出,落入了还乡团的魔掌。

还乡团为了逼她说出其他党员的下落,把解文卿吊起来,打得皮开肉绽。解文卿的腿、胳膊被打断、手指脚趾被剪刀剪烂,匪徒甚至用木棍捅她的嘴,牙齿生生被敲掉。解文卿一个字也没说,还乡团匪徒无计可施,在她的脚下点燃麦秸,解文卿被活活烧死。那一天,是1947年月18日,从上午8点一直到下午5点,解文卿就这样度过了人生中的最后一天,地狱般的最后一天。<strong>

那一年,解文卿还只有18岁,在邻村还有一个未婚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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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知事


【优质回答】来自野史日记!有一种针对女性的刑罚,叫做“坐飞机挂炸弹”。这种刑罚是民国时期发明的针对女性犯人使用的刑罚。具体操作方法是先将女犯人变为裸身,再将女犯人的双手和双脚牢牢的绑在一起,用一根绳子将整个人吊起来,就像是“坐飞机”一样,只要有人一晃绳子,人就在空中来回飞荡。这样吊着贼难受,别问我为啥知道,我自己想象的。如果女犯人毅力坚定,那就要“挂炸弹”了,将两个篮子用绳子绑好,另一头绑到女犯人的上半身凸起处,篮子里可以随意的增加重量,以此来增加女犯的痛苦,迫使女犯人招供。

招供“坐飞机挂炸弹”的刑法是国民党的特务机关研制出来的。

坐冰凳

这招是戴笠对付日本女特务使用的,狠辣异常。要不咋说这国民党特务狠呢,招招要人命,专门抠眼珠子的办法。

事先准备好大冰块,然后将日本女特务变为裸身,放到火盆旁边温暖加热一下,等到女特务大汗淋漓的时候,请出大冰块,你不要误会,这冰块不是用来给她凉快的。然后将女特务强行按坐到大冰块上,让女特务下面与大冰块紧紧挨在一起,这种冰火两重天虽然让人痛苦,但是这并不是重点。

不知道各位在冬天用舌头舔没舔过铁大门,一舔,舌头就粘到了铁上,使劲一拉,舌头就会脱一层皮。

这大冰块和女性皮肤某处接触有异曲同工之处,稍等片刻,特工就会将女特务强行拉离冰块,与冰块相接之处,就会血肉模糊。这种刑罚残忍至极,戴笠的凶名也就传播开去,据说戴笠也是和日本人学来的招数,后来,川岛芳子落到戴笠手里,乖乖的就招了供,没敢让戴笠动刑。

幽闭

女性刑罚之一,将女犯人绑到柱子上,然后用钝器使劲儿捶打女性的小腹,这样一来,女性娇弱的身躯就会承受不住,子宫就会坠落,造成下体的关闭,从此以后,被用过刑的女犯人,只能正常的小便,再也无法生育和交配了,此刑罚特别残忍,对女性的摧残极大。

虎豹嬉春

说起这个刑罚,想起了周星驰的电影里面对付鳌拜的办法。将其关在木头人里,然后放入老鼠,再放入蛇去吃老鼠,特别搞笑。现实之中有一个刑罚和此类似,但是却一点都不好笑。

虎豹嬉春,讲的是将女犯人裸身,然后将其用麻袋装起来,只露出头来,将老鼠和猫一起放入袋子中,猫和老鼠就会在里面四处乱跑乱抓,如果犯人不服,就再往里扔一串引燃的鞭炮,这样一来,猫和老鼠就会拼命的撕咬,这可不是汤姆和杰瑞,它们可不管是不是肉体,等结束的时候,女犯人遍体鳞伤,为了不让得鼠疫,还会给她残忍的“消毒”,在伤口上浇盐水,痛不欲生啊。

接铜阳,女犯人四肢抱着柱子,下方有一烧红的铜制阳具,行刑人一按机关,烧红之物就会向上抬起,伤害女犯人重要的位置。

还有封阴、除晦烙印、骑木驴、活取肉莲、兽刑、抽肠、开花、梨猫刑等等等等,就不一一介绍了,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自己单独去查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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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和凌迟比恐怖的,那就必须说说明朝的“刷洗之刑”了。

凌迟就是所谓的“千刀万剐”,但是不同时期的刀数是不一样的。因为明朝刑罚严苛,会凌迟的刽子手比较多,所以有过3000多刀的记录。但是到了清朝,这门手艺掌握的人不多,割个300多刀就很不错了。

但是凌迟毕竟是死刑,目的是公开示众,吓唬吓唬老百姓。真正恐怖的是审问,尤其是明朝锦衣卫的审问,让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刷洗之刑,单从字面上,似乎就是让人洗洗澡,有啥恐怖的?


