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发现有人正在拿刀杀人,见义勇为者拿棍子将杀人者打死,会被判刑吗?

手机用户6800045055


如果行凶的是未成年人 我们不管不顾 因为未成年人杀人无罪 我们没有理由出手


一平凡之人


看到若干案例、你违法了、有次两警察追小偷、直喊抢却抢却、因为在菜市人多、两人有点胖跑不动、众人都给犯罪人让路、我一扑把犯人扑在菜蓝子让他二人弄走了、不到20米又放了、听说抢了金项链、后听人讲的、我怕报复当时都闪了、城市小很多人都认识我、我讲这么多、就想说不到万不得以别见义勇为、为之、首先得保证自已必须的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别伤及他人的生命、因为你没得这个权力


手机用户58948761016


如果有疑问,就别干,我们的父母教育我们要学习雷锋,助人为乐,见义勇为,那时我们没有疑问,可是现在我们要是这样教育我们的孩子,也许就是害了他们…正如小时候家里穷,我们担心的是饿肚子,没有东西吃,而现在看着好多东西,但为了家人健康,担心的是哪样东西还可以吃


农民工韭菜


你好,根据你提出的“如果看到有人拿刀杀人的,见义勇为者拿棍子将他打死,会被判刑吗”这个问题说一下我的看法。

首先要明白什么是正当防卫

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在正当防卫的几个重要构成要件中,对于阻止不发侵害的正当性,以及不法侵害的紧迫性,以及正当防卫程度的相当性等有要求。上述事情具体是否会判刑,我们具体分析;



构成正当防卫不会被判刑

根据我国《刑法》明确规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对方拿刀杀人,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负刑事责任。也就是构成正当防卫才不负刑事责任,需要具备的条件有,见义勇为者看到正在拿刀杀人的行为还在继续,如果不将他打死,就要被杀害,这种情况下不负刑事责任,毕竟造成的结果和拿刀杀人的结果具有相当性,并没有超过必要限度。

要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20条规定的不负刑事责任的情况要根据具体案件,具体行为,具体情况来分析。正当防卫的目的是阻止不法侵害。手段和程度具有正当性和相当性。而不是说对方有不法行为,有不法侵害,基于这个不法侵害的借口和理由以暴反暴,甚至是比他还要严重的这个事情,这就是防卫过当了。比如见义勇为者拿棍子在阻止拿刀的不法侵害人时,明知拿刀的不法侵害已经没有反抗能力,此时仍然实施阻止行为,此时已经不具备正当防卫的条件而转变为故意伤害了。这种情况下肯定是判刑的。



实务中正当防卫解决的问题

相信很多人发现在实务中,往往很难认定,甚至形成了,只敢围观不敢路见不平一声吼,怕惹事上身的现象。这是和我国司法关键有关,同时更重要的在证据层面,没有足够的证据来支撑正当防卫这个行为,但是现在已经改善了很多了,尤其是昆山龙哥事件发生以后,对见义勇为的人保障力度更大了,因此还是希望大家有路见不平一声吼的精神和态度,让社会少有不平事。如果真的出现自己正义出手,反遭牢狱之苦的时候,不要忘了赶紧请律师,而且还是专业的刑事律师。



以上就是我的看法,如有不当敬请见谅。谢谢。


刑辩视角


刑法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收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强奸、绑架以及严重危机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楼主所说见义勇为者将行凶者打死,要不要负责任而言。有两个点:1第三人能不能构成正当防卫;2将行凶人打死算不算防卫过当。

对于第一点而言,刑法二十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为了使他人利益免受侵害可以正当防卫。

对于第二点而言,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判断,并不是只要你认为有人行凶,见义勇为把人打死就一定负刑事责任,或者不负刑事责任,或者负民事责任,或者不负民事责任。需要具体判断。

一般而言,如果是非常严重的暴力犯罪,不把侵害人打死不能制止不法侵害人的话,打死侵害人是正当防卫。如果根本不需要打死侵害人,而见义勇为者打死侵害人,则需要承担责任,承担责任也会看有没有过失等等判断承担多少责任。比如,当见义勇为拿棍棒防卫时,行凶人放弃了行凶,或者已经不能行凶,见义勇为者还继续防卫的,这种情况下造成侵害人死亡的,需要承担责任。

所以具体情况具体判断,即使见义勇为也保持理智,制止不法侵害即可。

对于正当防卫是什么,需要有个清晰认识,正当防卫是指在构成犯罪后可以用来免责或者减少责任的。 如果你已经认识到了你把人打死了,相信你也知道自己犯罪了,这时候就需要正当防卫来对自己的行为进行合法的辩解。 所以防卫一定是有一定限度的,如果可以无限制的允许以暴制暴,那么对于整个社会都是没有益处的,只会纵容犯罪,使社会陷入混乱。这就要求我们在进行防卫的同时也要顾及他人的利益。

而在刑法二十条第三款中,对于严重暴力犯罪规定了“无限防卫权”,之所以规定无限防卫权,也是基于伤害人的伤害行为已经达到社会所不能容忍的地步,因此允许防卫人的防卫行为可以不考虑限度,给予防卫人保护自己权利的自由,但也仅限于对于严重暴力犯罪。


听大美话的许大状


这个问题还是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消灭敌人,主要在于解除敌人的武装。

如果用棍子见义勇为,先要用棍子把刀打掉,而不是夺刀杀人。

见义勇为不同于正当防卫。

见义勇为者为事发双方的第三方或者彼此互不相识,应该以制止杀人行为为目的,采取合适的方式,把人打死,是没有这个权力的。

比如说,可以用棍子把杀人的人打倒在地,夺刀救人,或者将其打晕!

做为第三方,要有勇气,有正义,也应明白,一只蚂蚁也是一条生命,路人走过,也不伤害。

因此,一棍子把人打死的人该怎样处理,只能让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处理了。

网民的观点只是一部分人的观点,并不代表所有人的观点。

唐雪案,如果唐雪用棍子反击,能伤人命吗?况且是对方己经无刀的情况下,将对方刺死。

从为网民,应当站在当事双方,公平合理的立场上表达观点!

在对方已无刀的情况下杀死对方,显然是防卫过当或故意杀人!


木二三装


基本都会惹上麻烦,因为致人死亡的情况很大几率会被认定防卫过当,正当防卫是要求进行适当的防卫行为,就是说一旦把对方的凶器打掉,或者把对方打倒就算防卫,如果再追打就算过当了,如果等罪犯休息过来追上来打算再次袭击你,还是可以进行防卫的


Billyking521


会的,因为对方还没砍到人身上,还有就是,如果对方只是砍伤人了,没砍死,你却把对方打死了,防卫过当(带滑稽)。

所以呢,如果有人砍你,最好等刀子落到身上你再还手,至于挨了一刀你还能不能活,不好意思,那不是人家考虑的问题(带滑稽)。

不用谢,我叫雷锋(带滑稽)。


灵珠还是魔丸


等真的杀了人后报警啊,还没杀人你怎么能反抗呢,他杀人只是一个构思。。。。


笑望青山


一句话离远点:别引🔥烧身。什么叫正当防卫,前面评论说了,是个技术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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