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土地出讓金用在了何處

房地產土地出讓金用在了何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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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新聞和文章裡,提到“土地財政”時都會直接用“土地出讓金”除以“一般財政收入”來得到“土地財政依賴度”。

這裡有三個問題:

  1. “土地出讓金”是“政府性基金”的最主要組成部分,和“一般財政收入”是不同的兩個財源,“一般財政收入”是以稅收為主體的財政收入的最主要組成部分,不是政府的總財力。
  2. “土地出讓金”中有相當大比例會用於徵地補償,政府在其中充當一個壟斷的、吃差價的二道販子,在計算政府淨收益時,需要扣除其中的“拿地成本”。
  3. 對大多數地區而言,“一般財政收入”通常指地方本級收入,而可支配總財力中還有相當大比例(對中西部地區而言通常是大多數)來自中央轉移支付。當然了,計算全國“土地財政依賴度”就沒這個問題。

下面來看一個2009年的土地出讓金數據:

房地產土地出讓金用在了何處


2009年的土地出讓金支出中:

  • “徵地和拆遷補償支出”+“補助被徵地農民支出”=42%。
  • “災後恢復重建、破產或改制國有企業職工安置”中,最主要的還是“職工安置”,其政策依據如下: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從破產或改制國有企業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中,安排用於支付破產或改制國有企業職工安置費用支出。”

說白了,這一塊也屬於徵地成本的一部分。由於沒有災後重建的具體比例,我們大致毛估職工安置成本約等於8%。

於是,2009年的“拿地成本”約等於50%。

  • 剩下的約50%,就屬於“土地出讓金淨收入”能做的事情:
  • “土地開發支出”佔10.7%——“三通一平”、“五通一平”、“七通一平”等,算初級基礎設施建設。
  • “城市建設支出”佔27.1%,是支出的最大頭。
  • 剩下的是農村基礎設施、耕地開發整理、基本農田保護、廉租房,佔比都不大。

總的來說,在2009年的土地出讓收入中,50%是淨收入,是政府通過壟斷土地供給獲得的溢價而得到的可支配財力。

這也是許多支持土地“招拍掛”,支持城市土地壟斷的重要理由——50%是個相當可觀的利潤率。

許多人認為,沒有“土地財政”,中國的基礎建設、特別是城市基礎建設,就不會有現在這麼好,中國的城市面貌要感謝“土地財政”。

2009年,我國一般財政收入68476.9億;社保基金收入15975.2億(絕大多數主要經濟體是稅的一種);政府性基金收入18335.0億,其中土地出讓金14239.7億。

土地出讓金淨收入佔全國廣義財政收入的7.7%左右,算比較重要的一塊收入,從全國而言,總體佔比不算太大,在部分地區可能會更顯著一些。

再來看近幾年的數據:

  • 2014年,全國土地出讓支出41210.98億元,其中上述所說的“拿地成本”為60.0%,賣地淨收益1.65萬億。
  • 2015年,全國土地出讓支出33727.78億元,“拿地成本”60.2%,賣地淨收益1.34萬億。

2016-2017的土地出讓金分別是3.75萬億和5.21萬億,具體支出細節在財政部網站上未找到。

財政部的官方說明中,將“土地開發支出”也計入“拿地成本”的一部分,特別是現在強調“淨地出讓”,土地開發成本佔比也比前幾年有所加大(20%左右)。

這讓財政部官方口徑的“拿地成本”佔到了80%左右,相當於賣1萬億的地,政府只能淨得2000億。

我個人是這麼理解的——“土地開發”、出讓土地達到“淨地”標準(完成拆遷、平整、“N通一平”),這實際上屬於用土地收入搞城市基建,是用土地收益完成財政職能,不應算“拿地成本”,反而應該算“土地收入補充財政”的一部分。

總之,這幾年的拿地成本從5成左右提升到6成左右,賣地利潤從5成左右下降到4成左右。按照這個比例毛估,2017年土地出讓淨收益佔我國廣義財政收入的7.7%,和2009年一樣。

再來看這樣三個數字,從2009年至2017年:

  • 土地出讓金總收入從1.4萬億提升至5.2萬億,2017年是2009年的3.71倍。
  • 土地出讓金淨收入從7100億提升至2.1萬億,2017年是2009年的2.96倍。
  • 一般財政收入從6.8萬億提升至17.2萬億,2017年是2009年的2.53倍。
  • GDP從34萬億提升至82萬億,2017年是2009年的2.34倍。

可以得到一個不等式,土地出讓金收入增速 > 土地出讓金淨收入增速> 一般財政收入增速 > GDP增速。

拿地成本的增加,讓土地出讓金的淨收益率減少。

關於拿地成本增加的原因,我們來看供地面積:

根據國土資源部的統計公報,全國國有建設用地出讓面積在過去五年內持續減少,2017年略有回升,只有5年前的6成左右。而土地出讓金則先減後增,達到歷史最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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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到住宅用地(招拍掛+非招拍掛),趨勢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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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看房企的開工面積,和供地走勢類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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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乎,過去兩三年的情況就是:

  1. 去庫存,大幅減少用地供給、特別是住宅用地供給
  2. 貨幣化棚改,需求端天降金手指

供地大減的同時,出讓金大增。

而由於現在越來越多是在存量土地上開發,特別是對於要求建設用地零增長甚至負增長的部分特大城市而言,新增建設難以佔用耕地、林地、園地,只能在存量建設用地上開展。

同時由於總人口控制,拆->建後允許的容積率增長極其有限、甚至完全沒有增長空間。這更是讓拿地成本佔到了土地出讓的絕對大頭。

以上海為例,2013年土地出讓金達到2100億+,2017年跌到1400億+,2018年比2017年同期又是大幅減少:

  • 總量紅線控制,讓城市開發大幅降速
  • 只能在存量建設用地上開發,讓土地出讓金淨收入比例大減

對於這些大城市而言,土地出讓金早已不是財政的有效補充。

以上海為例,2017年市本級(不包括區縣級)土地出讓金支出621.7億,其中補償支出423.9億,佔了絕對的大頭,“城市建設支出”只有180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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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區縣級的數據,按同比例毛估的話,2017年,土地出讓金為上海貢獻的“城市建設支出”應該在350億左右。

而上海2017年的一般財政預算收入是6600億,土地出讓金對上海而言已經成為了一個可有可無的點綴。

綜上:

土地供應控制+需求端刺激,讓土地出讓金暴增的同時,淨收益率下降。

特別是對於大城市、特大城市而言,由於嚴格限制新佔用耕地,存量開發讓土地出讓金的淨收益比例更少,佔政府總財力的比重愈發小的可憐。

“沒有土地出讓金就沒有高大上的城市建設”、“大城市嚴重依賴土地財政“這樣的論點越來越站不住腳。

相反,對於大城市、特大城市而言,經過上述分析,土地用途管控的結果就是政府愈發不願意供應土地,因為一次性買賣的土地收益率在降低,而土地出讓、特別是住宅用地出讓帶來的人口規模增加則需要更多公共服務支出——這是現有土地政策推導出來的一個死結。

讓大城市政府不願意供給更多土地、特別是住宅用地,是個綜合性的問題。房價畸高,有許多深層次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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