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核定征收的企业是否可以白条入账?

电线杆爸爸


原则上白条是不能作为合法凭证记入帐簿的。不论是税务法规还是财务相关规定,白条都不被允许作为合法凭证在会计核算中使用。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均执行同样的标准,通常白条都不能作为合法凭证使用。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来分析题主所提出的问题。

一、什么是白条?一般来讲,我们所说的白条是指不符合税法规定、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和会计凭证手续的字条或者单据。这些字条或者单据大多是报销者自制或者自行填开的单据,大多都不具备法律效力。

二、什么是合法凭证?是指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证明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实际支出,并据以税前扣除的各类凭证。来自于企业外部的合法凭证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

在日常经济交往中,比较常见的是发票。所谓发票是购买方购买商品货物或者接受服务并支付价款所获取的收付款凭证,是市场主体买卖双方交易过程中最直接、最原始的商事凭证,用以记载交易的具体内容和价款金额。购销双方在使用发票时应遵循的最基本原则是:必须有真实的业务交易。企业外部合法凭证的增加意味着成本和费用的增加,必然导致利润的减少、企业所得税的减少。

三、合法的内部凭证。在会计核算中,发票并非是唯一的合法凭证。企业自制的用以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支出的会计原始凭证。企业内部自制凭证的填制和使用必须符合税收法律法规、会计的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其中,在企业内部自制凭证中,人们关注度比较高、比较有代表性的是工资表。

四、企业在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过程中,因对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可凭以下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其支出允许税前扣除:  (一)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原因的证明资料(包括工商注销、机构撤销、列入非正常经营户、破产公告等证明资料);  (二)相关业务活动的合同或者协议;  (三)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  (四)货物运输的证明资料;  (五)货物入库、出库内部凭证;  (六)企业会计核算记录以及其他资料。  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为必备资料。

五、小规模纳税人核定征收与白条入账不必相提并论。白条原则上不能作为合法凭证记入帐簿是一般性规定,在税务管理中是对采用查账征收方式计算缴纳税款的纳税人的最基本要求。

税法规定,对纳税人的征收管理主要采用核定征收与查账征收两种方式。其中采用核定征收的纳税人通常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1.按法律、法规规定应设置而未设置帐簿的;2.按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设置帐簿的;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税务资料的;4.虽设置帐簿,但帐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帐的。而小规模纳税人大量白条入账,不按照税务法规、财务与会计法规进行账簿记载,就属于“帐目混乱、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帐的”情形,对这类小规模纳税人采用核定征收正是符合相关税收法规的。

需要说明的是,税务机关对小规模纳税人的核定征收依据以下几种方式:

(一)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税负水平核定;

(二)按照营业收入或者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

(三)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

(四)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采用前款所列一种方法不足以正确核定应纳税额时,可以同时采用两种以上的方法核定。

综上所述,采用核定征收方式的小规模纳税人,其应缴纳的税额是税务机关给其核定的定额。不合法、不合规的白条入账只是税务机关对其采用核定征收方式征收税款的条件,而不是计算应纳税额的具体依据。


税务新天地


这是关于发票管理的概念!核定征收是特指对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实行的征收方式。经营主体不得因为征收方式的不同,违背发票管理的原则!核定征收的经营主体不得白条入账!


一、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有下列行为:(五)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

二、造成核定征收可白条入账的假象主要是对核定征收的误读:

一)、核定征收的定义

是由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情况,在正常生产经营条件下,对其生产的应税产品查实核定产量和销售额,然后依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征收税款的征收方式。

是简化查账核实的繁琐流程,是简化征收方法和手段的形式。不是指不建账或不履行法定备查义务!

二)、核定征收的要素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6.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三)、核定征收六要素综合分析

除上述第1条依法可以不设置账簿的,其余5条均表现为违法或违规,由主管征收收机关作出处罚或认定!因此,核定征收不是白条入账的依据!

