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9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8日以电话及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少潜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就下述事项作出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19年10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9-090)详见2019年10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2019年1月30日召开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的相关议案,本次可转债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含60,000.00万元),用途为股份回购及补充流动资金。因公司本次可转债项目聘请的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行其他上市公司审计业务中涉嫌违反证券相关法律法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目前尚未最终结案,中国证监会已中止公司可转债审查的申请事项。结合当前监管环境和本次可转债实际进展情况,经慎重考虑,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可转债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可转债的申请文件,公司将根据融资环境适时考虑重新启动相关融资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1)。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第二期)的议案》;

公司于2019年1月30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二期)的议案》,并于2019年2月19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第二期)的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10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4.2亿元,回购股份用途为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根据既定回购方案,公司第二期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鉴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可转债事项,因此公司决定终止实施本次回购公司股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第二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2)。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经营范围并修改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发展规划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关于拟变更经营范围并修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3)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叶石坚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叶石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28日

附件简历:

叶石坚先生,1970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一级建造师、经济师、高级工程师;1999年1月入职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项目经理、工程管理六部总经理、合约预算部总经理、成本控制部总经理。现任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曾获2008年至2018年全国建筑装饰优秀项目经理、造价师荣誉称号;2012年度“鲁班奖”工程项目经理(参建的装饰工程)特别荣誉证书;被聘为2014年至2017年、2017年至2020年深圳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专家;被聘为2015年至2019年,2019年至2021年广东省建筑行业协会工程质量技术管理专家等。

叶石坚先生持有公司股东深圳市宝贤投资有限公司0.37%股权,深圳市宝贤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58,510,535股股份。与本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监事任职资格。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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