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發佈新一輪戶籍制度改革方案:基本取消本省落戶限制

中國網財經10月25日訊 據海南省人民政府網站消息,海南省政府印發《海南省新一輪戶籍制度改革實施方案(試行)》,《方案》明確,基本取消本省(除三沙外,下同)落戶限制。省內居民,可在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下同)的城區、建制鎮的社區(以下統稱城鎮社區)落戶。省外居民,取得本省居住證並參加海南省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暫不含臨時養老保險繳費賬戶)和海南省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的,可在有合法穩定住所的城鎮社區落戶。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海南省

新一輪戶籍制度改革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海南省新一輪戶籍制度改革實施方案(試行)》已經省委、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9年10月19日

(此件主動公開)

海南省新一輪戶籍制度改革實施方案(試行)

為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政策要求,推進新一輪戶籍制度改革,便利非戶籍人口落戶,加快破除制約人口自由流動的制度性障礙,結合海南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基本取消本省(除三沙外,下同)落戶限制。省內居民,可在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下同)的城區、建制鎮的社區(以下統稱城鎮社區)落戶。省外居民,取得本省居住證並參加海南省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暫不含臨時養老保險繳費賬戶)和海南省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的,可在有合法穩定住所的城鎮社區落戶。

二、居民在落戶地點無自有產權住房的,一律在其合法穩定住所所在的城鎮社區集體戶落戶。居民也可在其自有產權住房以外的合法穩定住所所在的城鎮社區集體戶落戶。逐步清理規範各類單位集體戶、人才中心集體戶,引導戶口掛靠在單位集體戶、人才中心集體戶的居民將戶口遷移至其自有產權住房戶口或合法穩定住所所在的城鎮社區集體戶。儘快實現城鎮社區集體戶全覆蓋。

三、落實有關政策要求,取消農業戶口與非農業戶口性質區分,統一登記為居民戶口。維護農業轉移人口的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以下簡稱“三權”),不得以退出“三權”作為遷出戶籍的條件,引導其依法自願有償轉讓“三權”,全面推行戶籍變動與“三權”脫鉤。

四、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是落實本輪戶籍制度改革的責任主體,要周密細緻做好具體實施工作,確保改革不折不扣落地落實。省發展改革委要加強統籌協調、督促指導,密切跟蹤監測改革進展、落戶形勢、有關影響以及各方面反應,及時研究解決改革衍生的各種問題、困難,在試行1年後開展一次評估。省公安廳要抓緊制定落戶的公安機關具體操作辦法,並儘早出臺實施。省教育廳要進一步加強和規範高中階段學校的學籍管理,會同相關部門做好防範“高考移民”相關工作,科學預測普通高中入學需求增長,多措並舉增加學位供給。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要會同相關部門做好穩定房地產市場工作。

本方案由省發展改革委會同相關部門負責解釋。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試行。此前我省有關規定與本方案不一致的,按照本方案執行。

試行中遇有重大問題或建議,及時向省政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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