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怎麼“動”,考驗城市精細化管理

近些年,經濟實惠且方便快捷電動自行車,成為廣受歡迎的代步選項。一些城市的電動自行車呈井噴式增長,各種交通亂象也隨之而來。一方面是量大、面廣的出行需求,一方面是與日俱增的管理壓力,小小的一輛電動自行車,成為考驗城市管理智慧的一道必答題。

比如福州市目前僅四城區註冊登記的電動自行車數量就多達210萬輛,接近人均一輛的水平。機動車與電動自行車之間的路權矛盾愈演愈烈,道路安全與交通秩序面臨嚴峻壓力。基於這種狀況,福州市日前出臺加強電動自行車規範管理的舉措,被網友誤讀為“福州2024年起禁止電動車通行”,一度引發不少爭議。

直截了當禁止電動自行車上路,看似釜底抽薪,在合法性和複雜現實面前卻難免碰壁。既然源頭的生產端沒問題,上路又有牌照約束,電動自行車就是可以上路的交通工具。此外,城市道路擁堵、行駛違章等非電動自行車一家之過,相比同樣數量龐大的機動車,電動自行車反倒有綠色環保的優勢。“一刀切”地禁行電動自行車,不僅缺乏法理依據,甚至還有歧視之嫌。這也是為何一些城市一提“禁摩限電”就會引發輿論反彈的原因。

電動自行車急劇增長,既是百姓基於經濟理性的選擇,也與一個城市的公共交通保障不足、管理欠賬有關。福州市在此次管理改革中專門提到,要通過加快地鐵線路建設、強化公交地鐵接駁、提高地鐵運輸能力等一系列舉措,著力解決城市交通“最後一公里”等問題,減少市民對電動自行車的出行依賴。這才是立足長遠的治本之策。

長期以來,一些城市對電動自行車准入、違章等方面的管理失之於寬、失之於軟,因此,加強政策過渡期的路面執法和處罰力度,運用現代技術手段強化對電動自行車違規的動態管理等,也有助於改變當前一些騎行人不文明、不規範的出行習慣和法不責眾、“我弱我有理”的心態。

電動自行車帶來的煩惱,是城市發展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要用發展的眼光去看待。既不能任其野蠻生長陷於不可收拾,也要避免帶著管理“潔癖”一禁了之。公共政策通常都是在直面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過程中一步步完善的,這個過程需要時間成本,也要考慮把社會摩擦係數降到最低。

從推行垃圾分類到激活“夜間經濟”,再到管好電動自行車,城市管理面臨的新問題日趨複雜,改革涉及的利益漸趨多元,打破慣性依賴的難度大。要想實現“城市讓生活更美好”,我們的政策制定和執行也要與時俱進,要以更多精細化的管理功夫滿足人們對美好生活的現實需要。(塗洪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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