咱们洗澡是用搓澡巾,刷洗之刑是用铁刷子……也就是说,犯人被扒光衣服,用铁刷子在身上来回刷,很快就会血肉模糊。

不仅如此,边刷还要边往身上浇热水。热水浇到人身上,就会把表层的皮肉烫熟,用刷子可以轻易刷掉。

然后就这么一点点刷,最后刷到露出骨头。不过犯人能撑到最后的很少,基本上半中间就废了。

因为刷洗之刑是为了审问,目的是让犯人提供信息,或者承认罪行。所以行刑的时候不会往死了整,看犯人不行了,就会停下来,休息休息甚至让你养养伤。保证不死之后,再接着来,恐怖程度可想而知。


七追风


最痛苦的刑罚就在于一点点折磨你不马上弄死你,等你忍受不住巴不得早死的时候却根本死不掉,只能继续忍受。

这正是最痛苦之处。

撕皮

剥皮大家都知道,将犯人的人皮整张剥下来,比如明代的蓝玉,据说他的人皮现在还保存着,真是恐怖。

但是撕皮,有多少朋友知道呢?

每次选择犯人的一个手指或脚趾,用指甲将皮肉抓破,然后揪住那破开的一小块皮,开始撕。

厉害的行刑者可以将这条细细的皮绕身体撕一圈。

想想都觉得疼,关键是那种持续的感受,让人头皮发麻。

即使一次多撕几条,犯人也绝对死不了,但却给犯人留下极其恐怖的心理阴影。

下次只要抓住犯人的一根手机,还没下手,犯人就开始颤栗求饶了。

檀香刑

这个莫言还专门出了一本书来讲。

就是找一根粗棍子,顶端削成尖椎形,从犯人的肛门刺入。

然后就戳着犯人把这根棍子立起来。

时间一点点过去,犯人因为体重的关系会渐渐往下坠,棍子就一点点的进入犯人的身体。

也有在犯人两个脚上绑上重物的,这样会加速犯人的死亡。

一般都是让犯人慢慢死,起初犯人还能说说笑笑,但渐渐地,木棍进入身体越来越深,犯人就说不出话来,甚至吐血。

这时候边上的刽子手会给犯人喝各种营养汤,帮助犯人维持生命,为的就是等到棍子从犯人嘴里戳起来那一刻,才算行刑结束。

残酷的刑罚有很多,这里就说两件,这些都是人内心最阴暗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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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对于酷刑的发明可谓是五花八门,其共同之处就是以对人身体进行迫害使犯人感受极大的痛苦,这也是古代刑罚的一个极大弊端。

而这其中,凌迟是人们所熟知的酷刑之一,在部分影视作品中也经常提及凌迟之刑,所谓凌迟,就是用行刑刀将犯人身上的肉一片一片的割下来,在这期间犯人还不能断气,所以凌迟会使犯人体会到生不如死的感受,比较著名的就是明朝正德年间大宦官刘瑾被割3357刀,明末将领袁崇焕被割了3543刀。经历过千刀万剐之后,犯人也就只剩一副骨架了。

相对于凌迟,古代也有许多非常残忍的刑罚,而且犯人的痛苦程度丝毫不亚于凌迟之刑。

抽肠

抽肠,顾名思义,就是将肠子从活人(注意,是活人)的体内抽出,具体行刑方法就是就一根横木置于高处,横木的中间放着一根麻绳,麻绳的一端绑一铁钩,另一端绑着重物,行刑时会将铁钩钩入犯人的肛门内,将大肠头钩出,然后放开重物,重物自然下坠,这样就会将犯人的肠子从体内抽出,而犯人也会体会到大肠从体内被抽出的感觉,想想就会让人不寒而栗。

后此刑罚于明代被废除。

剥皮实草

剥皮实草的发明者就是众所周知的明太祖朱元璋,此刑罚是朱元璋专门用于惩治贪官的,被剥下的人皮会被填入稻草,放置于衙门口,用于警示贪官。

其操作步骤为将犯人埋入沙坑内,只漏出脑袋,而后用刀将头皮割一个十字刀口,然后将水银顺着头皮缝慢慢流到全身,而此时的犯人也是痛苦不堪,东扭西扭,然后人的肌肉和皮肤会被水银所分离,最后犯人的身体会从头皮缝中“钻”出来,只剩下一张人皮埋在土里,后来由于此刑罚过于残忍而逐渐被废除。

