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虎拍蝇”记丨保定一副处级官员因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被提起公诉

“打虎拍蝇”记丨保定一副处级官员因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被提起公诉

朱宝民,男,汉族人,出生于河北省保定市高碑店市(县级市),原高碑店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曾任高碑店市房产局局长。2019年3月22日,河北省保定市纪委监委发布消息:保定高碑店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朱宝民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打虎拍蝇”记丨保定一副处级官员因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被提起公诉

朱宝民

经查,朱宝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组织公款旅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并非法占有征地补偿款,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利用职务便利,非法获取利益,挪用征地补偿款归他人使用,数额巨大且超过三个月未还,涉嫌挪用公款犯罪。

朱宝民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背党的宗旨,政治意识淡薄,法纪观念缺失。朱宝民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2019年6月,经市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朱宝民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日前,保定市高碑店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朱宝民(副处级)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一案,由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朱宝民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朱宝民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挪用公款,为他人在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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