三、现实工作分析

笔者根据现实工作经验分析,属个人建议,仅供参考!实际工作中,核定征收的纳税人,无法取得相关业务凭证或取得业务凭证有困难的客观存在。如下建议:

1、完整留备相关合同、收付款凭证、出入库验收以及题中“白条”!

白条虽不符合发票管理的要求,但不如实核算涉嫌违法!

白条多不能税前扣除,但核定征收已替代查账征收,纳税人实际税负不会增加!

2、虽税务机关大概率不会来杳帐,但纳税人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核算体系。且这是将来的必然趋势;

3、我国“以票控税”短期不会发生根本变化,发票是主要的业务凭证,也是相关税金的载体!趋势明朗!

4、随着发票管理和税改的不断深入,发票是业务凭证的最主要的形式,这种法定义务和形式会更加强化!趋势必然!


顺通财税段贤明


非请自来。

这是送命题,真不知道怎么回答。就像问红灯亮起时行人是否可以过马路一样,交通规则大家都懂,但依然存在“中国式过马路”!

规则大家都深知,但又不愿意自觉遵守,才会有像本题这样的问题。说实在的,我从事那么多年的财务工作,还真没以“白条”入账过,这真的太LOW了。

“白条”入账是最愚蠢、最没有技术含量的!虽然不符合相关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很常见,具体原因大家都心知肚明,看破不说破!

严格来讲,“白条”是不能入账的,这应该没有什么好解释的。即使在核定征收的企业也是不允许的。核定征收的企业最大的特点就是会计核算不健全,用大白话说就是账目混乱。这样的情形下,存在各种不规范的会计账务处理,“白条”入账为其中之一。

上面已经提过核定征收主要是对会计核算不健全的企业采取的一种征税方式。说白了,税务机关就是不信任企业的账才作出这种征收方式的。查账征收的企业才会考虑能否税前扣除,核定征收的基本上不存在什么是否可以税前扣除的问题。

道理就不过多讲了,如果想一直不规范,长期“混账”,“白条”入账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比起连账簿都未设置的企业,有张“白条”也算不错了。虽然这话貌似不妥,但事实就是这样。

规则是否存在不是最大的问题,自觉遵守规则才是最大的考验!


龙门账


不可以。

什么叫白条?就是没有任何其他证明的单据。例如:支付了现金,拿白纸写一个数字,没有付款原因、收款人,付款人是谁,没有有经办人和审批人签字,没有付讫或收讫证明(如收款人签字收到款项)。

核定征收的企业,由于会计机构不健全、经营业务涉及金额小、客户群体本身也是不健全的小微、公私财产很难划分等原因,不强制要求取得外部发票和收据。

但是,例如银行收付款回单是能取得的,应该用作入帐凭证。购入货物没取得发票,对方给的销货小票、提货单发货单、自开收据等都是入帐依据。不算白条。

虽然说核定征收不来查帐,但既然是企业,总得逐步规范吧。没有取得上述单据,有了业务纠纷也不好取证。


手机用户67563706555


任何企业都不能白条入账。

企业除了工资表外,其他的资金支出,包括采购物资、报销费用,都必须有税务监制章,否则不得列支。


予诺的清欢


这里我想知道你说的白条入账指的是会计做帐还是纳税申报税前扣除?如果是税前扣除,那必须是符合税法规定的票据才可以,如合规发票以及税法规定的工资、对个人的小额支出等,其他的都必须在汇算清缴前调出。如果是会计遵循会计制度做帐,白条可以入账,这里的白条必须是经过公司合规审批流程后的白条,这是为了保证账务的真实性,但不能做税前抵扣。


吐鲁番的葡萄熟了_ing


免缴企业所得税和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独资及合伙企业可以凭收据及领款单入帳。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同时全员申报个人所得税的有限公司凭合规收据及领款单上注明了领款人及用途和付款凭据可以入帐,但收据和领据的附件要求证明该项业务的真实性及关联性。


中台联盟


除了企业依法制作的内部凭证,如工资表、分割单等以及向个人支出的小额零星支出和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支出,都应该取得发票才符合税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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