醢刑

醢刑也称菹醢之刑,醢字的含义为肉酱。醢刑也就是将犯人活活剁成肉酱。

据说发明此刑罚的人就是商纣王,最初用来对付反叛他的鬼侯,后周文王姬昌之子伯邑考也被商纣王处以醢刑。

孔子“七十二贤”之一的仲由就是被蒯聩处以醢刑。

杀死张飞的范疆、张达二人后被张飞之子张苞处以醢刑。

以上的三种刑罚同凌迟一样,犯人都要承受巨大的痛苦而死,强调对于犯人肉体的迫害也是古代刑罚所存在的弊端,好在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不断进步,以上刑罚也都被废除,只存在于历史书之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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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皮酷刑

---------------人皮鼓


剥皮酷刑可谓恐怖之极,而大部分剥皮为活剥,更让人心惊肉跳。

剥皮历史可考证,最初的就为三国时期的暴君孙皓。

史料中称孙皓将自己认为不尊敬皇帝的大臣,剥去面皮。受刑者痛苦不堪,虽然不死,但是此后无法见人,还不如死了。孙皓因为这种酷刑失去东吴民心。

最终晋朝进兵的时候,无人愿意为其卖命,很快亡国。

十六国时期的暴君数量是中国历史之最,尤其北方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统治者多以残暴控制国家。前秦苻生曾经把一些死囚剥去面皮,让他们唱歌跳舞,借以观赏取乐。北齐统治者高氏也惯会剥人面皮。

侯景从北齐南逃回梁时,高澄命令逮捕侯景的妻和儿子,先剥下他们的面皮,然后用大铁镬盛油把他们煎死。幼主高恒继承了他的祖父辈和父辈的残暴,经常剥人面皮,亲眼观看被剥者的痛苦之状来取乐。

这些暴政治国的君主都没有长久,很快亡国。

十六国以后,剥皮逐渐减少,但到了明朝到达一个顶峰。朱元璋大力发展了剥皮酷刑,朱元璋对各地官员责治甚严,若有官员贪污暴虐,准许百姓赴京诉冤。官员贪污的数额在六十两白银以上的,就要处以死刑,杀头后还要枭首示众,并且剥下他的皮,皮里填上草,把这“人皮草袋”置于衙门里官座旁边,让后任官员触目惊心,起警戒作用。但文章最初也说了,这种刑法根本没有作用,明朝到了中后期是中国历史上稍有的几个最为腐败的朝代。

除了处死贪污犯以外,也用来处死叛逆。

康熙年间,甘肃嘉峪关守将程氏父子贪污大量国家拨款,欺君罔上,被康熙下令处死。由于罪行严重,康熙不但降旨将程金山父子三人处死,并用他两个儿子头盖骨反扣在一起,中间用白银雕刻成二龙戏珠镶成鼓架,上下鼓面用他们脊背上的皮蒙制而成一个人皮鼓,再用程金山本人的后脑勺做成一个人头碗。为警示后人,康熙皇帝又在离桥湾城西北200多米处修了一座皇家寺院--永宁寺。

在寺院里供着康熙皇帝的龙袍马褂,并把人皮鼓、人头碗悬挂寺院上,每日击人皮鼓以警示后人:“做人要心正,做官要清正”,这两句话在当地百姓间广为流传。它的声音不如牛皮鼓响亮,据说因为人皮比牛皮纹理厚而没有牛皮结实,所以它的声音不如牛皮。

明末农民军的变态将领张献忠,也特别崇尚剥皮酷刑。张献忠入蜀后动不动就拿人剥皮,而目大都是活剥。剥皮时,先从被剥者的后脖颈开刀,顺脊背往下到肛门割一道缝,然后把皮肤问两侧撕裂,背部和两臂之间撕离开肉的皮肤连在一起,左右张开,就像两只蝙蝠翅膀似的。这样被剥的人要等到一天多才能断气。如果被剥的人当场致命,行刑的人就要被处死。

张献忠的部下孙可望后来投降了南明,被永历帝朱由榔封为秦王。他也是个惯剥皮的能手。永历六年(即顺治九年,1652),孙可望杀了陈邦传,并剥下他的皮传示各地。御史李如月向永历帝弹劾他“擅杀勋将,无人臣礼”,永历帝不敢得罪孙可望,就打了李如月四十大板。孙可望的亲信张应科知道了,就向孙可望报告,孙可望大怒,立即命令张应科把李如月抓来剥皮。张应科遵命逮捕李如月,绑在朝门外,又准备了一筐石灰,一捆稻草,放在他面前。

李如月问这是干什么用的,一个人告诉他:“这是揎你的草。”李月如叱骂道:“瞎眼的奴才!这草颗颗都是文章,节节都里忠肠!”不一会,张应科站住右边角门台阶上,传达孙可望的旨意,喝令李如月跪下,李如月又骂道:“我是朝廷命官,岂能跪听反贼的命令?”于是步行到中门,向永历帝居住的南宫行跪拜礼。张应科命令把李如月扒掉衣服,按倒在地上,用刀割开脊背的皮肤,直到臀部,李如月大叫道:“死得快活,浑身清凉!”又呼喊着孙可望的名字痛骂。

剥皮剥到四肢时,把他的手和脚都砍断,再把他翻过来剥前胸的皮,这时李如月只能发出细微的声音了,仍能听得出是在骂人,直到最后砍断脖子时,李如月才死去。张应科又指使从人把李如月的皮用石灰渍干,用线缝好,中间塞满草,送到北城门通衢上悬挂起来。

到了近代,凶残的日本鬼子仍然实施剥皮酷刑。红高粱里面的事情有真实历史原型,日本人在当地将抗日分子活着剥皮处死,试图恐吓人民。


萨沙


凌迟,俗称千刀万剐,是让犯人慢慢痛苦死去的一种刑罚,属于极刑,古时候称为大辟,凌迟在如今看来已是十分骇人听闻了,看许多作者已经讲了一些恐怖的刑罚,在此不作重复,这些刑罚大多起源于奴隶社会时期统治者野蛮镇压的一些手段,并被后世继承,下面讲几个属于极刑的其它死法,适当补充。

先讲一个故事,古时候有种鸟叫枭,下崽后母枭全心哺育小枭,如果有的母枭年龄大了,行动不迅猛抓不到食物了,就会把自己当成食物供小枭来食用,当小枭饿坏了来啄母枭的肉时,母枭如果疼痛难忍,就会死死的咬住树枝,然后慢慢死去,等小枭啄完肉时,就剩个母枭的头挂在树枝上,古人见到这种景象后,就有了“枭首”刑罚,把犯人的头固定在树杆上,身体用刀砍棍打,最后只剩下犯人的头的一种极刑,此刑在《秦会要补订》里有记载。

具五刑,发明于秦朝流行于汉朝的一种残酷的极刑,所谓具五刑,就是把五种极刑使用在一个犯人身上,后世使用稍有变化,大概是的黥、劓、斩、笞、枭、菹,黥,在脸上刺字,简单理解就是先毁容;劓,割掉鼻子;斩,砍掉双手双脚;笞,用棍子打死;枭,砍下首级挂树上示众;菹,剩下的尸首剁成肉酱。此刑在《汉书·刑法志》里有记载,当年秦国丞相李斯被秦二世与赵高合谋诬陷,不但夷三族,李斯被具五刑而死。

棒杀,这个简单说来就是被棒子打死,感觉不残忍,其实不然,凌迟是被一刀刀割死,棒杀是被一棒棒打死,都属于慢慢折磨死去的酷刑。棒杀刑罚悠久,离我们近点的明朝就喜欢用这种刑罚,称为“廷杖”,拖了裤子光屁股打,如能一重杖打死的算痛快的,如要折磨,屁股打成肉泥人都不会断气,当年嘉靖皇帝在午门外一天打死了16名谏诤大臣。明律是继承唐律的,所以棒杀在《新唐书·刑法志》有记载,最早起源于汉朝,南北朝和隋朝都有使用过。

定杀,就是将犯人投到水里淹死,看着没什么,但是这是一种非常让人气愤的极刑,最早在《秦简》里记载,麻风病等患有传染病的,就算获罪,要用定杀来处死。古时候对传染病基本无解,有的政府会将患者驱赶到偏僻地界隔离起来,但秦朝这种直接痛杀的方法着实残酷,曹魏的“汙潴”、北魏的“沉渊”、宋代的“水淹”都是一个意思,后来的定杀也适用于真正的犯人,将犯人驱赶到水中,不许靠岸,一直在水里泡着,不会游泳的直接淹死了,会游泳的能坚持几个小时,最后在水里泡死。


图文绘历史


古代最残忍的酷刑当属凌迟和剥皮,残忍程度能超过凌迟的基本没有。但要论恐怖程度的话,那有很多酷刑可以入围,如纣王发明的炮烙、烹煮、剖腹,还有先秦的车裂、腰斩等都是。下面介绍朱元璋发明的酷刑抽肠。

关于抽肠酷刑最早的记载出现在春秋时期,而抽肠真正作为酷刑是在明清时期,据说此刑也是朱元璋的发明专利。朱元璋除了创造性的将剥皮酷刑改良成更为残忍的剥皮楦草外,还别出心裁的想出了酷刑抽肠。

春秋时,周敬王有个大臣名叫苌弘,据说他还是孔子的老师。公元前492年,晋国发生内讧,苌弘暗中支持晋国大夫范吉射。内乱平息后,晋国便以此为由要征讨周室。周敬王被迫处死苌弘,使用的刑罚就是抽肠。

传说苌弘死了之后,他流出的血竟然变成绿的,尸体也消失了,这就是“苌弘化碧”的传说。从史料记载来看,苌弘大概是第一个死于抽肠的人,遗憾的是史书并没有记载他受刑的过程,而明朝却把过程描述到极致。

朱元璋是著名的布衣皇帝,他深知得国不易,因此总是能想出一些另类的方法来治理国家。在对付罪犯的问题上,他想到了一个绝招,就是抽肠。明朝抽肠的刑具很简单,主要有木架、绳子、铁钩和石头。

具体的行刑方法是,在木架的横杆两段绑有绳子,这个横杆是从中间钉在木架之上,类似于跷跷板的原理。横杆一端的绳子与铁钩相连,另一端的绳子绑着石头。用铁钩钩入人犯的肛门,勾挂出大肠头。

然后拉绑着石头的绳子,挂着肠子的铁钩一端就会翘起,人犯的肠子就会慢慢被抽拉出来,高高挂成一条直线,人犯在惨叫声中会慢慢气绝身亡。抽肠的恐怖之处在于,人犯会看着自己的肠子被抽完,直至死亡。

元末农民起义军头领张士诚,兄弟几人因受不了地主富户的欺压,于是起兵造反。后来张士诚自封为吴王,任命叶德、黄敬夫、蔡彦文为参军,三人皆是纸上谈兵之人,后被朱元璋抓住抽肠,并挂在高处晒干。

在明末是农民起义军中,张献忠算是一个特殊人物。他先是全力抗击明朝,后又根据形势发展而投降明朝,最后又脱离明朝。张献忠此人刚愎自用,脾气火爆,他不但继承了朱元璋的剥皮楦草,还发展了其抽肠术。

张献忠的抽肠方法是,先将人犯的大肠头用刀从肛门挖出,然后绑在马腿上,之后让人骑在马上猛抽一鞭,马受惊后向前猛跑,这时马蹄子牵动着肠子,越拉越长,转瞬间肠子被抽尽,人犯会在惨叫声中一命呜呼。

总之,抽肠也是一种极其恐怖残忍的酷刑,在极刑史上也是占有一席之地的。


野史也是史


要说比凌迟更恐怖,更惨绝人寰的酷刑很多,但凌迟己很恐怖了,大明律规定凌迟要割360刀之内不许死去,否则治刽子手罪。明朝大宦官刘谨凌迟笫一天晚上给喝粥,吃一点饭,第二天又继续,三天才割死,你想要受多大痛苦。到了清代,大清律增加了十倍,要求3600刀,但达不到,最好的刽子手只能割3358刀,这也很残忍的。但大明,大清十大酷刑,那个刑法也让人听之战栗,惨不忍睹!但那个最恐怖,这只有亲身经历过的才能知之,才能比较,才最有说服力,但这是不可能的,猫才有九条命,不够体验十次。只有闻之用刑便招的就是最恐怖的,历史上真有这事。

话说大唐女皇武则天时,有俩著名酷吏,周兴,来俊臣,审犯人最有手段,刑具,刑法严酷,再硬骨头犯人过不了几招就竹筒倒豆子了!再则俩人配合工作很好,朝庭上下都不敢听其名。

一天,有人举报周兴犯重法,武则天命来俊臣去处理周兴案子,来俊臣知周兴久经沙场,一直办案,有抗审讯的能力,有对付酷刑的办法,他知各种酷刑的结果,用轻刑他不再乎,对重刑他会有法自尽,太重的刑弄死,没有得到口供,来俊臣也吃不了,兜着走。来俊臣就把周兴请到府上,向周同志请教:有一事相求,哥们接一案子,犯人很难缠,什么刑也用上了,犯人不招,帮想个办法让犯人开口。周兴说好办,把一口大缸,架在火上慢火烤,把犯盖在缸里犯人一会儿就招了。

又过一会儿来俊臣领周兴到一大院看,一口大缸架在火上加热了,来俊臣一指大缸:“请君入瓮”周兴当时就说我马上招!

这本来是用在”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成语上的,但是周兴是历史名酷吏,一见此便急着招供,这是从犯人觜里说出来的,。就足以说明这个刑法比凌迟更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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